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大額定期存款單

可轉讓大額定期存款單,是由商業銀行發行的,可以在市場上轉讓的存款證明。

定義
銀行發給存款人按一定期限和約定利率計算,到期前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的證券化存款憑證。 
可轉讓存款單
銀行發行的證明存入款項的憑證。為存款單的一種,但與銀行一般簽發的定期存單不同,特點在於可轉讓性,一般為無記名式,在到期前可隨時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存款單有一定的最低額,例如美國的美元可轉讓存款單為10萬美元,倫敦的英鎊可轉讓存款單為5萬英磅,金額的最小單位為千,故又稱大額存單。自1961年首先在美國發行,因其既有活期存款流動性,又有定期存款的盈利性,故頗能吸引短期投資者。存單利率由發行銀行分別報出,根據市場利率和各銀行頭寸的鬆緊而有所不同。倫敦各銀行於1967年開始發行美元和英鎊可轉讓存款單。東京於1979年開始發行日元可轉讓存款單。可轉讓存款單已成為大銀行籌集資金的重要手段。中國各銀行從1986年開始亦陸續發行該類存款單以吸收企業閒置資金
特點
與傳統定期存款單比較,可轉讓大額定期存款單具有如下特點:
1、傳統定期存款單記名,且不可流通轉讓;大額定期存款單不記名且可流通轉讓;
2、傳統定期存款單金額是不固定的,由存款人自己決定;大額定期存款單一般面額固定且較大;
3、傳統定期存款單可提前支取利息收入會受損一點;大額定期存款單不可可提前支取,只能在二級市場流轉;
4、傳統定期存款單依期限長短具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大額定期存款單的利率有各種形式:固定的、浮動的,一般高於同期的傳統定期存款單利率。
發明者
大額定期存款單是由美國花旗銀行發明,是為銀行業逃避美國金融法律的監管而創造的新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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