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台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98號),設立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是主管海洋綜合管理與漁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增加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管理、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海洋事務綜合協調職責;新增參與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和應對重大海洋災害應急指揮職責;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水生生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市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二)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發展戰略、政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利用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海域環境整治與修復規劃;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三)承擔規範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屬管理,按規定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監督管理海域使用論證、評估;組織實施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參與審核和監管海洋、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以及開採海礦、海砂、海洋油氣和海上人工構築物設定項目;負責管轄海域內海底電纜管道鋪設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和職責分工負責海島使用管理,承擔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
(四)負責海洋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海洋與漁業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工作;審核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漁業資源、水生生物濕地、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組織海洋與漁業水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和漁業資源的增殖工作。
(五)負責漁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市水產捕撈、養殖、加工、流通、遠洋漁業和新興漁業發展及漁業機械化工作;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漁港、水產原(良)種場、現代漁業示範基地的規劃;組織擬訂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六)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的責任。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海洋監測觀測網路建設;組織制定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海洋災害防禦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發布海洋災害預警報信息;指導開展海洋與漁業自然災害影響評估;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組織開展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七)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管理工作。實施管轄海域巡航執法制度;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的監督檢驗。負責職責範圍內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漁業生產安全、水產種苗及海洋與漁業資源、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海洋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水生生物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組織和監督重大海洋與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平安漁場”建設和重大漁事糾紛的調查處理;指導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指導漁業電信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海洋與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基礎與綜合調查;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組織制定海洋與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組織科技攻關和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組織實施水產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行業技術人才培養教育。
(九)負責海洋與漁業外事、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有關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指導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全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材料和檔案;負責局舉辦的會議組織;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協調承辦議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負責本局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對外宣傳;指導辦公自動化及本局信息網路建設工作;承辦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工隊伍管理和繼續教育及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管理預算執行和資金管理;監督海洋開發項目及各項專用資金的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務的協調工作。
(二)綜合處(掛漁政漁監處牌子)
組織全局性調研活動;組織制定全市海洋與漁業政策、法制建設規劃;起草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項;負責本局的普法教育。指導全市漁村、漁業經營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做好海洋經濟和漁業產業的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市本級項目的管理;負責上級扶持項目的申報、審核和實施指導工作。負責漁港規劃和建設管理;承擔標準漁港建設協調規劃和建設管理;承擔標準漁港建設日常工作。
(三)漁業處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市場流通的開發建設工作;指導漁業產品結構布局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水產養殖使用證、水產種苗等生產許可證工作,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指導水產原(良)種場、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建設;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以及苗種引進;負責漁粉生產的監督管理;協調水產品進出口貿易;負責遠洋開發項目管理;承辦有關漁業方面的涉外事務;負責漁機技術革新和節能工作;組織協調與漁業有關的科技攻關,“科技興漁”項目的遴選、申報和實施工作負責漁業科技成果和登記、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及科技保密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漁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組織協調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和外資利用;承辦漁業勞務輸出工作。
(四)海域和海島處
負責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海洋功能區規劃、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岸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負責海洋、海島和海岸資源調查;組織實施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工作;參與審核並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協調涉海部門、行業的開發活動,引導開發海洋新興產業;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域使用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管轄海域內海底電纜、管道勘察輔設和海上人工構築物設定及海礦、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海籍調查、海域使用權登記和海域使用統計;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的市場監管和相關糾紛的調查處理。
(五)環境處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和計畫;監督管理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編制、發布海洋環境信息;建設和管理海洋環境監測、監視網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承擔海洋建設工程項目、海洋傾廢以及其他開發利用活動對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污染的損害防治;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水域污染事故監測、調查;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海洋災害防禦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海洋防災減災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建設和管理全市海洋觀測預報網路;負責海洋預報警報,發布海洋與漁業災情信息;指導開展海洋與漁業自然災害影響評價。
(六)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參與調查駐在部門的科級幹部及所屬單位負責人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和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

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五、事業單位

(一)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中國海監台州支隊),為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4名。
(二)台州市漁業船舶檢驗處,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1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2名。
(三)台州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台州市水產研究所、台州市水產質量檢測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2名。
(四)台州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1名。
(五)台州市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台州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1名。

六、領導信息

姓 名:林文毅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範圍:主持局黨組工作,領導市海洋與漁業局全面工作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男,1957年9月出生,1981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
姓 名:施華興
職 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漁政、漁港監督、漁船檢驗、漁業無線電管理、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和防台防汛等方面工作。分管執法支隊、漁船檢驗處、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聯繫涉外漁業協會、漁船管理協會。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副書記、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男,1964年3月出生,1984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姓 名:汪維權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海域使用管理、海島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海域使用動態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海洋處、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男,1960年4月出生,1979年11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姓 名:袁紅
職 務: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海洋與漁業局紀檢組長
分管範圍:負責紀檢監察、信訪、計畫生育、行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關鍵崗位重點監督績效考評等方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海洋與漁業局紀檢組長,女,1957年8月出生,1974年6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學歷。
姓 名:許良進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漁業經濟、漁業行業管理、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海洋與漁業項目管理、漁港建設、新農村建設和減輕農民負擔等方面工作。分管漁業處、綜合處。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男,1965年7月出生,1983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姓 名:王耕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機關行政事務、保密、信息宣傳和信息化建設、政策法規和依法行政、綜合調研、財務、人事、機關黨務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聯繫綜合處。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男,1968年2月出生,1989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
姓 名:周素琴
職 務: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範圍:負責漁業科技、水產技術推廣、水產品質量檢測、海洋環境監測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漁業工作。分管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台州市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聯繫水產學會。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總工程師,女,1957年1月出生,1979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
姓 名:王衛星
職 務:調研員
分管範圍:協助局長做好督查工作,協助紀檢組長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調研員,男,1953年8月出生,1970年12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普學歷。
姓 名:厲有江
職 務:副調研員
分管範圍:協助汪維權副局長工作,聯繫水產加工流通協會。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調研員,男,1955年8月出生,1972年10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姓 名:喻春法
職 務:副調研員
分管範圍:協助施華興副局長工作。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調研員,男,1956年3月出生,1982年8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姓 名:蔡文勇
職 務:副調研員
分管範圍:負責機關群團、老幹部工作,協助王耕耘副局長聯繫人事、財務工作。
簡 歷: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調研員,男,1957年10月出生,1975年12月份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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