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2012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3年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審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附屬檔案:《2012年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工作進展情況和2013年工作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