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商務局

主要職責(一)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措施辦法、規章制度;擬定呼倫貝爾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本地區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的巨觀運行狀況;承擔呼倫貝爾市政府授權協調與商務工作相關的部門。 (五)負責重要工業品、農產品、原材料等出口產品的巨觀管理和監控分析;協調管理呼倫貝爾市邊境貿易、加工貿易;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國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協調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承擔自治區商務廳組織的呼倫貝爾市產業損害調查;負責產業損害預警系統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地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措施辦法、規章制度;擬定呼倫貝爾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本地區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的巨觀運行狀況;承擔呼倫貝爾市政府授權協調與商務工作相關的部門。
(二)研究提出呼倫貝爾市流通體制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措施、辦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菜藍子”產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四)承擔進出口商品配額計畫和自治區商務廳授權的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擬訂貫徹國家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的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重要工業品、農產品、原材料等出口產品的巨觀管理和監控分析;協調管理呼倫貝爾市邊境貿易、加工貿易;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國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呼倫貝爾市技術進出口及認證工作;研究和推動科技興貿戰略的實施;協調辦理商務部發布的目錄項下商品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
(七)組織實施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協調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承擔自治區商務廳組織的呼倫貝爾市產業損害調查;負責產業損害預警系統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地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等工作。
(八)根據授權代表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並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及外商駐我市代表機構,聯繫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經商處。
(九)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呼倫貝爾市吸收外商投資工作;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吸收外商投資政策、法規的辦法和措施,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由自治區商務廳授權,依法管理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備案確認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許可證、自動登記進口商品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審核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審核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設立辦事機構,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企業參加援外項目招標,監督檢查企業實施對外援助項目;爭取和管理多雙邊政府間對呼倫貝爾市無償援助項目,管理國際組織本地區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十二)負責口岸規劃建設、協調管理等工作。
(十三)促進、拓展呼倫貝爾市對俄貿易工作;負責呼倫貝爾市與俄羅斯赤塔州、蒙古國東方省地區間經貿混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信息、諮詢,介紹合作對象,促進對外貿易、引進先進技術、企業改造等工作;承擔呼倫貝爾貿促支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商務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目標考核、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等工作。

對外貿易發展科

貫徹和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貿易發展政策;依法管理呼倫貝爾市邊境貿易、加工貿易;負責重要工業品、農產品、原材料以及其他進出口產品的巨觀管理,負責全市對外貿易巨觀運行狀況的監測和分析,提出結構調整等項調控建議;承擔對外貿易發展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參與擬訂與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相關的財稅、信貸、價格、保險等政策辦法;負責本地區出口退稅稽核管理工作。
擬訂市國內外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現代市場體系及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承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統計和發布呼倫貝爾市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信息;負責機關信息、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對外貿易管理科

承擔自治區商務廳授權的呼倫貝爾市地區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工作;編報市進出口商品配額(機電產品除外)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聯繫外商駐我市代表機構;負責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的協調管理和巨觀指導;負責辦理我市市直單位經貿團組出國及邀請外商來華有關事宜。
承擔呼倫貝爾市涉及世貿組織事務的綜合協調;負責經授權涉及我市的貿易爭端在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前的對外磋商、起訴、應訴等工作;建立和指導市WTO資料庫;開展世貿組織相關知識的宣傳和培訓;貫徹和實施產業損害調查政策和法規;監測進口異常對本地區產業的影響;指導、協調呼倫貝爾市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覽會等貿易促進工作;承擔貿促支會的日常工作。
執行國家技術貿易政策、規章以及國家鼓勵、限制、禁止進出口技術目錄;依法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認證和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依法協助辦理本地區核、生化等出口管制產品核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招投標法規、規章。

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訂呼倫貝爾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章制度,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內外貿結合;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報廢汽車、舊機動車交易等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生豬屠宰和繭絲綢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整頓市場規範秩序月報等統計工作。

商貿科

組織實施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標準,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和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辦法措施;擬訂和組織實施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內貿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指導工商企業的行銷工作;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工作;指導、管理、規範零售、批發、餐飲、住宿、國內展覽、外籍交通工具必需品供應、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的管理;指導飯店餐飲協會工作;負責對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
監測和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三綠工程”和“菜藍子”產品流通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等)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指導協調酒類產銷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民族貿易工作,指導商業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民爆器材、氫化鈉的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業網點基本情況、商業物資統計工作。

外國投資科

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呼倫貝爾市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吸收外商投資政策的辦法措施;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配額許可證制度,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自動登記進口商品的相關工作;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的審批、備案和備案確認工作;依法審核國家規定的報批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統計、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協調經濟技術開發區利用外資出口基地建設和對外經濟貿易工作,參與制定促進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的政策辦法;協調外企商會、協會工作以及對外招商的聯絡組織工作。

國外經濟合作管理科

制訂呼倫貝爾市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章制度和辦法;按規定許可權對經營企業年審的初審和轉報及境外加工貿易、境外資源開發管理;指導、監督、審查備案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契約及外派勞務人員;核准外派勞務人員培訓;轉報申請外派勞務資格證書;審核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設立辦事機構;指導企業參加援外項目招投標,監督援外項目;負責政府間國際無償援助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外工程勞務合作業務統計工作、境外企業統計和年檢工作。

口岸管理科

研究擬定呼倫貝爾市口岸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口岸基礎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口岸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口岸的集散疏運工作;依法審批口岸開放與關閉;按規定督促檢查有關機構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的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協調處理口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口岸進出境貨物、人員、交通工具等統計工作。

單位地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勝利大街17號
負責人:侯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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