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年節

吉祥年節

除了散居在墨脫、米林一帶的少部分珞巴人與藏族一道過藏曆年外,各地的珞巴人都有自己的年節,珞巴年節是按照本族曆法推定,過節時間雖不一致,但都是在一年勞動之後。珞瑜西部的珞巴人約於藏曆二月過“旭獨龍節”。過年這天,由“紐布”(巫師)手執一根貼滿五彩羽毛的棍子,在村寨里揮舞念經,全村人圍攏在一起歡歌起舞,祈禱豐收。年節期間,各家各戶都拿出酒肉,在一起聚餐。老人對歌追憶部落的古老歷史,青年人對歌表達愛慕深情。夜幕降臨後,在熊熊篝火旁,歡歌笑語此起彼伏。

基本信息

基本資料:

時間:

按照巴族曆法推定,過節時間雖不一致,但都是在一年勞動之後。

具體內容:

除了散居在墨脫、米林一帶的少部分珞巴人與藏族一道過藏曆年外,各地的珞巴人都有自己的年節,珞瑜西部的珞巴人約於藏曆二月過“旭獨龍節”。過年這天,由“紐布”(巫師)手執一根貼滿五彩羽毛的棍子,在村寨里揮舞念經,全村人圍攏在一起歡歌起舞,祈禱豐收。年節期間,各家各戶都拿出酒肉,在一起聚餐。老人對歌追憶部落的古老歷史,青年人對歌表達愛慕深情。夜幕降臨後,在熊熊篝火旁,歡歌笑語此起彼伏。珞瑜東部的珞巴人在藏曆十二月十五日過“調更谷乳術”節。人們把年前宰殺的豬、牛剁成一塊塊,分送給家族或母系的親友,保留著共享勞動果實的古俗。牛肉吃完了,頭蓋骨卻不扔掉,要高高地懸掛在自己家中牆上,作為勤勞和富有的象徵,世代相傳。一些珞巴地區習慣在年節舉辦婚事,歡度節日又加婚筵喜慶,使人們沉浸在無比歡樂之中。

相關資料:

珞巴族傳說:

珞巴族珞巴族

人類居住習俗的形成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人類發展的早期階段,為了躲避風雨、抵禦寒冷和野獸的傷害,先民們以山洞或大樹作為棲息的場所,即所謂“穴處巢居”。珞巴族的神話傳說,為我們追尋和探究其古老的居住方式提供了線索。
珞巴族民榮部落流傳著一篇名為《麥冬海依》的神話,主要講述麥冬海依母子婚配的過程。神話中講道,當麥冬海依同兒子成婚後,倆人都感到很害羞,“從此再也不肯走出森林,只好像猴子那樣生活在森林裡”。這篇神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類早期樹居的歷史。
墨脫東部地區的珞巴族在《浪錯湖的來歷》的神話中講道,在東布村西面的高山上,有一個大岩洞,很早以前,珞巴人就住在這個岩洞裡。後來,人們為了見識洞外的風光,才從洞中走了出來。達額木部落的傳說也講,他們的祖先是從宮堆頗章的山洞裡出來的。這些神話傳說,或多或少反映了珞巴族遠古祖先住山洞的歷史。而在珞巴族的現實生活中仍能找到穴處巢居的蹤跡。據調查,20世紀60年代,在珞巴族個別部落中,仍有部分人住于山洞或搭架樹巢而居。

珞巴族歷史:

