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關於做好自治區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

基本信息

簡介

二○○八年六月二日
關於做好自治區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08]29號)精神,確保“雙語”參訓教師培訓教學實習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教育創新,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進“雙語”教育,以漢語教學為突破口,以提高少數民族教育質量、培養“民漢兼通”的少數民族人才為目的,努力開創“雙語”教學工作的新局面。

總體目標

開展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參訓教師教學實習工作是提高“雙語”教師培訓質量的有效途徑。按照自治區對“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提出的“培訓一個、管用一個”的總體要求, “雙語”參訓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以建設“政治合格、素質過硬、業務精湛、數量充足”的“雙語”教師隊伍為總體目標,堅持“以提高漢語水平為基礎、以強化專業知識為關鍵、以培養漢語授課能力為目標”的培訓宗旨,全面提升參訓教師“雙語”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

組織領導

“雙語”參訓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在烏魯木齊市“雙語”教學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局負責全面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各區(縣)教育局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培訓院校、實習學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管理機構,具體落實“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

時間安排

在2008至2011年4年期間,將分期分批完成自治區交給我市的全疆部分“雙語”骨幹教師培訓教學實習任務,自治區中國小“雙語”培訓的學員在第四學期到我市各實習基地(附後)參加教學實習,時間為3個月(實習完畢後返回培訓院校進行結業考核)。

工作要求

(一)加強管理。
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培訓院校、實習學校要切實加強管理,根據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要求,統籌落實培訓實習任務。要根據“雙語”教師的特點和不同專業學科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教學實習方案,同時建立實習信息反饋、實習檢查、實習考核和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實習全過程、各環節的動態管理,並建立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的檢查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有關培訓實習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認真檢查督促培訓院校、實習基地、實習學校落實任務情況,確保培訓實習質量,使培訓教學實習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
培訓院校要指定專門的實習帶隊教師,從嚴實習紀律,有計畫地組織學員在實習學校跟班聽課,並將聽課、評課、說課、講課引進教學實踐活動之中,切實提高參訓“雙語”教師的漢語水平和專業水平,從而達到強化漢語授課能力的目標。
實習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管理,充分調動所在學校的教學資源優勢,動員全校師生員工為“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創造條件;要指定專人負責相關實習工作,同時為每位參訓“雙語”教師確定一名指導教師,每周保證上一節指導課,聽參訓“雙語”教師一節課。實習教師實際上課時間不少於20課時,確保培訓教學實習質量。
(二)完善機制。
培訓院校和實習學校要建全完善對參訓“雙語”教師、實習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的評價考核機制,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制定的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將實習考核成績作為“雙語”教師培訓結業的必備條件。教學實習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級,教學實習考核具體工作由實習學校組織實施,並確定考核結果。教育行政部門、培訓院校、實習學校要認真組織對實習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履行職責情況的綜合考核,要將教學實習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學校和個人評優選先的必備條件,以評促建,推動教學實習深入開展。
(三)保障經費。
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期間教學實習的經費從自治區財政劃撥的培訓專項經費中支付,支付標準按照《關於轉發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08]29號)執行,異地實習教師每人實習費用1300元(含實習費、住宿費、資料費);本市實習教師每人實習費用1000元(不解決住宿)。實習費用確保專款專用,足額用於實習學校安排“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保證實習工作正常進行。培訓院校需給每位實習教師發放一伙食補助費300元、交通補助費100元,實習教師實習期間一伙食費、交通費不足部分,由教師個人承擔。
附屬檔案: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任務分配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