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天文曆法講座

本書對古代社會使用的天文曆法知識進行了詳細解說。全書共分七講,分別講述了文史工作者與天文曆法、紀時系統、觀象授時、二十四節氣、四分曆的編制、四分曆的套用、曆法上的幾個問題等內容,並附有幾篇根據天文曆法考證文獻時間的具體案例。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古代天文曆法講座

這部書為一般讀者大眾介紹一些天文曆法方面的基礎知識和簡明的推步方法。讀者可以通過這部書對我國古代天文曆法的體系獲得初步的理解,對於古書中有關天文曆法的問題作出確切的解釋。這是一部有用的值得一讀的關於我國古代曆法的好書。

——王氣中(南京大學教授)

作者簡介

張聞玉,1941年生,貴州大學人文學院教授。1979—1981年問學於張汝舟先生,1985—1986年在吉林大學向金景芳先生學《易》,在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研究方面頗有建樹。主要著作有:《古代天文曆法論集》《西周王年論稿》《銅器曆日研究》《逸周書全譯》《歷史年代與歷術推演》《古音學基礎》等。

目錄

前言

第一講 為什麼要了解古天文曆法

第二講 紀時系統

第三講 觀察授時

第四講 二十四節氣

第五講 四分曆的編制

第六講 四分曆的套用

第七講 曆法上的幾個問題

附錄

……

書摘

第一講 為什麼要了解古天文曆法

我國是世界上文明古國之一,先民出於農事需要,積累了豐富的天文學知識。隨著文明的進化,這些豐富的天文學知識,必然反映到記載古代文化的書籍典冊之中,遺留於後世。出土的殷商時代甲骨刻辭早就有了某些星宿名稱和日食、月食記載。《周易》《尚書》《詩經》《春秋》《國語》《左傳》《呂氏春秋》《禮記》《爾雅》《淮南子》等書更有大量的詳略不同的星宿記載和天象敘述。《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更是古天文學的專門之作。文史工作者隨時接觸古代典籍,勢必常與古代天文曆法打交道。如果對此一知半解或不甚了了,很難談得上進行深入的研究。就是一般愛好文史的青年,有一定的古天文學知識,對閱讀古書也是大有幫助的。

常識告訴我們,一切與古代典籍有關的學科,無不與時間的記載,也就是古代天文曆法有關。清人汪日楨說:“讀史而考及於月日乾支.小事也,然亦難事也。欲知月日,必求朔閏;欲求朔閏,必明推步……蓋其事甚小,為之則難。不知推步者,欲為之而不能為;知推步者,能為之而不屑為也。”(見《歷代長術輯要》載《二十四史月日考序目》)可見,古人深知“推步”的重要和“推步”的甘苦。白壽彝教授也指出:“關於時間的記載,是歷史記載必要的構成部分,年代學的研究是歷史文獻學研究的主要課題。”(《人民日報》,1980年12月30日)

當今的現狀是,有關古天文之學眾說紛紜,頭緒繁雜,令人不知從何下手,欲讀不能。一般著述往往博大疏淺,敘史而已,或者演算繁難,玄秘莫測,“不把金針度與人”。讀者終書,竟無法找到打開古天文曆法大門的鑰匙,未免望之興嘆,視為畏途。此篇以基本的天文常識入手,依據本師張汝舟先生星曆觀點,深入淺出,意欲將古籍中需要涉及的古天文學問題,逐一展開討論,希望能對校讀古籍有所助益,且能由一般文史工作者自行獨立推演年月日時,掌握一套基本的“推步”技術,為深入的研究打下紮實的基礎。

一、時間與天文曆法

中國古代,合天文曆法為一事,曆法以天象為依據,曆法屬於實用天文學的重要內容。所以,中國古代文學與年、月、日、時這些時間觀念緊密相依。學習古代天文學。就從認識“時間”這個概念開頭吧!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每日整點都發出“嘟——嘟——”的時間訊號,以此統一全國民用時間。全國各行各業都按這個統一的標準時間學習和工作。沒有統一的時間觀念,一切工作都無法正常進行,社會將發生混亂。可知,人類社會對於時間的首要要求,就是有統一的計量標準,不能各自為政,自行其是。遠古時代,人類分為若干互不交往的群體,各有自己的一套計時方法。隨著社會的進步,交流的頻繁,彼此認識到生活在地球這個大家庭里。還必須有統一的國際標準時間來協調全人類的活動,才能促進社會的更大發展。

在古代,人們對於時間的精確度要求不高,最早是把一天分為朝、午、昏、夜四個時段,後來又分為十個時段、十二個時段,也就大體夠用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時間的精確度越來越高。現代科學技術,更要求計量時間不能有一秒的誤差。測定人造衛星的位置,如果誤差1秒,就有7~8公里的差距。精密的電子工業,無線電技術,運輸通訊,衛星、飛彈的發射,要求的精確度都很高。因此,現代生活要求有精確的統一的時間計量標準。指導全人類的生產勞動。