珞渝地區很早以來就是中國西藏的一部分。從遠古時代起,珞巴族先民就生活在這一帶,與藏族先民和門巴族先民一道,共同創造了喜馬拉雅山區的遠古文明。珞巴族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沒有關於本民族歷史的文獻記載,在藏、漢文獻中,也鮮有關於珞巴族族源和歷史的記載。雖然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一批考古工作者在喜馬拉雅山區獲得了一批珍貴的考古發現,但它們尚不足以勾畫出珞巴族先民活動的連續的歷史軌跡。因此,關於珞巴族的族源問題,只能從喜馬拉雅山區生成的各部落豐富的民族傳說中去探尋。目前較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珞巴族大概是青藏高原東南部一帶的古老群體中的一支或數支繁衍而來”,“在歷史上珞巴族曾有一個從北向南遷徙的歷史過程。”(《珞巴族簡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11頁。)
根據民族神話傳說、藏族古代有關文獻記載以及近年來的考古發現分析,可以初步認為珞巴族是珞渝地區古老的土著群體與西藏高原東部數支古老的群體融合繁衍而來。
珞巴族和藏族的先民彼此之間的交往見諸文獻記載者,始自吐蕃王朝時期。藏文典籍《紅史》在記述松贊乾布時代的吐蕃疆域時就講到:“南自珞與門,西自香雄,北至霍爾,東自咱米興米等均置於吐蕃統治之下”。
明末清初,格魯派在逐漸掌握西藏地方政權之後,也進一步加強了對珞渝地區的管理。1680年,五世達賴發給梅惹喇嘛的文書中,明確指出:“珞渝人等亦入我治下”。受命於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贈、委派等方式,通過屬下宗、奚谷組織對珞渝一些地區實行行政管理。
19世紀中葉,西藏地方政府曾一度把珞渝地區劃歸波密土王管轄。波密土王於1881年在地東村(今墨脫縣境)建立地東宗,委派宗本轄五“錯”、六寺。20世紀初,波密土王為進一步鞏固對珞渝的統治,將地東宗的達崗錯擴建為宗,即嘎朗央宗,並在此先後委派過八任宗本。西藏地方政府也經常派人到珞渝地區巡查。1927年,西藏地方政府同波密土王發生矛盾,罷黜波密土王割據勢力,將嘎朗央宗仍劃屬地東宗,恢復達崗錯建置。又在達崗錯及其以南地區,委“錯本”和“學本”,負責收繳租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為鞏固邊防,還派軍隊到達珞渝南境與印度阿薩姆交界處巡邊。西藏地方政府當時對珞巴族的統治辦法是:對靠近藏區的地方,直接委派官員管理;對珞渝中部和南部地方,則責成山南十八宗宗本在藏族轉山朝聖的時候,準備各種生產生活用品,同珞巴族進行商品交換,通過加強物質交流來鞏固對珞巴族的羈縻統治。
珞渝地區雖然環境優越,但由於和外部接觸較少,珞巴族社會發展比較緩慢,直到20世紀50年代還保留著父系氏族制的濃厚殘餘,部落雖已出現,但組織尚不完備,遠不及氏族所起的社會作用大。珞巴族的各個氏族都有自己共同生活的載域,地域內的山水、森林和土地歸氏族公有。氏族之間,大多以山坡、河流為界。氏族成員可以在本區域內自由開墾種植、狩獵、採集、建房,遇有蓋房、婚喪大事或外族入侵時,氏族成員之間有互相救助的義務。
珞巴族是富於光榮革命傳統的民族。從19世紀開始,英帝國主義的侵略勢力開始伸入珞渝。他們或以考察、開發、傳教、採集動植物標本為名,派遣“探險隊”來這裡刺探有關情報,為他們的經濟擴張和軍事入侵作準備;或是利用珞巴族各部落之間的矛盾和其他事端,進行所謂軍事征討,企圖蠶食這片中國邊疆。英帝國主義的侵略活動不僅侵犯了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也嚴重危及珞巴族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19世紀末,由於英國侵略者肆意破壞珞巴人對阿薩姆邊緣地區的收稅舊制並武力入侵珞渝地區,導致了珞巴族人民的大規模武裝反抗鬥爭。他們利用優越的地理條件和巧妙的戰術,用弓箭大刀力克擁有槍炮的入侵者,沉重打擊了來犯之敵。英國為了迫使珞巴族人民屈服,曾一度封鎖了雅魯藏布江左岸的廣大邊界線,但因珞巴族長期與北部的藏區有著密切的經濟往來,英軍的經濟封鎖毫無作用,最終不得不撤銷這道封鎖令。(《珞巴族簡史》,第76頁。)
