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廷翰

吳廷翰,男,明朝時期人物,明無為州人,代表作《吉齋漫錄》、《櫝記》、《瓮記》。

吳廷翰(1491-1559),字嵩柏,號蘇原。明無為州人。正德十四年(1519)中舉,十六年(1521)取進士。歷官兵主事、戶部主事,至吏部文選司郎中。在吏部銓選中,推薦直言的諫官,忤上司之意,調任廣東僉事,轉任嶺南分巡道兼督學政。因彈劾權貴,改任浙江參議、山西參議。山西年荒,力請賑濟。出庫金,救活饑民十萬人,經手數萬兩金銀,一文不名。曾奉命采端溪硯,不持一硯歸。40餘歲辭官歸里,專事著述,著有:《吉齋漫錄》、《櫝記》、《瓮記》、《叢言》、《志略考》、《湖山小稿》、《洞雲清響》等。以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反對客觀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在人性論上,主張只有氣質之性,別無他性。在天理、人慾問題上,主張天理在人慾之中。在形神問題上,批駁靈魂不滅,死後輪迴的見解。在認識上,堅持“德性之知”必須由於“聞見之知”肯定認識與學習和鍛鍊的關係。在知行關係問題上,認為知和行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知指導行,行非有知指導不可。他早年受外祖父張綸的啟迪,不贊同宋儒把性和氣區別開來作為善惡相對的劃分。中年以後,受樸素唯物論者王廷相(1474-1544)的影響,反對一些人認為深山大澤有鬼神的見解。他的哲學著作,深受日本學術界歡迎。1984年2月中華書局出版了由容肇祖點校的《吳廷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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