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蔡郡

南新蔡郡,設定於東晉時期,隸豫州,受江州督。

東晉僑置。
東晉大興元年(318),於“江北故道”以南,即今黃梅下鄉、武穴東南部置新蔡郡,隸豫州,受江州督。治苞信縣 (今湖北黃梅蔡LIJ附近古城村)。太元三午(378),為了把僑郡與北方原新蔡郡相區別,改稱南新蔡郡。
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南新蔡郡隸江州。梁元帝時(552—554),南新蔡郡隸西江州。梁末(557),改苞信縣為新蔡縣仍為治所,還隸江州。
陳太建八年(576),南新蔡屬晉州。陳末還隸江州。
隋開皇九年(589)平陳,廢南新蔡郡入尋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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