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名

單名

單名(uninomen)是根據單名法,由一個詞構成的屬級及屬級以上分類單元的名稱。整個的東漢、三國這300多年間的人名,幾乎全是一個字,雙字名是極少極少的.三國時的曹魏政權,曹操、曹丕、曹叡、曹芳、曹髦、曹奐都是單名;蜀漢政權,劉備、劉禪也是單名;東吳政權孫權、孫亮、孫休、孫和、孫皓也全是單名。綜上所述,由於周秦西漢幾千年間,崇尚單名的取名習俗,在東漢以後仍被承襲繼續了下來,並進一步得到了發展,再加上王莽“二名之禁”與《公羊傳》“二名非禮”對社會潛意識的影響作用,這才造成了東漢以後三百餘年間盛行單名的社會風氣。

基本內容

單名(uninomen)是根據單名法,由一個詞構成的屬級及屬級以上分類單元的名稱。國際命名法規對動物、植物科級名稱和植物目級名稱的詞屬有明確的規定,必須遵守,如動物科名詞尾為-idae,植物科名詞尾為-aceae,植物目名詞尾為-ales。植物門級、綱級名稱也有一些規定,但並非強制性的。故有些單名根據詞尾變化可判別其分類等級。

單名單名

取名歷史

整個的東漢、三國這300多年間的人名,幾乎全是一個字,雙字名是極少極少的.三國時的曹魏政權,曹操、曹丕、曹叡、曹芳、曹髦、曹奐都是單名;蜀漢政權,劉備、劉禪也是單名;東吳政權孫權、孫亮、孫休、孫和、孫皓也全是單名。至於大家熟知的三國人物如諸葛亮、關羽、張飛、趙雲、孫堅、孫策、周瑜、魯肅、黃忠、馬超、袁紹、袁術、呂布、王佐、蔣乾、夏侯淳、黃蓋、陸遜、許褚、張遼、孟獲、馬稷、姜維、司馬懿、司馬昭、鄧艾、華陀等,無一不是單名。“建安七子”孔融、陳琳、王粲、徐幹、阮禹、應瑒、劉楨與“竹林七賢”嵇康、阮籍、山濤、向秀、阮鹹、王戎、劉伶,亦全系單名。間或也有採用二字名的,但甚罕見。或為隱逸,如龐德公、鄧盧敘等;或為藝人,如東方安世等;或為乳名不改,如劉盆子、鄭小同等;或單稱其字,如黃承彥、苟巨伯之屬。

問題出在王莽身上。西漢末年,王莽篡奪了政權。為了鞏固統治,他撿起了董仲舒的“神學目的論”,大搞迷信,大搞復古,以此為核心,還推行了一系列所謂的“新政”,從土地制度到用人制度,從貨幣到地名,無孔不入,也涉及到了人名。

王莽這個人對“名”特別重視,他一上台,就鬧起了一股改名風。首先把中央各級官名改了,然後王莽打著“奉天命”的旗號,雷厲風行地復古改制,認為“秦以前復名蓋寡,遂禁復名”,並直接下詔對單名、復名進行褒貶。

《漢書·王莽傳》中有這樣的記載:王莽的長孫叫王宗,要是慢慢地等,靠死爺爺和爹爹,這個王宗是可以當皇帝的,可是,他性子太急,等不得了。自己弄了天子的衣服、帽子,穿上讓人畫出了畫像,還刻了銅印三枚,與其舅舅合謀,準備搶班奪權。可水平有限,事情暴露了。雖然是親孫子,但這事也不能輕饒,王宗一看不好,就自殺了。雖然人死了,但“政治權力”也要剝奪,王莽下了這樣一道命令:“宗本名會宗,以製作去二名,今復名會宗。”這道命令不琢磨是看不出門道的。“製作”就是法令,王宗本來名是兩個字,叫“王會宗”,是依法令後改成的“王宗”,現在犯了法,得再改回去,還叫原來的“王會宗”。從王莽這道命令可以看出三個問題:一、王莽之前的人名用字數是不受限制的,他自己孫子的名都是兩個字。二、王莽上台後,曾經下過“去二名”的“製作”,也就是以法律形式規定不準用雙字名。三、人犯罪後,恢復二字名,以示處罰。

《漢書·王莽傳》又有:“匈奴單于,順製作,去二名”之語,意思是說,匈奴單于依順王朝的法令,去掉二字名中的一個字。可見,當時不但有禁止使用雙字名的法令,而且還影響到了匈奴。

由於王莽的法令,從那時起,人們漸漸養成了使用單字名的習慣,後來雖然王莽說話不算了,卻一直也沒有改過來,竟然成為風氣,認為用兩個字取名是不光彩的事。如果是現在,人人全是單字名,那麻煩可就大了,因為單字名很容易造成重名。但是當時人口並不是很多,人的活動範圍、交際半徑也有限,單字名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太大的不良影響。因此,單字現象得以沿續,一直到三國時代。