19世紀末20世紀初,英國對珞渝地區的一系列入侵,也引起了中國政府的嚴重關注,其時邊務大臣趙爾豐就向宣統皇帝提出:珞巴“雖為野番,實我之屬境”,對英國侵入察隅、珞渝,不能坐視,建議派兵前往,“固我疆域”(趙爾豐宣統二年元月十九日奏),並派程鳳翔領兵開入察隅,加強邊防,阻止英國人的進一步入侵。1911年,駐藏大臣在派出羅長綺率兵消滅波密土王的殘餘勢力之後,留下藏兵一營據守墨脫。(吳豐培主編:《聯豫駐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87頁。)1944年至1945年,英屬印度阿薩姆當局又多次派人到珞渝刺探情報,均遭到珞巴族人民的堅決抵抗。此後,英國在蘇班什里河流域大肆推行“巴利巴拉開發計畫”,蠶食了珞渝地區的部分領土,引起珞巴族人民的強烈反對,西藏地方政府也向英國政府多次提出抗議和交涉。
部落與氏族制度迅速解體,是新中國成立後珞巴族社會發生的重大歷史變化之一。先前的以氏族和家族為基礎的社會結構、氏族首領和家族長代表群體的意志,被新型的社會組織和政權機構所取代。珞巴族地區各鄉縣成立了人民政府,由人民民主選舉產生自己的政府領導人,他們代表全體人民的意志,行使地方管理權。
1959年的民主改革徹底砸爛了三大領主套在珞巴族脖子上的封建農奴制的枷鎖,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制度。解放前,珞巴族人民受盡了西藏地方政府、貴族和寺院三大領主的歧視和凌辱,被誣衊為“野人”,被趕進深山老林,不準隨便下山,不準越出範圍和外族進行貿易,甚至個別地方不準同藏族通婚。三大領主還規定了數不清的禁條戒律,製造民族隔閡與糾紛,使珞巴族人民陷入苦難的深淵。民主改革後,按照憲法規定,珞巴族人民同全國各民族人民一樣,成為國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規定的一切政治權利。傳統的血統等級被打破,舊時代的民族歧視被消除,凡年滿18歲的珞巴族公民,不分性別、職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在歷屆人民代表選舉中,從鄉、區、縣直到自治區和全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有珞巴族代表當選和出席,在縣和自治區的政治協商組織中,也有珞巴族人士參加。珞巴族出身的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絕大多數是昔日著名的生產能手和愛國反侵略鬥爭的勇士,還有一些人士是民主改革以後成長起來的珞巴族年輕一代。
在珞巴族聚居區,先後成立了民族自治鄉和民族自治村,有察隅縣西巴珞巴族自治村、米林縣乃玉珞巴族自治鄉、墨脫縣達木珞巴族自治鄉、隆孜縣斗玉珞巴族自治鄉等。這些實行民族自治的鄉村,依據當地實際,制定和實施經濟文化發展規劃和措施,充分行使了珞巴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自主權和自治權。
為了使珞巴族人民更好地行使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權力,平等地參與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事業,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培養珞巴族幹部,一批珞巴族幹部迅速成長起來。據統計,林芝、山南兩個專區共有珞巴族幹部70餘名。珞巴族社會的歷史飛躍,給珞巴族民族文化帶來了新變革、新發展。珞巴族曾長期滯留在原始社會,他們的傳統文化具有原始文化的鮮明特徵,即封閉、神秘。昔日珞巴族信仰原始宗教,敬仰巫師,崇信巫術,把命運、幸福和生活的歡樂寄望於虛無的鬼靈和神秘的巫術。民主改革後,新科學、新技術進入了珞巴族山寨,驅散了原始宗教的神秘霧障,人們在生產生活中,不再仰賴巫風靈雨,狩獵、種地、建房和生育等,一般不再舉行祭祀儀式,原有的宗教活動,只是作為民間節日、民眾娛樂在民眾中保存。人民政府在珞巴族村寨推行新式生產工具和科學種田方法,舉辦各種培訓班,培養農業技術員。在墨脫、米林和隆孜等縣的珞巴族聚居地,建立了生產技術指導站、氣象預報站、水文測量站,成立農場,開闢實驗田。一批懂科學、用科學的年輕一代,成為珞巴族新文化的先鋒,他們在民眾中取代昔日的巫師而贏得真正的威信。
過去的一些陳規陋習被破除,新人新事新風尚不斷湧現。對不明的事理不再依靠卜卦求知,對天災、疾病不再求治於巫術巫醫。民眾已懂得在黨和政府領導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戰勝隨時襲來的水災、旱災和蟲災等自然災害。醫院和醫生是人們心目中健康和生命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得到貫徹,婦女和男子具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婦女兒童的權益得到保障。民主改革前實行的買賣婚姻被廢除,昔日搶婚習俗已杜絕,自由戀愛與婚姻自主成為青年男女普遍的理想和現實。

