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一支積極向上、充滿活力的隊伍。我們致力於幫助周邊有需要幫助的或者有困難的人群,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

目錄

一、什麼是青年志願者

有些人片面地認為從事志願工作是慈善為懷、樂善好施的表現,把志願工作看成一種單方面的施予;把志願者當作“廉價勞動力”;認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餘時間的人,才有資格或才會參加志願工作。其實,每個人都有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和促進社會進步的能力,同樣,每個人都有促進社會繁榮進步的義務及責任。參與志願工作是表達這種“權利”及“義務”的積極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的同時,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發展,精神和心靈得到滿足。參與志願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樂人”,同時也“樂己”。參與志願工作,既是在幫助他人、服務社會,同時也是在傳遞愛心和傳播文明。志願服務個人化、人性化的特徵,可以有效地拉近人與人之間的心靈距離,減少疏遠感,對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二、協會志願服務概述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志願服務概況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一支積極向上、充滿活力的隊伍。我們致力於幫助周邊有需要幫助的或者有困難的人群,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致力於建立互助友愛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公德,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立足於社會關注、黨政關心、青年能為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動員和組織青年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效載體;是新形式下共青團工作服務社會的新探索。 
*基本情況
2006年6月7日,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正式成立。共有八個職能部門:秘書處、組織部、公益部、信息部、網路部、宣傳部、外事部、監察部。隨後,各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分會也逐步建立起來。院青協下轄13個分會:中文系青年志願者分會、行政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分會、機電工程系青年志願者分會、旅遊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分會、物流與信息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分會、化學與藥學系青年志願者分會、工商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分會、國際貿易與金融系青年志願者分會、電子信息系青年志願者分會、外語系青年志願者分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青年志願者分會、藝術系青年志願者分會、建築系青年志願者分會。 
2006年11月18日,由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和社團聯合會·環保協會聯合舉辦的“拉起綠色之手,共建生動吉大”的綠色環保行動,受到將近600名同學的積極回響。之後,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志願者在青協第一屆主席梁振運的帶領下前往三灶鎮,與金灣區團委、遵義醫學院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志願者共同播種綠色,攜手為珠海增添新綠。近幾年來、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行動不斷發展,志願服務的領域不斷擴大,志願者隊伍日益壯大。據不完全統計,至2010年6月份,全院累計已有9000多人次的學生志願者向社會提供了超過40萬小時的志願服務。
為推動院青年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2010年我院青協還成立專項服務隊:
*主要領域和服務項目
近幾年來,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行動的服務領域不斷擴大,在村居各國小支教活動、社區文化建設、環境保護、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公益等領域形成了一批重點服務項目。 
1、青年志願者"一對一"長期結對幫扶計畫。這項計畫以定點村居、外來工子女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團組織和青年志願者組織牽線搭橋,在青年志願者和服務對象之間建立起長期穩定的關係,為困難民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和幫助,成為青年志願者行動深入基層、深入人民民眾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 
2、大學生志願者暑期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這項活動由團省委、院團委聯合實施,自2006年以來,每年組織動員近百名大學生志願者深入農村基層和受災地區,發揮自身的知識智力優勢,開展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掃盲和文化、科技、衛生服務,推廣農村實用技術,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 
3、在大型活動和急難險重任務中充分發揮青年志願者的作用。 
數千名青年志願者為亞運會、航展等大型活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志願服務。組織青年為大型活動提供志願服務已逐步成為全國通行的做法。同時,在幾次大的洪澇和地震災害面前,幾千名青年志願者組織募捐活動,為災區民眾重建家園、恢復生產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社會影響及作用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以來,得到了廣大在校大學生的積極回響,得到了院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民眾的普遍歡迎,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志願服務正在成為新的社會風尚,越來越多的青年及社會各界民眾加入到志願者的行列。 
