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農業經濟局

嘉善縣農業經濟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符佳:協助局長負責種植業、精品農業等工作,分管推廣土肥站、植保能源站、經作站、種子管理站(種子公司)、精品農業辦、植檢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葉波:協助局長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現代農業園區、休閒觀光農業、農業招商、農業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分管產業科(招商辦)。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根彪:協助局長負責農場、農機管理、監理、培訓、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良種場(桑苗場)、農機科、農機監理(管理)站、農機推廣站。

機構職能

嘉善縣農業經濟局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制訂農業、林業、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林業、漁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有關農林漁等產品和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做好土地承包、農民負擔和集體財會、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建設和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建議;制訂全縣“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編制“菜籃子”工程年度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基地的開發建設和管理;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指導農副產品加工和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
(五)負責全縣農業農村信息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信息網路建設,收集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供求等經濟信息,提供農業生產技術信息。
(六)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組織協調全縣農業資源區別、區域開發計畫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中低產田改造,負責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治、農業環保工作。
(七)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農業(涉農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推薦、評審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牧漁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管理;負責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機監理;承擔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植物檢疫、森林檢疫、蔬菜基地保護工作;負責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九)編制農牧業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農牧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及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農業機構化推廣工作;開展地方名特優產品品種提純、保種工作;負責農牧漁產品、種苗基地建設和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
(十)主管全縣林業工作。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平原綠化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負責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花卉及林產品行業管理。主管全縣蠶桑生產。負責全縣栽桑、養蠶等生產技術推廣指導及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縣漁業漁政工作。負責全縣捕撈業和養殖業的巨觀管理;負責漁業經濟預測分析和統計;負責漁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生產、捕撈、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縣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和外盪漁業水域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全縣漁業資源的保護、管理和人工增殖;指導水產技術推廣;負責水產種苗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加強國際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積極組織農業出口創匯。
(十三)負責全縣國有農場、苗圃的指導管理;對歸口的事業單位實行巨觀指導;負責局屬經濟實體的財務監督;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蔡甫興: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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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副書記錢慧:協助書記、局長負責黨建、群團、幹部人事、老幹部、職稱評審、科技管理、農技推廣基金會、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科教科、工會、團委、婦委會。
黨委委員、副局長莫國安:協助局長負責畜牧、農村能源、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工作,分管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科(生態安全科)。
副局長許衛明:協助局長負責林業、水果、花卉、蠶桑和農村經營管理、農情統計等工作,分管林業蠶桑站、經管站(土地流轉中心)、苗圃。
黨委委員、副局長繆忠明:協助局長負責漁業漁政管理、水產技術推廣、漁業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漁業漁政科、水產技術推廣站、漁政站(漁業行政執法大隊、漁業水域環境檢測站、漁業船舶檢驗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符佳:協助局長負責種植業、精品農業等工作,分管推廣土肥站、植保能源站、經作站、種子管理站(種子公司)、精品農業辦、植檢站。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陳斌:協助書記、局長負責紀檢、監察、農業法規、行政許可、農業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監察室、法規科(行政許可科、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農經分中心)、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森檢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謝建明:協助局長負責機關事務、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綜合科、財務科、會計核算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葉波:協助局長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現代農業園區、休閒觀光農業、農業招商、農業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分管產業科(招商辦)。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根彪:協助局長負責農場、農機管理、監理、培訓、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良種場(桑苗場)、農機科、農機監理(管理)站、農機推廣站。
黨委委員沈小傑:協助書記、局長負責組織、宣傳、信訪、維穩、縣長電話、聯鎮掛村、聯繫社區等工作,主持局工會工作。
局長助理王枕旦:協助局長負責物資採購、農業調研、農業宣傳、農業信息、檔案等工作,協助許衛明副局長負責農村經營管理,主持辦公室(信息中心)工作。
正科級巡視員沈掌榮:協助符佳副局長聯繫精品農業辦。
副科級巡視員俞家樂:協助繆忠明副局長聯繫水產行業協會。
副科級巡視員郁秀英:協助錢慧副書記聯繫農技推廣基金會。
推廣中心主任張來:協助局長聯繫局屬事業財務和實體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科、農業信息服務中心):協助局領導處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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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職能科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組織制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負責後勤服務、安全、衛生工作;負責全縣及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管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全局機關和歸口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國外智力引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幹部考察、任免、調動等工作;承辦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全局機關、行政、事業和直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出國人員審查和上報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制訂主管產業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執法人員法制培訓;負責監督檢查、規範主管產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負責農業行政申訴、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
(四)財務科
(五)會計核算中心
(六)產業科(招商辦)
(七)科教科:制訂農業產業化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發展農業產業化、農業龍頭企業、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政策的措施;開展境內外農業合作交流與科技開發活動,組織實施農業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組織制定農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管理全縣農產品品牌,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認證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基地和項目管理,負責農業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報批及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農業專業經濟組織和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業高新技術及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指導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農業區劃工作;負責農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參與縣農業綜合辦公室搞好規劃,並組織農業開發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國有場圃的管理。
(八)漁業漁政科
(九)質監科
(十)法規科
(十一)農機科:負責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對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工作;協調農機管理、推廣、培訓、監理部門業務工作,監督全縣拖拉機、農用運輸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

