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硝酸火棉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

基本信息

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化學品英文名稱:pentaerythritoltetranitrate
中文名稱2:四硝化戊四醇
英文名稱2:pentaerythritetetranitrate
技術說明書編碼:2411
CASNo.:78-11-5
分子式:C5H8N4O12
分子量:316.17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No.
季戊四醇四硝酸酯78-11-5

成分/組成信息回目錄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No.
季戊四醇四硝酸酯78-11-5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誤服後可引起頭痛、無力、血壓降低、皮炎等。由於蒸氣壓和溶解度極低,故目前未見吸入蒸氣和粉塵而中毒的事故。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屬爆炸品,易燃,為可疑致癌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受到撞擊、摩擦時發生分解性爆炸。受熱、接觸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著火後會轉為爆轟。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在有防爆掩蔽處操作。遇大火切勿輕易接近。用大量水滅火。禁止用砂土壓蓋。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一般作業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小心掃起,置於袋中轉移至安全場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酸類、鹼類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通常商品加有水或鈍感劑。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專用爆炸品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庫溫不宜超過30℃。包裝密封。應與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未制定標準
TLVTN:未制定標準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含水≥25%或鈍感劑≥15%,含氮量≥17.5%(UNNO.0150)。
外觀與性狀:白色結晶粉末。
pH:
熔點(℃):138~140
沸點(℃):205~215(爆炸)
相對密度(水=1):1.773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9.33×10-3(138.8℃)
燃燒熱(kJ/mol):無資料
臨界溫度(℃):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無意義
引燃溫度(℃):無資料
爆炸上限%(V/V):無資料
爆炸下限%(V/V):無資料
溶解性:不溶於水,微溶於醇、醚,溶於丙酮。
主要用途:用於高效雷管裝藥、導爆索的藥芯和裝填小口徑炮彈,也可用作擴張血管劑。
 

 運輸注意事項

憑到達地公安機關的運輸證託運。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停止制動作用的棚車運輸。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類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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