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東[蕪湖市原政法委書記]

周其東[蕪湖市原政法委書記]

周其東,男,漢族,1952年出生,安徽繁昌人,合肥工業大學採礦系財經專業畢業。自1989年起先後任蕪湖市繁昌縣荻港鎮黨委書記、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委書記,1998年後任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簡介

2001年9月4日,時值全國打黑除惡鬥爭如火如荼地開展,蕪湖市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頂風殺人案件,該市一個區的某局副局長孫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亂刀捅死在位於鬧市的機關宿舍大院之中。

當10天后案件真相大白時,人們驚訝地發現,罪魁禍首竟然是春風得意的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周其東!

2001年9月16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日被批准逮捕。2002年2月28日至3月1日,蚌埠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原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故意殺人案,一審當庭判決周其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其東不服抗訴,安徽省高級法院於同年8月9日依法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核准死刑,8月13日下午,周其東因雇兇殺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案情

2002年1月21日下午,安徽省蕪湖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涉嫌故意殺人、受賄、貪污一案,分別由蕪湖市公安局和安徽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由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周其東從1991年任繁昌縣荻港鎮黨委書記起至2001年9月案發時,一直與被害人孫兆華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為擺脫孫,周其東指使趙征和、楊謀能、王長春和袁政等人,於2001年9月4日將孫殺害;周其東在擔任繁昌縣委書記和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向他人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周還利用職權大肆貪污公款,並採取收受禮金等方式大量斂財,中飽私囊。

1991年,被告人周其東在任繁昌縣荻港鎮黨委書記期間,與時任該鎮婦聯主任的孫兆華關係曖昧。2001年年初,孫兆華以公開兩人隱私催促周其東離婚並與自己結婚。周其東認為孫兆華將威脅到自己的個人聲譽和政治前途,遂萌生殺孫惡念。2001年五六月,周其東與趙征和預謀買兇殺害孫兆華。在周和趙的策劃下,同年9月4日上午,兇手王長春、袁政在孫兆華下班回家時,用刀將孫兆華殺害。

2002年3月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級法院依法對周其東、趙征和、王長春、袁政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其他同案犯一併予以嚴懲。周其東等被告人不服抗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8月9日依法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核准死刑。(尹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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