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行銷工作和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巨觀指導中小企業發展,擬訂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應急管理;負責品牌培育,指導品牌經濟發展工作。
(五)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及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備案、申報工作。
(六)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進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和產業化;促進產業技術交流和產學研合作創新。
(七)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行銷工作和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招商引資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服務企業的工作體系;組織擬訂促進企業發展壯大的政策措施,改善企業創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推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現代化;扶持企業實施人才戰略;推進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九)巨觀指導中小企業發展,擬訂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清潔生產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的工作,促進區域特色工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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