珞巴族習俗:

珞巴族熱情好客,在客人吃飯前主人要先喝一杯酒,先吃一口飯,以表示食物無毒和對客人的真誠。如果客人是從遠方而來,珞巴族還要拿出自己最喜歡吃的乾肉、烤肉、奶渣、玉米酒、蕎麥餅和辣椒等款待。
珞巴族狩獵活動大都是集體進行,獵獲的野物一律平分。

珞巴族服飾:

珞巴族服飾珞巴族服飾

珞巴族服飾獨具特色。男子一般穿藏式氌氆長袍,外套黑色羊毛坎肩,長及腹部,為套頭式。背上披一塊野牛皮,用皮條系在肩膀上。頭戴熊皮圓盔和藤條圓盔,帽檐套著帶毛的熊皮圈,毛向四周伸張,帽後一塊長方形的狗熊皮垂於後背,以防箭射、刀砍。平日外出,身上總是佩掛著弓箭、腰刀、銅銀手鐲、竹管耳環、各色串珠。
婦女一般穿無領窄袖對襟上衣,以麻布為原料。下身圍緊身筒裙,裙長略過膝部,用帶子紮緊裹腿。佩戴銅和銀的手鐲、戒指、藍白兩種顏色的項珠,腰部周圍還綴有很多海貝串成的圓球。男女都赤腳、蓄髮,頭髮後面披散,額前齊眉。

珞巴族舞蹈:

珞巴族舞蹈珞巴族舞蹈

珞巴族的舞蹈,植根於生活實踐,有模擬鳥獸活動的,有表現人們捕捉、馴養動物的,有反映原始宗教儀式的。如博嗄爾人的《馴牛》舞,由一人手執一根拴著繩索的棍子裝扮成公牛,然後分別有“公牛”出逃與眾人追趕、抓獲、馴服,眾人牽引“公牛”歸來的動作。
《巴糾》舞是崩如人在婚慶時由雙人表演的舞蹈,其中有公雞相鬥、格鳥喝水和嗄讓達鳥擺頭等動作。
巫師跳的《紐布衣》《哈日巴》是反映原始宗教的,舞蹈剛勁有力、情緒激昂、氣氛嚴肅,表現了珞巴族人剛毅倔強的性格,以及同惡魔勢不兩立、頑強鬥爭的精神。巫師是具有淵博的部落神話知識的人。他們通過口耳相傳,熟記傳統的歌謠。這些歌謠通常敘述的是創世紀的長篇故事、人和動物的起源、箭的發明、毒藥的發現、歷史的傳說和部落世系等。在跳舞時,巫師是領唱人,姑娘隨他的歌聲起舞。巫師穿的正規的舞蹈服裝,是在他的日常衣飾上再加一條紅色的裙子,脖子上掛兩串小鈴鐺,懸在胸前,右手舉著長刀。他站在舞者圍成的圓圈中間。跳舞的人,一般由三四十人組成。巫師唱歌時,搖動著長刀,附在刀把上的金屬圓片,隨著音樂的節拍,叮噹作響。跳舞時沒有樂器,姑娘們跟著巫師所唱歌曲的末句,重複合唱,並按著歌曲的節拍起舞。
《都怒》是一人領唱眾人和,男女邊唱邊跳的大型集體舞。它既不是對飛禽走獸姿態的模仿,也不是對狩獵或農耕的描寫,而是在模擬舞蹈的基礎上,加工發展升華的一種規範舞步,並具有體操的造型。起舞時,男女右手各執火把,時而男女相間圍成環狀,時而男女各列一縱隊,時而又成“八”字形,時而又圍成兩個同心圓圈,並向前邁步或內外圈對轉等。舞步有左右移步、原地踏步、向前邁小步、大跨步、鏇轉步、跺步等。

