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道德

原始社會道德

原始社會道德是指與原始社會的經濟文化相適'應的社會道德。道德歷史類型之一。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道德類型。在原始社會,生產力低下,生產資料公有,人人勞動,平均分配,沒有剝削和壓迫,由此形成的道德特徵是:以維護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為把無條件服從和維護共同利益視為神聖義務;全體成員之間自由平等、團結互助;道德觀念簡單、貧乏;道德調節範圍狹隘,主要通過風俗、禁忌、傳統和宗教儀式來進行。其中風俗習慣是維繫原始社會的存在和發展的主要力量。原始社會道德具備兩重條件,既有素樸、美好、高尚的一面,又有血緣群婚、氏族復仇和食人之風等消極的一面。

產生背景

道德發展過程中第一個基本歷史類型,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原始部落、氏族內部統一的道德。原始社會道德萌芽於人類脫離動物狀態之初,並隨著早期社會分工的出現和發展而逐步形成。相對於後來各個歷史時代的道德,

基本特點

原始社會道德具有以下基本特點:①以維護血緣集體的共同利益為最高道德目的,以全體成員的平等、協同勞動、互相幫助等為基本內容。每個部落、氏族成員,在生產活動、對外交往或爭執中,都把本部落、氏族的整體利益看作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並在感情、思想和行動上始終無條件地服從。②道德意識是自發的和貧乏的。這時由於思維和語言尚不發達,人們只能從感情、感覺和生活慣例上把握現實的道德關係,頭腦中所形成的只是“有利的”和“有害的”觀念,而且這種觀念往往同時含有真假和美醜的意義。他們不僅用“有利”和“有害”評價人們的行為和相互關係,而且也用這些觀念評價自然現象。③調節功能具有狹隘性、外在性和權威性。在原始時代,人們的眼界始終未能超出部落、氏族的範圍,道德調節僅限於本部落、氏族之內。人們往往把道德看作外在的力量,從而“成為迷信的馴服工具,成為傳統規則的奴隸”。

原始社會的道德調節所憑藉的力量,主要是習慣、傳統、禁忌和首領的威信等。這時的道德調節所具有的權威性,是以後各階級社會的道德所無法比擬的。

原始社會道德是純真質樸的,往往同其他生活慣例、風尚習俗以及原始宗教混雜在一起。它以維護和追求整體利益為基礎,以非強制性的習慣、傳統和威信為手段,有力地調節人們的行為活動和相互關係,是人類道德進一步發展的良好開端。

歷史意義

在這種道德風尚陶冶下,原始人那種無條件地履行公共義務和正直、誠實、剛毅、勇敢等品德,即使從現代社會的角度看,也是值得稱讚的。由於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原始社會道德存在著很大的歷史局限性,如血族復仇義務、食人之風和婚姻關係上的落後狀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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