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易瑞沙(片)

印度易瑞沙片處方資料
易瑞沙 薄膜衣片
Iressa
成分:吉非替尼 Gefitinib
包裝/劑型:薄膜衣片 0.25g x 30 片
性狀 吉非替尼的化學名為 : 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嗎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分子式為:C22H24ClFN4O3,分子量為 :446.90。
本藥為褐色圓形薄膜衣片 ;一面印有"IRESSA 250"。
適 應 症:本品適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學治療主要是指鉑劑和多西紫杉醇治療。
禁忌症:已知對該活性物質或該產品任一賦形劑有嚴重過敏反應者禁用。
貯 藏:30°C以下保存。
有 效 期:24個月。
藥理作用
吉非替尼是一種選擇性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該酶通常表達於上皮來源的實體瘤。
吉非替尼廣泛抑制異種移植於裸鼠的人腫瘤細胞的生長,抑制其血管生成。在體外,可增加人腫瘤細胞衍生系的凋亡,並抑制血管生成因子的侵入和分泌。在動物試驗或體外研究中已證實,吉非替尼可提高化療、放療及激素治療的抗腫瘤活性。
臨床研究 兩項大型的II期臨床研究評估了本品單藥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患者的WHO體力狀況評分為0-2,並且必須為既往化療失敗者:
IDEAL1(研究0016),既往接受了1或2個化療方案,並且至少有一個包括鉑類治療(中位年齡為59.6歲[28-85歲] ;n=209)。
IDEAL2(研究0039),既往接受了2個或以上化療方案,該化療方案包括同時或先後接受了鉑類和多西紫杉醇的治療(中位年齡為61歲[30-84歲];n=216)。
兩個研究設計相似,均為雙盲、平行組、多中心,評估了兩個吉非替尼口服劑量:250 mg/天和500 mg/天。患者被隨機分配在這兩個劑量組。在IDEAL1中主要研究終點為腫瘤客觀緩解率,次要研究終點為疾病相關症狀改善 ;在IDEAL2中主要研究終點為腫瘤客觀緩解率以及疾病相關症狀改善率(每周以LCS進行測定)。
療效結果 對於IDEAL1和IDEAL2療效結果的總結見下表。不考慮WHO體力狀況評分(0,1或2)和既往接受的化療次數,兩個研究中得到的腫瘤客觀緩解率以及疾病相關症狀改善率結果相似。大多數患者腫瘤客觀緩解發生於治療的第1個月,少部分患者的客觀緩解可遲至治療的第4個月發生。
結論
關於易瑞沙的疑問解答
1.問:哪些肺癌病人適宜用易瑞沙治療?
答:易瑞沙主要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或不適合接受化療和放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2.問:在什麼條件下易瑞沙對肺癌的治療效果好?
答:目前臨床研究結果表明,易瑞沙對東方人種(亞洲人為主)、女性、非吸菸者、肺泡細胞癌或腺癌患者的療效較高。 但起主要因素的並不是(東方人種(亞洲人為主)、女性、非吸菸者),而是肺癌的類型和患者本人的體質特徵。
3.問:易瑞沙對腺癌的療效高,那么患肺鱗癌或其它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服用易瑞沙有效嗎?
答:易瑞沙對肺鱗癌的療效較腺癌和肺泡癌的低。但根據病人實際情況選用易瑞沙治療後,仍有部分肺鱗癌和其它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在服用易瑞沙後可觀察到明顯療效。
4. 問: 去年底在美國一項關於易瑞沙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ISEL)的初步分析結果顯示:易瑞沙不能延長肺癌患者生存期,但為什麼易瑞沙在中國仍能正式上市?
答:根據阿斯利康方面提供的資料,這項臨床試驗結果表明的是不能延長總體病人的壽命,但這項試驗同時也發現,易瑞沙對參加試驗的東方人種的生存期延長了8個月以上或是更長,目前最長的患者已生存了5年之久,並且身體依然很好。在東方人群中的整體生存和緩解率要明顯優於西方人種。該結果再次證實了以往的臨床研究結果提示易瑞沙治療有效率在東方人種的病人中獨具優勢。在中國進行的臨床試驗中,易瑞沙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有效率達到50%-80%以上,臨床受益率達到80%以上。這些試驗結果為易瑞沙在中國的上市批准提供了臨床支持數據。
5.問:什麼情況下選擇易瑞沙治療,什麼情況下選擇化療?