三國時的人名,告訴我們,人名有極強的階段性,每一個時代,有每一個時代的命名特點。知道了這些,有的人一看名,他是什麼時代的,也就能估摸個差不多。

東漢、三國、西晉三百餘年間之所以盛行單名,究其根源,乃是一種文化傳承現象。

中國人的姓名符號形式,從周、秦以來,一直是以單名為主,崇尚單名已成一種社會潛意識。周秦時代雖崇尚單名,但並不禁止二名,更無譏諷二名的道理。對此,我們已在上文所述堯、舜、禹及夏、商、周帝王中多有二名,即已可證。由於數千年的習俗使然,取單名之俗自然會代代傳承下來,而不可能會在某一天早晨突然發生改變。所以,拙見以為西漢以降的三百餘年間盛行單名,只不過是繼承前朝取名傳統而已,並非如蕭遙天氏所謂“單名之俗,出於王莽的倡導”。當然我們這樣說,也不是全盤否定王莽“禁二名”的作用。王莽頒布的“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對於長期實行單名習俗的中國姓名制度來說,乃是起了一種“雪上加霜”、“火上澆油”的作用,使其原先崇尚單名的社會潛意識,又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同樣,《公羊傳》所謂“二名非禮也”、“《春秋》譏二名”的說法,儘管證據不足,但由於該書在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環境裡,影響較廣(董仲舒就是治公羊學的),所以也會對崇尚單名的社會潛意識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由於周秦西漢幾千年間,崇尚單名的取名習俗,在東漢以後仍被承襲繼續了下來,並進一步得到了發展,再加上王莽“二名之禁”與《公羊傳》“二名非禮”對社會潛意識的影響作用,這才造成了東漢以後三百餘年間盛行單名的社會風氣。當然這一見解,是否合乎歷史本相,見仁見智,尚冀大雅君子有以教之。

“司母戊鼎”是我國最著名的青銅器,其中的“戊”就是商代的一個人名。商周兩代人好用天干、地支作為人名。商湯王之後的商王有外丙、仲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等等。輔佐周文王的傅丁,及後來的庖丁,秦國名將白乙丙,也以天干、地支為名。天干、地支,其實就是現在的數字,跟一二三四一個意思。

春秋戰國人,姓名中間常加一個“不”字,如任不齊、韓不信、申不害、陳不古、呂不韋、蕭不疑等,這個習慣一直沿續到東漢,那時更有直不疑、高不識、公上不害等。這裡的“不”只是發聲詞,並沒有實在意義。春秋時還有個習慣,有姓名之間加“之”,如介之推、燭之武、孟之反。春秋戰國之前,取名很隨意,常常是指物為名,孔丘、顏回、孔鯉、司馬牛、李耳、墨翟,這些名都是出生那一刻,大人見到了什麼,就以什麼取名。

漢代人名非常重視排行字,名或字中常有“孟”、“伯”、“仲”、“季”、“叔”、“元”、“長”、“次”等字。漢代人的字中還多用“子”,如,司馬遷字子長,蘇武字子卿,趙雲字子龍,韓安國字子長。

魏晉南北朝時佛教在我國興盛起來。人名也受到佛教的影響。呂叔湘先生在《南北朝人名與佛教》一文中論及,時人以瞿曇、悉達、菩提、菩薩、羅漢、彌陀等佛教人名或術語直接用於人名的就達36種之多,而用與佛教有關的一個字如“佛、僧、曇、法、道”等同其他字配合成名的,就更是多了。《南北史表》載,當時,“僧”字在命名上的流行,僅次於“之”字。這時候,字常是名加一個字組成的,如,謝安字安石,楊秉字秉節,范宣字宣子,顏延之字延年,侯景字萬景。名中帶“之”也是這個時期的特點,如,王羲之、王獻之、祖沖之、裴松之、顧愷之、劉牢之。

魏晉南北朝還是民族文化大融合的一個重要歷史時期。北方十六國絕大多數為少數民族所建。北魏時,鮮卑族的孝文帝拓跋曾下令鮮卑人改漢姓,並首先將自己的姓“拓跋”改為“元”。一共有144個鮮卑姓改為漢姓。改賀葛為葛,是類為高,去斤為艾,屈突為屈,獨孤渾為杜等。鮮卑人宇文覺建立北周后,又令所有改為漢姓的鮮卑人恢復原姓,並以鮮卑姓賜漢族功臣。於是,出現了一批新姓,如長孫、宇文、徒河、普六如、大野等。

唐代人名更多地承接了南北朝的習慣用法,自身的突出特點是喜歡用排行稱呼,在唐詩標題中就能見到:元二、衛八處士、張十八員外、劉十九、丘二十二員外,公孫大娘、黃四娘。因古人是大家族一起排行,就有了“李二十五”、“趙三十二”。唐代人名中“己”、“予”、“彥”,也比以前多了起來。

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的興盛時期,異族外邦爭相來朝。如李白之父來自西域,安祿山、史思明都是胡人,但他們全用的是漢族姓。許多外族人姓了“李”,有的是自己想沾皇帝的光,有的是皇帝賜給的。

唐人和宋人不但喜愛用排行稱呼,民間取名也常用數字,如一個人名“四六”,原來是出生時,父親24歲,母親22歲,加在一起是46。如果娘23,爹25,生下孩子就叫“四八”。從宋代開始,雙字超過了單字名,以後雙字名越來越多。

遼、金、元是少數民族政權,這是我國命名史上的一段特殊時期。一是,名中多用“哥”、“奴”等字;二是許多人有兩種語言的名,如,遼太祖,一名阿骨打,又有漢名;金代的兀朮,又名宗弼;金世宗名哈喇,又名。同時,也有一些漢族人取了少數民族名。

現代用字

現代人名時代特徵更為明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山西大學利用計算機對全國7個地區的人名用字作了統計,女性人名用字頻率最高的四個字分別是:

北京淑、秀、英、玉

上海英、華、芳、明

遼寧玉、桂、英、華

陝西英、芳、秀、玉

四川華、秀、英、明

廣東亞、英、華、明

福建麗、秀、華、明

新中國之前使用頻率最高的六個字是:英、秀、玉、珍、華、蘭,而1949年到“文革”則是:華、英、玉、明、秀、國。“文革”中是:紅、華、軍、文、英、明,“文革”後卻成了:華、麗、春、小、燕、紅。

從人名用字的變化,完全可以看出社會的變革及人們思想意識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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