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還來

卓還來

卓還來(1912—1945),福建閩侯人,早年就讀於燕京大學,畢業後赴法國巴黎政治學院留學,獲博士學位,後又赴英國倫敦大學深造。1936年,卓還來學成回國,擔任國民政府外交部一等科員,1937年出任國民政府駐越南西貢副領事。1940年7月,調升北婆羅洲山打根領事館領事,兼管沙撈越華人事務。1942年1月19日,山打根陷入日軍手中,日軍闖入中國領事館時,卓還來靜靜的坐在辦公桌前,日軍用刺刀架在卓還來脖頸處,逼其與日軍合作,承認汪偽政府,卓還來嚴詞拒絕。日軍又要求卓還來交出所有檔案,可重要檔案已被卓還來燒毀,卓還來指著爐灰對日軍說:全部在此,可以取去。日軍惱怒,將卓還來逮捕。1945年7月6日,卓還來被日寇殘忍殺害,年僅33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卓還來在華人的心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40年代,華人到來北婆羅洲開墾,唯一能夠代表他們的,只有中華民國領事,卓還來的愛民態度,令他成為華裔的救星和代議士。

戰前,山打根為北婆羅洲的首府,因此卓還來領事在此駐守,代表中國照顧三邦的華僑。中華民國的領事館,設於今山打根巴色會雙修中學附近。在領事館前,飄揚著“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

日本於1942年1月,占領北婆羅洲和山打根後,第一個要對付的就是卓還來領事。卓領事連同隨習領事楊登科,主事厲鼎元,來不及撤退而被日軍逮捕。日軍向卓領事索取秘密檔案,卓領事威武不屈,將檔案燒毀,於是各人皆受毒打至遍體鱗傷。由這天起,日軍將領事等人,禁錮於館內。領事育有兩個年幼的孩子,Edith卓以佳,4歲,Eddie卓以強,4個月大。當時全埠缺乏奶粉,孩子沒有奶粉喝,於是卓夫人趙世平以一封密件求助於友好Agnes Keith,(“三人歸來”之作者),當時她住在紅山頂。Agnes Keith賄賂了小店主,以高價買了幾罐奶粉,安排人偷偷避過日本衛兵,潛入傳了兩罐奶粉給卓夫人,這才解決了小孩沒有奶粉的危機。

日軍逮捕卓領事等人的目的,是想強迫卓領事脫離中華民國,加入效忠汪精衛受日人控制的南京政府。日軍認為如能改變卓領事的思想而加入南京政府,共享“大東亞共榮圈”的美夢,對東南亞華人社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可以操縱華人社會,以便統治。

在被監禁開始的幾個月,日軍嚴密監視他,並且經常威迫他們,若不出賣中華民國,投誠南京政府,他們一定受害,他們的妻兒性命也將不保,如果他們變節投誠,夫婦倆及子女可獲得自由和優渥的生活條件。卓領事等忠貞浩然,堅決忍受威迫利誘,寧死不屈。二月,日軍把卓領事押解到政府醫院二等病房內,和白人官員一起禁錮,並且經常調往別處做苦勞。

今山打根中華工商會理事長鄭國權先生追述:“卓領事被禁錮時,曾被調出做苦工。1942年的某一日,我們看見卓領事和七八位白人,從一哩半的工程局,每人推滾一桶44加侖的汽油桶,推到碼頭的油輪上,以做裝油之用。我看見卓領事身穿短衣,短褲,推得滿身大汗,而且汗流浹背。這是日軍進行羞辱性的勞動,所以市民看到這“虎落平陽”的場面,也不能作出任何的協助,祗好無奈地興嘆!

禁錮在百哈那島

1942年5月12日,卓領事家人和一 群白種官員,又被轉押至山打根埠對面的巴哈那拉島監禁,連同主事厲鼎元,隨領楊登科、夫人趙世萍及兩個孩子。最可憐的是Edith卓以佳及Eddie卓以強,在營養不足和無衛生設備的環境下生活。所有的東海岸(斗湖、拿篤、仙本那、山打根的白人官員,包括總督和園口經理,都被押解到此島,祗有醫生、牙醫、機械師除外。在島上,男女分營,夫妻皆不能相見。4個月後於1942年9月又被押解去古晉的Lintang禁錮營。

禁錮於古晉扣留營

卓領事家人,主事厲鼎元,隨領楊登科,厲鼎元夫婦,一共七人被送往古晉的Batu Lingtang集中營。行程中男女並不同行,載送婦女和兒童的輪船先行,男人另一船隨後,政府以小輪船把眾人先由巴哈拉島載到山打根碼頭,再登上一艘殘舊的商船開往古晉。厲夫人在抵達古晉不久,即生下一女,一般的兒童在這惡劣的環境,能僥倖的生存下來,真是大幸。這個集中營多數為全北婆羅洲和砂勞越的白人官員和園口經理及宗教師,共有幾千人。

