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設立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改委),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自貢市物價局(簡稱市物價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物價局的職責劃入市發改委。
(二)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研究制定煤炭、電力等能源行業發展規劃職責劃入市發改委。
(三)承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放的投資審核許可權。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將承擔的經濟信息產業工作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六)加強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加強經濟運行監測,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搞好政府投資綜合平衡,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引導全市重大生產力布局;加強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研究,推進可持續發展,提出保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對全市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做好能源總量綜合平衡,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進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城鄉一體化,縮小地區發展差異;統籌協調和指導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強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三)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省級以上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
(四)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市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控資金的徵收和管理,管理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投資巨觀管理和編制重大項目規劃、計畫,安排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重大建設項目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類項目的概算審查;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市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市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市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九)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規劃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十)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性發展,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三)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四)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審批(核准)或轉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投資項目;擬訂最佳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長期發展戰略;審核和轉報全市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全市公路、鐵路、水運建設的綜合平衡以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
(十六)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審核轉報、安排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重大項目;協調全市重大項目平戰結合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發改委設19個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自貢市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綜治維穩、財務、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承擔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貫徹落實和實施國家、省有關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轉報、安排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重大項目;協調市重大項目平戰結合具體事宜,安排戰備動員經費和市級財政性資金;負責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的管理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自貢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招標投標工作,組織擬訂招標投標配套規定,按規定核准項目招標事項;負責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檔案的審查和備案,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調查違規行為;統籌監督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契約的執行情況並組織評估工作;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省發展改革委管理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
(三)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負責發展改革試點城鎮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等工作;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研究區域合作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審核和轉報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研究高技術產業和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提出培育壯大戰略型新興產業的建議;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轉報、安排省和市的高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進程。
(四)綜合投資科
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做好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研究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牽頭提出省級以上開發區新設、擴區、調整的建議,負責對省級以上開發區進行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審核、轉報省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發展引導資金項目投資計畫,安排市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發展引導資金;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安排建議;編制政法、城建環保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審核、轉報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黨政機關基礎設施項目的轉報或審批。
(五)體制改革就業收入分配科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
機構二
(六)經貿和外資科
組織申報借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指導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辦理國外貸款項目稅收減免;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或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與調研;配合省引資辦推進區域性投資合作;承擔承接產業轉移相關工作;分析市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研究擬訂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方針政策;審批、核准、轉報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工作。
(七)農業財金科
負責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農牧林業等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監督檢查投資計畫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組織擬訂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政府主導重大項目資金平衡的建議;負責轉報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監管;參與研究和指導全市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承擔市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基礎產業科
統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核准或轉報公路、鐵路、水運、郵政重大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和處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協同做好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的相關工作。
(九)產業發展科
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並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力布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統籌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承辦稀土和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清潔汽車產業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社會發展科
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參與社會發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統籌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民政、檔案、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社會團體、人民團體、婦女兒童等發展規劃、計畫並實施監督評估;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社會發展項目;承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機構三
(十一)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研究提出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國家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市生態建設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二)價格調控科
擬訂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組織價格聽證;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負責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實施臨時價格干預;負責主要副食品價格調控基金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運作和監督;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價格管理的法規、政策,擬訂市管藥品價格,組織實施對市場調節價藥品、醫療器械價格的監管;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協調有關價格爭議。
(十三)資源和環境價格科
貫徹實施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資源價格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工業品價格法規和政策;貫徹實施省及以上管理的資源價格、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工業品價格管理的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負責制定市管工業品、能源產品、交通運輸、環境價格和相應的價格管理原則、範圍和作價辦法;負責有關價格審核、審批工作,協調有關價格爭議;負責自貢市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的管理。
(十四)收費管理科
貫徹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經濟適用房價格、廉租住房租金)、旅遊價格的法規和政策;制定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經濟適用房價格、廉租住房租金)、旅遊價格等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以及相應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發放和收費年審,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收費爭議,監督有關價格收費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執行。
(十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本機關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退休審批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構四
(十六)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十七)自貢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負責擬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畫,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安排資金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和稽察意見、信息的綜合處理;負責特派員的工作聯絡、協調和服務。
(十八)自貢市以工代賑辦公室
研究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重大問題,擬訂以工代賑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部門協調、檢查督促、總結等工作。
(十九)自貢市能源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擬訂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行業規劃,研究提出促進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管理,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總量平衡;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組織實施相關能源重大示範工程;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和重大項目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能源投資項目,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群團組織。

人員編制

市發改委機關行政編制為69名,其中:主任(兼市物價局局長)1名,副主任4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副縣級);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以工代賑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能源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9名(含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副主任1名、市能源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7名。

