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山[明朝官吏]

吳山(?-1577),字曰靜,號筠泉,江西高安縣人。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歷官翰林院編修、禮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禮部尚書,嘉靖三十六年加太子太保。吳山為人正直,不媚權貴,他與嚴嵩同鄉,嚴子世蕃欲與為婚姻。吳山堅決拒絕,嚴世蕃不悅而罷。世宗皇帝欲用吳山為內閣閣臣,嚴嵩在暗地裡極力加以阻撓。嘉靖四十年二月,吳山以日食上疏言事,觸逆世宗皇帝,遂被致仕。穆宗即位,召吳山為南京禮部尚書,他堅辭不赴。萬曆五年(1577)三月十五日卒,年七十八。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其二

吳山像 吳山像

吳山(1470—1542),字靜之,號訒庵,南直隸蘇州府吳江(今屬江蘇)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剛直不撓,為權貴所不喜,巡撫河南,著《汾河通考》,後左遷浙江參議,以僉都御史巡撫四川,論罷不職武臣,晉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軍務,官至刑部尚書。後人贊曰:治獄明允,治河著書。有為有守,永垂令譽。

其三

吳山,高郵西北鄉(今金湖縣閔橋、塔基一帶)人,吳景輝長子,字邦才,1480年中舉,成化甲辰科(1484年)中二甲第六十四名進士,知州特為吳山立“進士牌坊”。官授吏部郎中,凡談詩尊禮之家,詩書往來焉,該支吳氏堂名因之叫殖學堂。


明史記載

吳山,字曰靜,高安人。嘉靖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改吏部。尋代王用賓為禮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太保。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山,欲與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悅而罷。帝欲用山內閣,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罷官,獻方術,得加禮部侍郎。及卒請恤,山執不與。裕、景二邸並建,國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諭禮部,具景王之籓儀。嵩知帝激於郭希顏疏,欲覘人心,諷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儀以奏,王竟之籓。司禮監黃錦嘗竊語山曰:“公他日得為編氓幸矣;王之籓,非帝意也。”

明年二月朔,日當食,微陰。歷官言:“日食不見,即同不食。”嵩以為天眷,趣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欺耶?”仍救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貰東華等,命姑識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山甚,又惡專劾山,乃並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穆宗即位,召為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諡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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