幾年來的實踐充分說明,青年志願者行動符合時代發展的潮流,符合人民民眾的需要,符合當代青年的特點,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呈現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一項生機勃勃的事業。它使一些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從志願服務中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在全社會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倡導時代新風正氣,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已經成為新時期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有效途徑;它以扶貧濟因為主題,以社會困難群體為主要扶助對象,通過志願服務方式為困難民眾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為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它為當代青年在實踐中鍛鍊成長提供了廣闊的舞合,開闢了現實的途徑,體現了共青團在實踐中育人的宗旨,成為新時期加強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載體;它適應當代青年自主意識、參與意識日益增強的特點,組織和引導青年以志願服務方式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調動了青年的內在積極性,已經成為共青團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動員和組織青年的有效手段,成為新時期青年工作的重要內容。
青年志願服務事業雖然取得了較大發展,但仍然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運行中存在一些實際困難,特別是在長期項目的資金保障方面,需要社會各界支持,需要黨政部門的政策和資金傾斜。另外,要進一步加大對青年志願者行動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參與志願服務光榮的道德風尚,感召更多的青年投身志願服務的實踐,推動這項事業新世紀實現更大的發展。三、管理辦法

1、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總則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組織名稱
全稱為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組織性質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經共青團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員會批准登記的學生組織,接受共青團吉林大學珠海校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依靠全院學生獨立開展工作。
第三條:組織任務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通過組織和指導全校志願服務活動,立足校園,面向社會,充分發揮廣大學生的知識優勢和專業特長,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志願者服務活動、幫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務社會、弘揚新風。
第四條:行動宗旨
通過開展青年志願服務,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校青年的整體素質,為學校建設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做出貢獻。
第五條:原則 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六條:奉行精神
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
第七條:組織方向
讓愛心傳遍校園,用真情奉獻社會。
第二章 任務
第八條 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團結和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投射社會實踐,成為熱愛祖國,適應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合格人才。
第九條 組織、策劃各個時期全校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各(院)系青年志願者開展具有專業特色、力所能及的志願者服務活動,推進志願活動持續、有效、深入開展,提高志願者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條 開展青年志願者工作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開展與其他高校、社會的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第十一條 向全校公開招募志願者,建立一批由本協會組織管理的專項青年 志願者服務隊伍,更好的開展志願服務行動。
第十二條 培養青年志願者,培訓青年志願者組織的管理者。
第十三條 定期更新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網站信息。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四條 明確定義
(一)青年志願者是指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二)註冊志願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式在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註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
第十五條 基本條件
(一)凡我校學生均有機會加入本協會、成為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
(二)具備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三)遵紀守法、承認本協會章程。
第十六條 入會退會手續
具備條件的個人(或團體)加入本會,應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會員註冊表,經常委會審查通過成功註冊珠海市志願者,即可成為正式會員,並發給會員證和志願者徽章。會員自願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常委會討論通過,收回會員證,中止會員資格。非自願性退會,由常委會討論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 註冊會員的會員期限為四年,四年到期後自動中止會員資格;繼續會員資格,需重新註冊。
第十九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參與協會志願服務活動;
2、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
3、向本協會推薦成員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
2、學習與實踐“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的志願者宗旨;
3、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志願者活動;
