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文化局

(一) (二) (三)

單位簡介

南縣文化旅遊局共有幹部職工133人,其中在職在崗87人,離退休46人;有行政編9人、全額事業編47人、差額事業編23人、自收自支編8人;下轄二級事業單位7個,即南縣文化館、南縣圖書館、南縣文管所、南縣劇院、南縣演出管理站、南縣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和廠窖慘案紀念館。
局機關現有工作人員11人,其中,黨組書記、局長1人,黨組成員、副局長3人(1名黨組成員兼任紀檢組長),文聯主席兼黨組成員,正副股長(主任)5人。

公開承諾

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我縣經濟建設”為主題,確保我局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市場管理法規,實行政務公開,嚴格遵守法紀,改進工作方法,簡化辦事程式、做到不推諉、不扯皮,提高辦事效率。
3、強化“外樹形象、內強素質”的行政執法觀念,行政執法人員一律實行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文明辦案。
4、嚴格禁止行政執法人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不準向管理對象索、拿、卡、要。
5、切實提高為廣大經營業主和基層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三難”現象發生。
6、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熱情接待民眾來訪。
7、高度重視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並及時查實,確有問題的,將嚴肅處理。
8、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局行政執法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舉報監督。

職能職責

(一)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 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
(三) 組織、策劃、協調、指導和開展全縣大型民眾文化旅遊活動,指導鄉鎮文體衛站的文化、旅遊業務工作,檢查、督促農村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四) 依法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市場,淨化和繁榮文化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五) 依法管理好全縣新聞出版市場。依法清理、整頓全縣著作權市場。審核、報批、登記新創辦的出版社、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審讀各類出版物;依法管理我縣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複製和進出口,查禁和取締非法出版物。
(六) 依法管理全縣文物、演出、音像製品、娛樂和網際網路市場,維護合法的文化經營。
(七) 對直屬文化旅遊二級單位的行政、業務培訓、隊伍建設、人事調動、工資福利等工作實施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各類文化藝術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八) 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全縣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的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村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審核報批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標準和星級評定、推薦與覆核工作;指導規範全縣旅遊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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