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不同,噪聲污染是一種物理性污染,它的特點是局部性和沒有後效的。噪聲在環境中只是造成空氣物理性質的暫時變化,噪聲源的聲輸出停止之後,污染立即消失,不留下任何殘餘物質。噪聲的防治在於控制聲源和聲的傳播途徑,以及對接收者進行保護。
解決噪聲污染問題的一般程式是首先進行現場噪聲調查,測量現場的噪聲級和噪聲頻譜,然後根據有關的環境標準確定現場容許的噪聲級,並根據現場實測的數值和容許的噪聲級之差確定降噪量,進而制定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控制方案。
聲源控制
運轉的機械設備和運輸工具等是主要的噪聲源,控制它們的噪聲有兩條途徑:一是改進結構,提高其中部件的加工精度和裝配質量,採用合理的操作方法等,以降低聲源的噪聲發射功率。二是利用聲的吸收、反射、干涉等特性,採用吸聲、隔聲、減振、隔振等技術,以及安裝消聲器等,以控制聲源的噪聲輻射。採用各種噪聲控制方法,可以收到不同的降噪效果。如將機械傳動部分的普通齒輪改為有彈性軸套的齒輪,可降低噪聲15~20分貝;把鉚接改成焊接,把鍛打改成摩擦壓力加工等,一般可減低噪聲30~40分貝。
傳聲途徑的控制 主要措施有:①聲在傳播中的能量是隨著距離的增加而衰減的,因此使噪聲源遠離需要安靜的地方,可以達到降噪的目的。②聲的輻射一般有指向性,處在與聲源距離相同而方向不同的地方,接收到的聲強度也就不同。不過多數聲源以低頻輻射噪聲時,指向性很差;隨著頻率的增加,指向性就增強。因此,控制噪聲的傳播方向(包括改變聲源的發射方向)是降低噪聲尤其是高頻噪聲的有效措施。③建立隔聲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聲材料和隔聲結構來阻擋噪聲的傳播。④套用吸聲材料和吸聲結構,將傳播中的噪聲聲能轉變為熱能等。⑤在城市建設中,採用合理的城市防噪聲規劃。此外,對於固體振動產生的噪聲採取隔振措施,以減弱噪聲的傳播。
接收者的防護
為了防止噪聲對人的危害,可採取下述防護措施:①佩戴護耳器,如耳塞、耳罩、防聲盔等。②減少在噪聲環境中的暴露時間。③根據聽力檢測結果,適當調整在噪聲環境中的工作人員。人的聽覺靈敏度是有差別的。如在85分貝的噪聲環境中工作,有人會耳聾,有人則不會。可以每年或幾年進行一次聽力檢測,把聽力顯著降低的人調離噪聲環境。控制措施的選擇
合理的控制噪聲的措施是根據噪聲控制費用、噪聲容許標準、勞動生產效率等有關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確定的。在一個車間,如果噪聲源是一台或少數幾台機器,而車間裡工人較多,一般可採用隔聲罩、降噪效果為10~30分貝;如果車間裡工人少,經濟有效的方法是用護耳器,降噪效果為20~40分貝;如果車間裡噪聲源多而分散,工人又多,一般可採取吸聲降噪措施,降噪效果為3~15分貝;如果工人不多,可用護耳器,或者設定供工人操作用的隔聲間。機器振動產生噪聲輻射,一般採取減振或隔振措施,降噪效果為5~25分貝。如機械運轉使廠房的地面或牆壁振動而產生噪聲輻射,可採用隔振機座或阻尼措施。噪音控制的基本途徑
為了防止噪音,我國著名聲學家馬大猷教授曾總結和研究了國內外現有各類噪音的危害和標準,提出了三條建議:①為了保護人們的聽力和身體健康,噪音的允許值在 75~90 分貝。
②保障交談和通訊聯絡,環境噪音的允許值在 45~60 分貝。
③對於睡眠時間建議在 35~50 分貝。
我國心理學界認為,控制噪音環境,除了考慮人的因素之外,還須兼顧經濟和技術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須考慮噪音源、傳音途徑、受音者所組成的整個系統。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針對上述三個部分或其中任何一個部分。噪音控制的內容包括:
①控制噪聲源。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②阻斷噪聲傳播。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③在人耳處減弱噪聲。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術上雖然現在已經成熟,但由於現代工業、交通運輸業規模很大,要採取噪音控制的企業和場所為數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問題上,必須從技術、經濟和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權衡。當然,具體問題應當具體分析。在控制室外、設計室、車間或職工長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強度要低;庫房或少有人去車間或空曠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總之,對待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性質與不同持續時間的噪音,應有一定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