答:這是經常令病人困惑的一個問題。目前研究結果表明兩者同時使用與單藥治療的有效率無明顯差別,故不主張同時聯用。易瑞沙現被批准是二線治療肺癌,主要用於化療失敗後的晚期肺癌,在某些堅決不接受化療或是對化療有禁忌的病人也可作為一線用藥。但總的主張先考慮化療,再考慮易瑞沙治療。易瑞沙治療失敗後,若病人既往未經化療且身體狀況允可,仍可考慮行全身化療。我們治療過堅決不行化療的病人在服用易瑞沙後腫瘤縮小達到部分緩解或完全消退(完全緩解),但易瑞沙治療1年後出現耐藥,腫瘤進展,再次動員病人行全身化療後仍明顯的有效。
6. 問:易瑞沙何時起效,何時停用?
答:一般在口服1至2周左右就開始見效,因此服用1個月後可初步評價療效,若有效,應長期繼續服用,直至出現腫瘤進展的情況再考慮停用或調整。
7. 問:易瑞沙治療有效後經濟困難能減少用量嗎?
答:治療有效後減量或停用應非常慎重。我們治療1例在易瑞沙治療後達到腫瘤完全消退的病人,因經濟原因停藥後,腫瘤再次復發,重新啟用易瑞沙治療腫瘤再次完全消退。但也有停用後再重新服用無效的病例。
8. 問:易瑞沙的副作用是什麼,能夠在家服藥嗎?
答:易瑞沙最常見的副作用是腹瀉和皮疹,其它有肝功能受損、噁心、嘔吐等,但大多數程度輕微,經對症處理後能緩解。另外,在極少數病人中出現間質性肺炎,需要立即住院治療。建議患者在服藥初期在腫瘤專科住院觀察,待病情穩定後可返家服藥,但仍應定期到醫院隨診。
9. 問:易瑞沙引起的間質性肺炎可怕嗎?
答:全球因易瑞沙所致的間質性肺炎平均發病率約1%,在中國發病率更低些,只有0.5%。致死病例在日本偶有發生,在我國迄今尚未見報導。我們主張在個別已有肺纖維化、接受過大面積放療和肺功能嚴重受損的病人中應慎用易瑞沙,以防止發生致命性間質性肺炎。但在相當一部分晚期肺癌病人本身合併有肺部其它疾病(肺結核病、肺氣腫、支氣管哮喘等),肺部易誘發感染,因此不能完全確定所有的間質性肺炎均為易瑞沙所致。
10. 問:肺癌分子靶向治療的前景?
答:近年來分子靶向治療新藥的陸續上市改變了傳統治療思路和模式,為晚期肺癌患者及家人帶來了新希望。分子靶向藥物與傳統治療手段的聯合,或是不同的分子靶向藥物的聯用治療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以上為我的個人建解,僅供大家參考。
善意提醒:易瑞沙只針對非小細胞肺癌(NSCLC)有效,對肺腺癌晚期患者療效最好,對於肺鱗癌患者的效果要差一些。易瑞沙並不是對所有患者都有療效,僅對大約70%-80%的患者有益(國內吳一龍教授的臨床數據表明受益率能夠達到81.8%)。易瑞沙對患者是否有效主要取決於患者所患肺癌類型和患者本身體質特徵,性別和是否吸菸對於服用易瑞沙有效率的影響並不是主要因素。特羅凱的效果要比易瑞沙好一些,但是價格也要比易瑞沙高出很多。在易瑞沙出現耐藥性以後可以考慮用特羅凱,但還沒有充分的臨床數據說明其有效率,需要進一步觀察研究。購買易瑞沙的時候請謹慎購買,防止購買假藥和回收藥,不能只看價格,救命要緊!使用易瑞沙以前最好諮詢患者的主治醫生,請醫生給出一些參考意見,或者由專業人士根據病人實際情況做出判斷是否可以使用易瑞沙。服用易瑞沙以後會有一些副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出現副作用是好事,說明患者對易瑞沙是敏感的。但實際上副作用和藥效並沒有絕對的關係。有些患者沒有任何副作用,但是效果依然很好(後面我寫了一篇文章對副作用的問題專門進行了闡述,您可以認真看一下)。
特別提醒:目前易瑞沙,特羅凱、愛必妥和力比泰等算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抗腫瘤藥品了,但是並不能完全根治腫瘤,只能是擬制腫瘤的擴散,減輕患者痛苦,改善生活質量,延長壽命。所以,千萬不要相信任何藥物或者療法能夠徹底根治腫瘤的虛假宣傳!謹防上當!!