下屬單位

(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木材運輸巡查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行使農業(林業)行政執法職能,承擔種子、蠶種、食用菌種、農藥、肥料、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初級農產品、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野生動物保護、動物防疫條件、種畜禽、木材流通、森林防火、林木採伐等方面的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負責開展森林檢疫對象的調查,指導、監督森林檢疫對象的預防、封鎖、控制和撲滅工作;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依法管理工作;負責對違反農業、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二)水產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能:負責漁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引進、試驗、示範、培訓以及推廣工作;承擔漁業科技下鄉、種質種苗、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病害防治等方面工作。
(三)漁政站(漁業行政執法大隊、漁業水域環境檢測站、漁業船舶檢驗站)
主要職能:負責行使漁業行政執法職能,監督檢查漁業水域使用、漁業資源及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行使漁政、漁港、漁船和漁業生產安全、漁業水產養殖、水產種苗許可及水產品質量執法檢查職能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處罰權;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負責漁業資源增殖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保護漁業水域環境,依法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件;負責漁港和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船舶的登記管理工作、漁業船舶的進出港簽證;負責漁業船舶職務船員的考試發證和漁業船舶及產品檢驗發證工作。
(四)推廣中心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全縣農業技術試驗示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管理、農業技術培訓和服務等具體工作
(五)植保能源站
主要職能:負責農作物植保的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的預測報和綜合防治;負責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推廣等;負責植物檢疫工作,承擔農業有害生物發生動態預測預報和防治;負責全市沼氣、太陽能等新能源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參與農業面污染治理等工作。
(六)推廣土肥站
主要職能:負責糧食作物技術推廣;負責土壤改良和中低產田改造;負責組織糧油作物生產;負責土壤檢測、地力監測,指導科學施肥和土壤改良工作;負責新肥料的試驗、示範及推廣,參與農業面污染治理等工作。
(七)經作站
主要職能:負責經濟作物的技術推廣;負責組織蔬菜、西甜瓜、食用菌、以及其它經濟作物生產;負責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八)林業蠶桑站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農村綠化;組織林業、花卉、蠶桑生產;負責林業、果樹、花卉、蠶桑等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等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種子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種業發展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品種管理及展示示範、種子質量管理、種子行業行政許可審核、持證企業管理、種質資源保護管理、市場監測調控、種子儲備管理、種子信息服務等。
(十)經管站(土地流轉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承擔對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的行政管理。對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村級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工作。
(十一)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能: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動物疫病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等執法工作;研究制訂畜禽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專業規劃,指導畜牧業發展;對飼料、獸藥、種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培訓和技術考核;動物疫病監測診斷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職能。
(十二)西塘良種場(陶莊桑苗良種場)
主要職能:負責良種試驗、 繁育, 負責農技推廣、 示範,負責經營管理現有國有土地及資產等工作。

經濟發展

全縣2012年上半年實現農業總產值18.35億元,同比增加1.18億元,增幅為6.9%;農民人均現金收入9963元,同比增加971元,增幅為10.8%。其中:一季度:實現農業總產值8.32億元,同比增加0.83億元,增幅為11.1%;農民人均現金收入5848元,同比增加652元,增幅為12.6%。二季度:實現農業總產值10.03億元,同比增加0.35億元,增幅為3.6%;農民人均現金收入4115元,同比增加319元,增幅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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