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分類

國家標準分類

國家標準分類按照標準化對象,通常把標準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

標準的分級

按照標準的適用範圍,我國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個級別。

(1)國家標準

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屬於國家 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理)指定(編制計畫、組織起草、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國家標準在全國範圍內適用,其他各級別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相牴觸。

(2)行業標準

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如化工行業標準(代號為HG)、石油化工行業標準(代號為SH)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制定,建材行業標準(代號為JC)由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制定。行業標準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適用。

(3)地方標準

地方標準是指在某個省、 自治區、 直轄市範圍內需要統一的標準。《標準化法》規定;“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 自治區、 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知道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 自治區、 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後,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地方標準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標準順序號和發布年號組成。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再加斜線,組成強制性地方標準代號。如DB/T XXX(順年號)——XX(年號)或DB XXX(順年號)——XX(年號)。

(4)企業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產品,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 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報當地政府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企業標準在該企業內部適用。

此外,圍繞當前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國標委目前還正在醞釀開展聯盟標準試點工作。將通過試點的方式,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試點聯盟,探索開展聯盟標準化與當前標準體系並存互相補充的標準管理方式。

標準分類

技術標準的種類分為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方法標準、安全衛生與 環境保護標準等四類。

(1)基礎標準

基礎 標準是指在一定範圍內作為其他標準的基礎並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標準。包括:標準化工作導則,如GB-T 20001.4-2001《標準編寫規則》;通用技術語言標準;量和單位標準;數值與數據標準,如GB/T 8170-2008《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等。

(2)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是指對 產品結構、規格、質量和檢驗方法所做的技術規定。

(3)方法標準

方法標準是指產品性能、質量方面的檢測、試驗方法為對象而制定的標準。其內容包括檢測或試驗的類別、檢測規則、抽樣、取樣測定、操作、精度要求等方面的規定,還包括所用儀器、設備、檢測和試驗條件、方法,步驟、數據分析、結果計算、評定、合格標準、復驗規則等。

(4)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標準

這類標準是以保護人和物的安全、保護人類的健康、保護環境為目的而制定的標準。這類標準一般都要強制貫徹執行的。

標準的性質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性質分為兩類:一類是強制性標準,其代號為“GB”(“國標”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另一類是推薦性國家標準,其代號為“GB/T”(“T”為“推”的漢語拼音tui的第一個字母)。對於強制性標準,國家要求“必須執行;”對於推薦性標準,“國家鼓勵企業自願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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