領導職數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由市政府領導,稽察特派員由市政府委派,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和管理,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參與,不進行重複檢查。稽察特派員實行專兼職結合,以兼職為主,人員主要由各類工程建設、財務審計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稽察特派員的主要職責:對國家和省、市安排資金項目的審批程式、建設資金使用、工程招標投標、開工建設條件、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投資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建設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稽察和監督檢查,及時提出稽察報告;協調、督促有關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整改。
(二)市人民政府重大項目辦公室。
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擬訂加強重大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編制重大項目規劃、年度計畫,管理項目儲備;承擔市政府有關重大項目推進綜合性會議的會務準備工作;負責重大項目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通報;負責收集和專題報告項目實施中的重要問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解決措施;承辦全市重大項目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專項考核;參與重大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審批、核准、備案審查等工作;指導區縣重點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安排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
下設綜合科、項目科。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縣級),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三)將原市物價局直屬單位連人帶編整體劃給市發改委管理。
1.將原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更名為自貢市價格監督檢查局(正科級),核定行政編制18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價格執法制度,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不服價格行政處罰的行政複議工作;開展價格服務,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指導區縣開展價格檢查工作。
2.將原自貢市成本調查隊更名為自貢市成本調查監審局(正科級),保留原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成本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利潤水平並向社會公布;負責暴利、低價傾銷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處罰中的成本確認;為政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成本服務。
3.設立自貢市價格監測局(正科級),核定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主要職責是:監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開展專項調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跟蹤反饋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預測預警市場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針對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異常波動開展應急監測;負責全市價格監測網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價格政策公布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價格監測業務工作。
(四)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在基本建設項目調概、初步設計審查和開工審批方面的職責分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國家出資的工業(含內貿)、水利、交通、鐵道、民航、信息產業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分別由市經濟和信息化、水利、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初審後報市發改委審查、審批或轉報。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以及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項目開工及開工後的質量監督、進度,項目建設施工中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由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負責。其中由國家出資項目的調概以市發改委為主,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參加。
2.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出口管理。市發改委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改委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改委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上報調整意見。市發改委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市商務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契約、章程等進行核准。
(3)境外投資管理。市發改委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市商務局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進行核准。
(4)併購安全審查。市發改委和市商務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和省商務廳做好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3.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在煤炭、電力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煤炭、電力行業運行調度和日常管理,市發改委負責制定煤炭、電力行業等能源行業規劃。
(五)將原市物價局管理的事業單位自貢市價格認證中心調整為市發改委管理。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自貢市經濟信息中心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指導全市經濟信息系統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經濟信息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和協調各級經濟信息中心、經濟信息樞紐的業務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市級各部門經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統一規劃全市經濟信息的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工作,收集、加工、存貯、綜合分析、發布、反饋經濟信息為市級黨政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服務,為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服務。
五、開展全市的社會公共信息服務工作,為杜會公眾提供一定範圍的經濟信息服務,並開展國際間的經濟信息交流,促進我市經濟信息事業健康發展。
六、負責建立反映國民經濟運行軌跡的巨觀監測、預警、預測系統;為市政府制定經濟計畫、發展規劃提供決策依據;同時負責組建各種資料庫、模型庫、方法庫。
七、為全市辦公自動化建設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八、負責組建全市經濟信息系統和計算機聯網,參加國際、國內信息網路,促進快速高效計算機通訊網路的形成。
九、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經濟信息產品的開發、經濟信息市場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經濟信息產業政策、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經濟信息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經濟信息的標準化、規範化及統一分類編碼工作。
十一、組織和協調全市經濟信息人才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十二、辦理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主任袁宏
認證中心
自貢市價格認證中心職能
調解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對司法、執法領域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事項進行價格鑑定;對行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事項進行價格認定;為社會提供價格水平合理性、價格行為合法性、公正性認定;還可以接受價格部門委託或者轉劃的職能,如:“雙認定”工作,收費許可證發放、年審工作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印發的《價格認證中心工作管理辦法》,價格認證機構還具有“組織、協調、指導本地區價格認證工作”的職能。
負責人:朱強

領導介紹

楊立平
主任、黨組書記
主持市發展改革委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聯繫市經濟信息中心、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自貢川南工程諮詢中心。
宋皋
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發展規劃科、體制改革就業收入分配科、農業財金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聯繫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市投資公司。
萬永銘
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價格調控科、資源和環境價格科、收費管理科、市成本調查監審局,聯繫市價格認證中心。
馮文貴
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基礎產業科、產業發展科,聯繫市能源管理辦公室,協助楊立平主任分管辦公室
劉庭會
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投資科、經貿和外資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聯繫市人民政府重大項目辦公室。
徐浩泳
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發展規劃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經貿和外資科,聯繫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曾強
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分管機關黨建辦、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市價格監測局。
謝志堅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科、社會發展科、紀檢監察室、行政效能監察辦公室,聯繫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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