珞巴族婚俗:

珞巴族的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嚴格實行氏族外婚和等級內婚。解放前盛行買賣婚姻。在珞巴語中,沒有“娶妻”一詞,只有買老婆的說法。“高骨頭”(所謂血統高貴的人)的男人買一個妻子,要用七、八頭或十多頭奶牛,外加奴隸和銅鍋、糧食、酥油等;“低骨頭”(所謂奴隸或低賤的人)的男子買一個妻子,也要用四頭奶牛。珞巴家庭中,婦女地位十分低下,財產的繼承均歸男子。在某些珞巴族部落中,實行著嚴格的父子連名制。

珞巴族禁忌:

珞巴族信仰古老的原始宗教,認為世上萬事萬物都是有生命的,即所謂萬物有靈,靈魂不死,眾多的神靈和鬼靈統稱“吾勇”,遍布每個角落,無所不在。世上萬物都受“吾勇”管轄。人們得罪了它,會遭災難和不幸。“吾勇”給人們的思維、生產和生活帶來了重大的影響,因而對之十分崇拜和恐懼。崇拜具有多種形式,其中諸多的禁忌是它的主要活動。忌諱嚴重約束著人們的一切活動。
珞巴村村有神石,不得手摸、搬動、坐其上邊;村村有神樹,不得砍伐。每年集體繞神石、神樹轉三圈和殺雞、投放飯菜、酒祭祀。多數部落的人崇拜突兀的巨石和怪樹,認為它是石神、樹神棲息地,每逢過年、春播和秋收要進行三次祭祀活動,每次以獵雞供奉。村人視這些石、樹為洪水猛獸,恐懼萬分。
閹豬時,主人在門口栽鮮樹枝,三天內禁止生人入內,期間不外借東西,不準拿皮、毛之類的東西從灶前走過。閹豬人三天內不準靠近灶台、木柴和灶具,不得說“死”、“無”字。
人分娩、牛豬狗生崽、人患病、狩獵進出門前均插忌諱樹,三天內禁止生人入內;外村親朋前來,要在門口徵得主人同意後,連說三聲“鬼怪不要入內”,由主人陪同客人進屋。沒有徵得主人同意而入內,被視為帶來了鬼怪和對主人不尊重,會被驅趕甚至引起械鬥。
獵狗為珞巴族狩獵立下了汗馬功勞,珞巴人視狗如子。珞巴人家家都養獵狗十多條,不咬人,不狂叫,對人十分親善,對獸十分兇猛。客人不得打狗、罵狗,否則,有被驅逐之險。
修房時,主人會高喊三聲:“人畜健康,無病無恙,代代健康,糧食滿倉”。之後將混合糧撒向天空,做得十分認真,千萬不能譏笑。
豬被看作牲畜的首領,是頻繁祭祀的主要牲畜,因之,受到寵愛,豬糟里嚴禁大小便。
把動物神化並加以崇拜,是原始宗教的一種普遍現象。動物是人們賴以自下而上的主要對象,但有些人與人們處於對立狀態。人們對毒蛇猛獸的祭祀與禁忌就更加頻繁。有些部落蛇和虎是圖騰,嚴禁傷害。被毒蛇咬傷,不分遠近親疏,都主動停止勞動1天,並禁止到有藤科植物生長的地方,禁吃藤科狀的蘋果和辛辣食物及部分肉食等。
農業生產上禁忌更多,從刀耕火種開始到秋收要集體進行5次祭祀,個體進行3次祭儀,祭祀之日禁止勞動,違者遭首領鞭打。
珞巴族是個不上鎖的民族,以偷盜和說假話為世上最醜之事,最可恨之事,若出現這類事情,一是教育;二是償還;三是驅趕;對慣犯則以殺之為戒。
夢也有許多禁諱:夢見殺牛、宰豬、太陽下山、娶媳婦、掉入水中、摔下懸崖、被蛇咬、鼠咬衣、牛抵架等等,預兆家要死人,發生禍災,第二天不出門。夢見藤蔓物,十天裡謹慎小心,生怕發生糾紛。相反,夢見死人卻是吉兆。
珞巴族也有記屬相的習慣,十二生肖代表十二年。鼠和馬,狗和龍,豬和蛇,雞和兔,猴和虎,牛和羊是相剋的,不能婚配。