真誠的為患者及家屬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希望能利用我們專業的知識和豐富的臨床經驗為您提供必要的幫助。! 無論您是否購買,我們都願意為您提供細緻耐心的解答。我們憑良心賣藥,肯定會為您提供真實有效的原廠藥,不會是回收藥,翻新藥和假藥。我們同時也譴責一切侵害患者利益的行為!請大家謹慎購買!
這裡從藥理和製藥工藝上來探討印度版易瑞沙與英國版易瑞沙的,並沒有拿兩種藥去做臨床實驗對照,希望還是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首先,因為易瑞沙英國版和印度版的成份是一樣的,所以從藥理上來說,要是耐藥就會一起耐藥,輪流服用不會減輕耐藥。印度易瑞沙在印度取得正式上市的成果是因為使用不同的生產工藝。
其次,是藥品有效含量是否穩定。因為藥品的稀釋是分批多次進行的,工藝很簡單,對於生產印度版易瑞沙這種大廠來說,應該是沒有問題。(NatCo製藥集團是印度第二大集團,據他們公司的人說Natco是世界500強.)而且印度本身是一個仿製藥產業非常發達的國家。西方國家生產的昂貴藥物一上市,在本國專利法的保護之下,印度就可以仿製同樣的藥品,而相對價格都會低好幾倍,這使同樣處在開發中國家的7億印度人民受益良多。
再次,是生產過程中的輔料、溫度、時間、酸鹼度、生物利用度等的控制,對於受以上因素影響較大的藥物比如某些維生素等,會對藥效產生一定影響。但是從易瑞沙的包裝以及其服用方法裡可以用開水溶解後服用,說明易瑞沙是比較穩定的藥品製劑,生物利用度穩定,對於大廠來說,生產過程的控制不會太難,所以不用太擔心。
因此,印度NATCO生產的藥品,質量是非常可靠的。如果是從印度正規途徑直接買的易瑞沙,假藥的可能性就很低。因為原料藥的成本是相當低的,當地藥廠沒必要造假。
NATCO公司具有嚴格的質量監測系統監督其藥品質量,每個批次的藥品都會依照法規抽檢5%,合格才出廠。
印度的製藥和IT是兩大支柱產業,NATCO公司是一間很大的集團製藥公司。不過他們也經常面臨智慧財產權糾紛,被英美等國家的藥廠頻頻告上法庭,去年NATCO的特羅凱就被迫停產。不過NATCO的格列衛和易瑞沙,不受影響,因為他們向印度政府提交的生產許可報告要早於印度國實施世界專利法的時間。
中國為什麼不能生產低價易瑞沙??
這個是很多病人都不解的,因為英國的易瑞沙價格昂貴,較少家庭能夠長期負擔每個月1萬5的藥費,而中國藥廠即使有技術可以合成吉非替尼,也不能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國藥字號的生產許可批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法的問題。當然,也有非洲國家經濟落後,愛滋病又高發,而已開發國家的進口藥物昂貴,所以經常會有國民遊行,以保護國內企業生產國產的抗艾藥或者進口印度物美價廉的抗艾藥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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