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增加審計

固定資產增加審計是指對企業固定資產購建、調入、撥入、盤盈的審計。

固定資產增加審計的主要內容

其主要審查內容包括:

1.審查企業購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是否按國家批准的用途使用,建設規模、範圍是否與批准的計畫相符,會計帳務處理是否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2.審查企業固定資產購建價值是否真實、有無漏記、錯記現象。

3.企業單項固定資產的劃分是否合理、附屬設備是否填列清楚。

4.企業新購建的固定資產的內容是否與原訂項目和批准內容相一致,有無更改、擴大或縮小原訂項目的現象。

5.企業新購建固定資產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簽證驗收,試車投產效果怎樣,是否按工程決算及時增加了固定資產,開始折舊時間是否與投產使用時間相吻合。

6.企業調入、撥入固定資產手續是否齊全完備,是否經過主管部門批准,無償調入或價撥是否清楚。

7.企業調入、撥入固定資產有無交接清冊;對附屬設備、備件記錄是否明確;是否經過有關人員簽字驗收;對缺少附屬檔案有無記錄,怎樣處理。

8.對無償調撥的固定資產,要審查其原值及折舊是否恰當合理;對有償調入的,要審查調入原因和價格是否合理。

9.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著重查清原因,看是否是其它固定資產附屬設備誤作盤盈,還是專項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竣工時漏報的固定資產,其價值已計入其它固定資產內,或者是本企業自製設備;對自製設備要查清所用資金來源是否合理。

10.對重新估價入帳的固定資產,是否按國家統—規定辦理。

固定資產增加審計案例

===案例一:將低值易耗品故意列入固定資產 ===

(一)審計線索

註冊會計師張正和李勝依據中信會計師事務所和白鶴市機械廠簽訂的業務約定書,制定了審計工作方案。並依據經審定的審計工作方案於1998年12月5日-10日,對白鶴市機械廠1998年1月-11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進行了審計。在審計過程中張正和李勝發現白鶴市機械廠1998年下半年固定資產增加較多,為防止出現偏差,於是決定對固定資產增加業務進行進一步的抽查驗證。

(二)線索追蹤

註冊會計師張正和李勝首先調閱了該企業的固定資產明細賬,並依據固定資產明細賬抽查了7月份的第25號憑證,憑證上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計算機配件 2340

貸:銀行存款 2340

經將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進行校對,發現二者的金額相符。原始憑證是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所購物品是計算機配件二套,每套貨款l000元,增值稅額為170元,合計2340元。經向財會人員和購物當事人面詢,證實所購物品確實是二套計算機配件,它實質上是低值易耗品,購人後即被領用,理應按5個月平均攤銷,每個月攤銷400元(2000/5),可該企業為了減少費用增加利潤,將其列入固定資產按使用期5年計算,每個月只提折舊39元。

(三)審計處理

經過調查、取證、核實和交換意見後,審計人員得出如下結論:

1.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意將低值耗品列入固定資產,從而降低費用,虛增利潤。

2.賬務處理不正確,應進行賬項調整。

3.會計信息受影響,該企業的該筆業務按5個月攤銷,每個月應攤400元,5個月應攤完2000元。而該企業將低值易耗品列入固定資產後,按使用期5年計算,每個月只提舊39元,實際只提156元(39X4)。虛減費用1844元(2000-156)。

(四)賬項調整

1.將列入固定資產賬戶的計算機配件調整到低值易耗晶賬戶,並體現其增值的進項稅額。

借:低值易耗品——計算機配件 2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

貸:固定資產——計算機配件 2340

2.將管理部門領用的配件按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156元沖回,同時補記低值易耗品出庫及形成的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1844累計折舊 156

貸:低值易耗品——計算機配件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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