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迪制

中國撒拉族穆斯林歷史上的一種掌教制度。即世襲總掌教制。卡迪為“伊斯蘭教教職稱謂。阿拉伯語譯音意為伊斯蘭教宗教法官。元代前期,朝廷設定回回哈的司,專管伊斯蘭教事務。在伊斯蘭教徒聚居地區設哈的(尕最),由哈的司委派或任命,哈的由精通教義和教律、品德端正、德高望重、執法嚴明者擔任。對穆斯林之間的民事、商事、刑事的訴訟執行審判,傳授教法律,懲治違反教法教律者,管理宗教基金,領導教徒聚禮。撒拉族卡迪傳世l7人,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與土司制度同時終止。

基本信息

卡迪制

卡迪制
中國撒拉族穆斯林歷史上的一種掌教制度。即世襲總掌教制。“卡迪”(al-Qadi,又譯“尕最”、“尕堆”,系阿拉伯語音譯,意為教法執行官。據撒拉族傳說,其先民從中亞撒馬爾罕東來定居中國後,與土著居民通婚,有不少藏、回、漢人成為撒拉族成員。

詳細介紹

為了向他們宣講伊斯蘭教義並教授《古蘭經》,從中亞請來40位謝赫(Shaykh,即學者長老),又推其中德高望重者一人為全族最高宗教首領,執掌本族的一切宗教事務,稱為“卡迪”。後逐漸成為一種世襲制度,歷代卡迪常住青海循化縣街子清真大寺。該寺於清乾隆二十六年(1762)懸有大木匾,上刻“總理掌教”4個大字,俗稱“總掌教”。由街子寺統轄的各工(鄉鎮)清真寺的開學阿訇、掌教等,都由卡迪委派。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河湟事變後,卡迪制度被廢除,為單一教坊制所取代。街子大寺附近有17座卡迪墳墓,今猶存。
(孔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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