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漢語辭彙]

召回[漢語辭彙]

召回指通過命令或溝通的手段讓作用對象返回作用主體身邊的行為過程。

基本信息

出自

說岳全傳》第六十回:“掃北成功,已在目前,忽奉聖旨召回朱仙鎮養馬。”

引證解釋

召回召回
1.調回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第三章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
2.叫回來(多用於抽象方面)。艾青向太陽·今天》詩:“今天,我感謝太陽,太陽召回了我的童年了。”
3.特指生產商對於有缺陷或有質量問題的商品,無償提供處理或收回生產企業的制度,改正缺陷或銷毀產品,以消除不良產品對顧客的影響或降低產品對顧客的傷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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