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岑墓祠

唐一岑墓祠

縣級保護文物。唐一岑系明嘉靖年間崇明縣知縣,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知縣唐一岑率軍民浴血抵抗犯崇倭寇,以身殉國。為表彰其功績,明嘉靖帝敕贈唐一岑為光祿寺丞,並築墓建祠以祀之。初建唐一岑墓祠於平洋沙舊城西南隅。1731年(清雍正九年)遷至蟠龍鎮東0.5公里許(今大同鄉紅旗村)。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知縣曹文煥建唐公祠堂三楹於墓旁,置墓田1畝,上植松柏。民國初,祠堂內萬年台供神位,立石碑兩塊。墓碑上橫書“抗倭殉難”四字。 墓旁植冬青,肅穆端莊。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1952年,江蘇省政治協商會議主持重修唐公墓。1957年,省文化局列唐一岑墓為二等古墓葬,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同年8月17日,縣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保護唐一岑墓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墓祠的保護。9月,撥款修繕唐公墓,改為半球形水泥墓,墓周有台,台上有欄桿,墓前豎唐公名碑一塊,碑文橫書“抗倭殉難”4字,下豎書“明贈光祿寺丞崇明縣知事唐愍忠公一岑之墓”。墓旁植冬青,祠內重置萬年台,立神位,樹石碑。

“文化大革命”前,祠堂被生產隊改作倉庫,墓地僅剩墳墩與名碑,墓周雜草叢生。“文化大革命”中,墓北闢作大隊公墓,1976年,開河拆除祠堂。1977年12月7日,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將唐一岑墓列為四類文物保護單位。1981年5月,縣革命委員會定唐一岑墓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唐一岑簡介

唐一岑,廣西臨桂縣人。明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以舉人薦任崇明縣令,忠愛為政。時值縣治新遷,土城剛築就遭倭寇犯境,唐率軍民奮起抵抗,擊退來敵。次年5月,倭寇復至,千戶高才私通敵人,引寇入城,唐率眾與敵巷戰,不幸以身殉職。為表彰其功績,明嘉靖帝敕贈唐一岑為光祿寺丞,築墓建祠於平洋沙舊城西南隅。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大學士樊鎏見烈士墓遭海水侵坍,屍骨暴露,出資以石棺盛殮,遷葬於吳家沙蟠龍鎮。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知縣曹文煥在墓地植樹建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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