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克斯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

你區《關於申報吐魯番市和特克斯縣城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新政發〔2005〕113號)收悉。 一、同意將特克斯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三、你區和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要加強對特克斯縣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申報吐魯番市和特克斯縣城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新政發〔2005〕113號)收悉。現就特克斯縣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特克斯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特克斯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豐厚,歷史遺存豐富,民族特色突出。
二、你區及特克斯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在充分研究傳統歷史文化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係,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訂嚴格的保護措施。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切實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在規劃和建設中,要注重體現民族特色和地方傳統風貌,不得進行任何與歷史文化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三、你區和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要加強對特克斯縣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
二○○七年五月六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