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財政局

(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全縣財政、財務工作。 (四)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十)貫徹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發展規劃;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牽頭組織實施全縣財源建設工作。
(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全縣財政、財務工作。
(三)負責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六)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全縣稅收收入計畫。
(七)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貫徹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縣財政收支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縣財政局設2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預算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非稅收入管理局、社會保障股、農業股、會計管理股、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監督檢查局、經濟建設股、企業股、國庫股、鄉鎮股、農村財政財務股、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局、信息站、收費集資管理站、興財投資擔保中心、國庫支付中心。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財政局設2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預算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非稅收入管理局、社會保障股、農業股、會計管理股、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監督檢查局、經濟建設股、企業股、國庫股、鄉鎮股、農村財政財務股、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局、信息站、收費集資管理站、興財投資擔保中心、國庫支付中心。

地理位置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呼瑪鎮長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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