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委政法委員會

(6)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2)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總體性部署,並督促實施。 (3)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主要職能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行動。
(2)研究、制定全縣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時向縣委提出建議,對全縣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並負責督促檢查,抓好貫徹落實。
(3)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的政法工作。
(4)檢查全縣政法部門執行紀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5)支持和監督全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全縣政法部門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6)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7)組織推動全縣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職能
(1)研究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
(2)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總體性部署,並督促實施。
(3)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4)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5)辦理黨委和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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