4、維護本協會的聲譽;
第二十條 本協會將表彰和獎勵在志願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團體及志願者。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設主席(一名)、理事長(一名)、副主席三名、秘書長(一名),組成主席團,為協會最高決策機關。
第二十二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設各系分會,各設主席一名,對理事長負責,共同組成分會主席聯席會議,為協會分會工作的最高權力單位,各系分會由本協會統籌。
第二十三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設副秘書長兩到三名,為執行主席團決策的管理部門,直接對主席負責。
第二十四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設公益部、監察部、組織部、外事部、宣傳部、網路部、信息部,各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到三名,為執行協會常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對專管副主席負責。
第二十五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設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團成員、各職能部門部長組成;定期召開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主席職責:
(一)負責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面工作的開展;
(二)負責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發展方向、協調各部的工作開展;
(三)負責對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人員的任免;
(四)負責管理青年志願者協會印章,監督使用情況,其餘人不得私自使用;
(五)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傳達學校相關部門對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工作指示,討論制定本學期工作計畫和工作重點;
(六)主動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工作的指示並聽取意見;
(七)加強青年志願者協會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的建議,組織青年志願者協會進行理論化學習及實踐指導;
(八)及時了解和關心青年志願者協會各理事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協調各方面關係;
(九)維護青年志願者協會的集體利益;
(十)審批監督會費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十二)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副主席職責:
(一)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二)主席不在時,代理主席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門工作任務;
(四)指導監督各部門開展工作;
(五)討論、制定學期工作計畫和工作重點;
(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熟悉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工作;
(七)審批監督主管部門的工作;
(八)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二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1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委委員會表決通過,報團委審查情況並經批准同意。但延期或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三十條 常務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三十一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長職責:
(一)召集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即各系分會主席聯席會議);
(二)主持規劃協會工作,並監督執行;
(三)要求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管理、組織和開拓能力;
(四)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委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二條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委員會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任命和罷免理事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理事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重大方針和工作任務;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棘手或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聘請協會顧問、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
(十二)決定接納有關人士為協會個人會員、名譽會員;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章 資產和財務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為:共青團對協會的支持、學校內部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捐助,以及正常運作而籌集資金的基金會。
第三十四條 資金的支出包括啟動資金和日常經費支出。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協會發展時所必需的有關設備、工具等,協會日常經費支出重要用於維護協會正常運轉。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所有經費,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借用、甚至占有。
第五章 志願者的考核、評估及表彰
第三十六條 例會考核,日常例會應準時到會,成員如有事應向部長提前請假,部長有事應向主席提前請假,請假須交一份請假條,由理事會登記。無故兩次不到者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第三十七條 對會員的考核均由活動負責人負責,對提供其他的志願者,由共青團組織或青年志願者服務組織根據服務時間表進行考核,其結果記入《青年志願者登記表》。
第三十八條 每學年評選“優秀青年志願者”、“十佳青年志願者”、“優秀學生幹部”、“青年志願者服務優秀分會”、“青年志願服務先進個人”等若干獎項。