時間不是人的主觀臆造。時間是客觀存在的與物質運動緊密相連的一種物質存在的形式。人們只能依據物質的運動來規定時間,尋找計時的單位。

我國古代,先民以太陽東升西落確定一天的時間,單位是日;以月亮的隱現圓缺定一月的時間,單位是月;以寒來暑往及草木禾稼的榮枯定一年的時間,單位是年。遠古時代人們的時間計量單位之所以仍有作用。今天還在指導著人們的活動,就在於完全符合人類對時間計量方法的基本要求:既承認時間是物質存在的形式,又以有規律的、勻速的、周而復始的運動形式作為計量標準。這種從不間斷的、勻速的、重複出現的物質運動形式,在人們的周圍是存在著的,這就是日月星辰的出沒所組成的若干天文現象。時間計量單位的確定完全以天象為依據,就是這個道理。儘管上古先民長期堅持“地心說”,認為日月星辰都在圍繞著地球轉動,但這種周而復始的物質運動形式卻是古今一致的。

在所有的計時單位中,人們把地球自轉一周作為計時的最基本單位——日,古人認為是太陽東升西落繞了地球一圈。月、年是比日更大的計時單位。時辰、小時、刻、分、秒,是比日小的計時單位。時、分是日的分數,古人稱為日之餘分。

明確了時間的計量單位。還有一個時段和時刻的問題。換句話說,通常所謂“時間”,包含著兩個含義:一是指某一瞬間,即古人所謂“時刻”;一是指兩個瞬時之間隔,即一個有始有終的長度。從時刻的含義出發,時間有早遲之分。從時段的含義出發,時間有長久與短暫之別。曆法中的節氣與節氣的交替(交節),月亮運行在太陽、地球之間的平面上成一直線的天象(合朔),日與日的交接(夜半0點整)等都應該是指時刻而言,十分確切,具體到某時幾分幾秒的那一瞬間,毫無含糊。月亮最圓的時間,與合朔時間一樣只有那么一瞬時。差一秒還不是最圓,過一秒也不可能最圓。電台報時的“嘟——嘟——”那最後特殊一響,就是時刻概念的具體化。而平常所說的幾分,幾小時,幾日,都是指的一個時段,它必有一個起算時刻。計時的基本單位——日,是從夜半0點起算的,止於24點整。任何一個更長的時段,比如百年、千年,都必須明確它的起算時刻。任何曆法都很強調它的起算點,都希望找一個理論的起算時刻作為它的初始,這就是曆法之“元”,稱“曆元”。

我們的先民,十分重視時間,特別是與農事有關的天時,古籍中記載特多。其實。古人的“天時”,是指一年四季包括風、雨、雷、電等直接關係農事活動的自然現象,古人認為這些是上天主宰的,所以稱為“天時”。

《孟子》云:“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

《荀子》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時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

《韓非子》云:“非天時,雖十堯不能冬生一穗。”

《呂氏春秋》有:“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是故得時之稼興。失時之稼約。”

《齊民要術》有:“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勞而無獲。”

《農書》有:“力不失時,則食不困。……故知時為上,知土次之。”

這些典籍中所謂“時”“天時”。實際是指關係農事成敗的氣候。氣候的變動,與時令的推移有關,也直接與天象關聯著,所以也應視為古代天文曆法的內容。

《說文解字》云:“時,四時也。”指的是春夏秋冬四季。據吳澤先生的研究,在殷墟甲骨文中,已出現春夏秋冬四字。春字字形像枝木條達的形狀;夏字字形一像草木繁茂之狀,一像蟬形,蟬是夏蟲,被認為是夏的象徵;秋字像果實纍纍,穀物成熟,正是收穫之時;冬字則形如把穀物藏於倉廩之中。這四個字,都與農業有關。春種、夏長、秋收、冬藏,季節、時令都同農事密切相關。

時間,關係到人類社會的政治、生產、生活等各方面的活動。自古以來,我們的祖先就十分重視年、月、日、時的安排,創製了多種多樣的曆法;對各項活動發生的年、月、日、時也做了大量的準確記錄,保存在浩如煙海的典籍之中。古史古事就靠這些年、月、日、時的記載有了一個清晰的脈絡,我們據此研究古代人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果沒有年、月、日、時的記載,眾多的典籍史料就成了一堆雜亂無章的文字記錄,其價值也就可想而知。中國古代大量珍貴史料就是靠年、月、日、時的記載而保存下來的。我們還可以用後代的曆法依據古籍中年、月、日、時的記載推演出當時的實際天象,解決歷史上若干懸而未決的年代問題。如果沒有關於時間的文字記載,這種推算也就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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