珞巴族喪葬:

珞巴族喪葬珞巴族喪葬

珞巴族家庭特別重視為死者治喪,力圖以此慰藉亡靈,並表達對其哀悼懷念之情。珞巴族多採用土葬和樹葬,禮俗相當複雜,禁忌繁多,以示盡了孝道。
珞巴族多數實行土葬,因土裡有金,故亦稱金葬。挖長方形墓坑,用石砸實,不留足跡,放入死者生前鋪墊的藤蓆和方塊木枕。
病人去世後,通常由背屍人來料理。將死者頭朝外,以示他已經“走”了。人死後,忌說死字,一般稱“走了”、“老了”、“去世了”,或稱“沒有了”。在給去世者洗澡時,洗澡水中一般用艾葉和桂樹葉,從頭往下洗。壽衣不用皮毛和綢緞,怕來生變為獸類。衣褲的件數,忌單喜雙,多是2件上衣,4條褲裙,都要以棉布為主。入墓時,要解開死者身上的繩帶,拉直其身體置於坑內,頭朝西,陪葬品全是他生前所用過的東西,如弓箭、裝飾品、用具等。墓地周圍架木籬笆,上蓋草棚,並將獵人獵獲的獸角等置於棚內,每天早晚各送一次飯酒,一般送7天,也有送一個月的。每晚燒堆篝火。
樹葬即時稱天葬。屍體處理和土葬相同,不能裸露皮肉。將胎兒狀的屍體置於他曾經用過的藤筐里,根據死者遺願懸於村頭的樹杈上。上搭草棚,遮雨防曬。珞巴人講,世上萬事萬物都是有精靈的,人雖死了,屍體腐爛了,變成了蟲子,但靈魂卻去了“極樂世界”,變成了另一種有精靈的東西,比如懸葬,使他們早投生,快投生,變為富人和好人。
幾種葬法的背屍人一般由親屬充當。父母死由兒子料理背送,妻死夫送,如果家無合適的人則由親朋背送,或請人或按死者彌留時指定的人背屍。送屍人與死者屬相相同、相剋和年齡相同的人不準背屍,如無他人,必須由以上人員背屍,那么,只好將背屍者的右臉抹白、左臉塗黑,掛上女人的項鍊,右邊褲腿卷到大腿外,左腿不捲,才準背屍。發喪要請人殺雞打卦、選擇吉日。下葬那天,全村停止勞動一天,前來送葬、勸慰。背屍的方式是背靠背,背屍人手持一把刺條,邊走邊扑打,以免鬼怪跟隨。
葬後一個月,嫁出的女兒和分家的兒子及親戚攜帶酒、肉和雞到死者家裡慰藉。一年後,死者離家的子女趕一頭牛,死者家中出2頭牛,村里每戶攜帶白酒、甜酒各一葫蘆,村人共飲共食。牛角送到墳頭上,以示哀悼。
父母長輩死後,子女一年內不戴耳環和其他裝飾品,不能結婚,妻子一年內不能剪髮,額前系一條紅線,頭上不準插花,也不能改嫁。
背屍人返回後,主人在門口燒一堆火,一把樹枝蘸上一些玉米粉和白酒,在火上烤一會兒,在背屍人身上扑打三次,接著背屍人洗臉、洗手,進屋後只準坐在死者的睡處,手不得撫摸極受寵愛的灶腳石,因它是灶神的化身,晚上只準睡在死者的睡處。三天內不得講“少”、“無”、“死”話語。第三天背屍人可以和家人一樣自由活動了。背屍人背屍後的第三天和第10天要下河洗澡,第15天后方能上山狩獵。在一年以內背屍人不能吃土豆、豌豆、核桃、桃、蘿蔔和牲畜的蹄子。吃飯時,背屍人要先禱告,請死者的靈魂進膳。在一年之內,背屍人不能走大路,要走小道,路遇行人要讓路迴避,不能笑,不能看別人的臉。總之人們對背屍人是忌諱的,認為低賤,不吉利,有陰鬼附身。因此,處處躲避、嫌棄他,冷眼待之。所以,一般人是不願背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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