第三十九條 因工作失誤,違反本協會章程或其他各項管理制度者,一律取消“評選”、“評先”、“提拔”等資格。
第六章 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條 變更程式
(一)本會章程、名稱、主管部門等重大變更,由主席或秘書長提出變更報告,提交常務委員會通過。
(二)設計登記證書等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主席批准、秘書處辦理。
(三)向原主管部門和社團行政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一條 終止程式
(一)由主席提出終止報告,提交常務委員會通過。
(二)由常委會提出終止方案,確定善後工作人選,成立清算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向原主管部門和社團行政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本協會常委會通過,經共青團吉林大學珠海校區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2、青年志願者協會各職能部門職責
(一)秘書處:
1. 協會日常事務的管理,包括協會公共物品,如:會旗,服裝的等。
2. 負責協會志願者資料的登記和更新,包括各系分會每學期初的工作計畫及活動後總結,檔案存檔。
3. 會議的安排,包括借教室,以及與會人員的通知,會議簽到登記和內容記錄,
4. 協會財務的預算和決算。
5. 協會日常公文的管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練運用各種文書的寫作技巧,如:通知,公示,等。負責學期學年的工作總結,與評優,以及內部制度的修改負責起草。
6. 協調院各部門之間及院與各分會的交流,溝通。
7. 對本協會開展的重要活動,由秘書處派專人負責以“年鑑”的形式記錄。
8 協助主席團記錄各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有待解決的問題,並提醒主席團對會議中存在的問題儘快給予解決方案。
9 迅速準確地傳達主席團的最新決議,同時及時反映各部門的最新狀況,真正做到上通下達。
(二)組織部:
1. 根據實際情況,了解周邊學校或者志願工作比較完善的學校的培訓工作情況,開展志願者工作交流。
2. 定期組織對志願者進行志願者理念的培訓,使大家從根本上轉變對志願者原有的錯誤理解。
3. 針對各部門需要,組織對所需部門幹事等的培訓。如:針對宣傳部電腦設計的培訓,可從校內或校外請在這方面比較好的人員,對幹事等進行培訓。
4. 針對各分會舉辦的具體活動,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如:支教活動,對志願者進行相關的培訓
5. 負責活動布置及現場秩序的維持
6. 策劃並組織公益活動,擴大本協會的影響力。
7. 明確評優工作的操作流程,從確認評優對象、收集評優材料及相關照片資料、公示、上報評優對象事跡材料、張貼評優對象事跡材料到證書發放,謹慎操作。
(三)外事部:
1. 外事部是青年志願者的口舌。主要負責院青協與其他志願者組織之間的交流合作,為志願者聯繫志願服務的崗位,提供接觸社會的各種機會。
2. 外事部是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與社會溝通的主要渠道。負責活動的前期聯繫。其中有聯繫校外企業單位合作參與我們的活動,幫助我們把志願者活動辦得更好更有影響,並且拓展志願者在校外的志願實踐活動等。就要求外事部的每一個成員都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3. 通過與校外贊助單位合作並建立保持友好關係,為活動籌集所需物資及經費。
4. 協調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與其他學生組織的聯繫與合作。
(四)宣傳部:
1. 宣傳工作主要的形式有:報紙、刊物和網路上的新聞、海報、板報、宣傳欄,校內廣播等。還能夠有機會進一步參與校報、廣播台、網站的建設,並接觸校內外各大媒體,大開眼界。
2. 通過各種方式在校內校外進行宣傳,將志願者理念,志願精神深入學校和社會中去。
3. 活動前期,用海報或者新聞媒體輿論等方式,將活動進行宣傳,以達到更好的效果。要求必須運用電腦進行海報製作,有一定的電腦技巧以及編寫各種文書的能力。
4. 有創新意識,能夠根據活動想到獨特的宣傳方式,以及宣傳上有獨到的見解。做到別出心裁,更好地吸引大家,做到宣傳的效果
5. 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有很好的影響力,親和力。
(五)網路部 :
1、 加強全校師生對青年志願者網站的認識,在志願者團網站中了解到志願者團的自身建設和政策、決策的重要內容,使師生對志願者團的重要性有深刻的了解和更新穎的認識;宣傳工作主要是通過傳統訊息媒介和網路展開的。
2、 負責創建更新本協會網站,使志願者團隊工作網路化、工作聯繫加強;
3、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路資源,做好各個部門的信息處理。
4、 拓展宣傳力度、樹立志願者團品牌形象、將志願者團的各項工作更好的規律化、系統化;
5、 敏銳的觀察社會、更好的為廣大師生提供學習、工作的養料為學生會提供有力的社會視角。
(六)信息部:
1、負責新聞稿的寫作及新聞的發布,準確、高效、及時地報導本協會及各系分會活動的最新動態;
2、在系各項活動中,做好攝影採訪報導;
3、收集各類信息,通過網頁將信息傳達到外界工作;
4、不斷跟蹤、信息調研,做好信息資料的整理;
5、創建本協會部落格並且定期更新,加強對外宣傳
6、與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部門以及個分會密切溝通聯繫。
(七)監察部:
1. 嚴格執行協會各種規章、制度、條例的制定。
2. 管理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服務隊公章,對全體會員服務時間進行確認,確保我院青年志願服務及時,準確地向珠海市青年志願者協會匯報,以保證及時申報珠海市優秀志願服務隊。
3. 嚴格監察各職能部門的執行情;並負責在會議中,活動中(對)幹部的考察。在評優等活動時有一定的依據。
4. 廣泛徵求同學們對 協會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做調查,對(本)協會(及各系分會)的大型活動作跟蹤調研,及時反饋信息和同學們的需求。
5. 負責註冊全校志願者
6. 管理本協會及各系分會志願者服務手冊,對活動後服務時間進行確認。
(八)公益部
1、 公益部積極回響學校的政策與方針,搞好公益活動,以弘揚公益精神、倡導校園公益文化、塑造公益形象為主題,以豐富校園生活、打造文化精品為主旨,來搞好青年志願者協會公益活動的開展。
2、 通過集中性的公益活動開展,引發同學們對於公益事業的思考與認識,激發同學們的公益熱情。同時,使校內各類組織公益活動的組織藉此機會進行交流與合作,資源共享。
3、 構想活動的形式有:公益攝影展、公益電影展播、公益廣告語網上徵集和評選(可大大提高公益部網站的點擊率)、廢舊藥品回收、獻血、兒童基金會( UNICEF )介紹宣傳等、農民工子弟學校——社會問題的引出與宣傳、公益講座、各系的品牌公益活動、社區服務方面。
3、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即院全體大會)的職能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查對會員開除、會員的處分;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4、註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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