卓領事在被俘期間,日軍仍威迫利誘,企圖說服卓領事拉攏砂拉越華人,擁護汪精衛的南京政府,並與皇軍合作,以建設“大東亞共榮圈”,但遭卓領事嚴厲拒絕。

報紙事件─丁道堯君傳遞報紙

1944年1月期間,百餘英籍俘虜,被日軍迫往離古晉市區約二英哩的石角路砍伐林木、修路等勞苦操作。當地名流丁三尊之長公子丁道堯(時年十七歲),常與英軍碰面,日久遂與英籍軍官相熟。有一天,一名英籍軍官,私自交一信予丁道堯,該信是由卓還來領事與前砂勞越英政府政務司,英國人李高潔(Captain Cyril Drummond Le Gros Clarke) 聯名書寫轉致的,大意是希望丁道堯時常提供食物及將戰訊交於所指定的某處土窟中。於是,丁道堯將報紙放於指定處,英軍悄悄去拿,然後帶進營里。

據L.W. St. John-Jones於2004 Vol.21的“沙巴協會”的志刊記載:

戰爭的資訊,對扣留營的囚犯是極重要的,因為性命和戰爭的進度、勝利或失敗和被扣者是息息相關的,所以他們才會冒著性命的危險去獲得。

古晉淪陷後,日軍將古晉改為“久鎮”,出版一份“久鎮日報”,內容以華文和馬來文書寫,報紙由被俘虜的英軍 Sgt Percival Bent偷偷帶入英軍俘虜營。然而,報紙大部份是以華文書寫,兼有一小部份馬來文,這報紙對英軍營是毫無用處。Sgt Bent將報紙偷傳到平民扣留營,起初交給 Dr.Stookes,後來,由Harry Webber接手。D.Mac Donald也曾從鐵絲網籬笆下收過一份“久鎮日報”。在這營里,“久鎮日報”的華文是由卓領事翻譯成英文,馬來文則由George C. Wooley(精通馬來文的前北婆羅洲西海岸府官之秘書)和山打根的前縣官Richard Abbott翻譯成英文,然後由 Captain Smelt與Stanley Hill潛到七間扣留營去,逐一宣讀給各人聆聽、分享。每一次要花上一兩小時,每星期有兩三張報紙傳遞入營。

在戰爭後期,日軍節節敗退,但報導與戰情相左,有關的敗訊,則一字不題,可是字裡行間,卻反映出日軍的敗訊。這樣秘密的往來,歷經數月,不意於1944年5月中,被一名爪哇籍衛兵發覺而向日本憲兵報告,事遂敗露。

Sgt Bent在1944年5月被拘捕。八月被押解到亞庇,在軍事法庭審判,於11月被判死刑,Sgt Bent從此消失,他可能立即被處決,可是並無任何記錄,只是由營中諸營友傳出,所以其遇害,乃確實無訛。

丁道堯於5月23日被補,拘禁於古晉市區的憲兵部,備受各種嚴刑以迫供內幕。

1944年5月6日,卓領事及六英俘亦被監禁起來,英俘為Le Gros Clark(前砂洲秘書),Dr. Stookes (山打根醫生), Harry Webber ( US Engineer),Stanley Hill,Harry Abbott (D. O. Sandakan)。

日本特務主任垣本準尉審訊卓領事時,聲色俱厲的說:“中國重慶政府即將倒台,英美等國的聯軍軍事亦一蹶不振,日軍卻勝利在望,你應投降,勿三心兩意。”卓領事供稱:“我深信聯軍將獲最後勝利,日軍將屈降。“久鎮日報”雖為你們辦的報紙,但字裡行間,卻流露出日本戰敗的訊息。自丁道堯私遞報紙以來,我將它翻譯成英文,傳閱諸英籍友人。”日軍此時認為卓領事仍有利用價值,此後未加酷刑。這批人在憲兵部監禁兩星期後,又受審訊,關了四個星期,又拘禁在集中營里。

卓領事夫人(趙世平)在她的丈夫審訊後被禁在集中營後的一星期,接到丈夫的一個口訊說:“我問心無愧的回答了所有的問題,在人格上並沒有受到沾污,所以是帶著光榮走出監獄的。”

移禁亞庇“三哩監獄”受軍法審訊

在1943年10月,因為“神山游擊隊”的起義,日軍把司令總部搬遷到亞庇,所以軍法審訊必須要在亞庇執行。卓領事,丁道堯以及八名英美軍俘虜,於1944年9月4日,由砂勞越古晉 Batu Lintang集中營,用船遷禁於北婆羅洲亞庇,扣禁於“三哩監獄”中,接受軍法審訊。

審判後的罪狀原因是與外界有溝通和謀反,但對報紙事件,一字不提。

卓領事的罪狀為與外界人士有“密謀”,在亞庇監禁10個月,而卓領事的家人及領事館館職員仍囚禁於古晉。

丁道堯當年僅18歲,在亞庇 “失蹤”,沒有任何紀錄,可能和Sgt.Bent一樣,在“三哩監獄”中被憲兵判決死刑而立即處決。“中國駐婆羅洲館史略”中記載著由中華民國南京政府發給丁君家屬“丁道堯烈士褒狀”一張。

在三個月中,九位英美扣留犯五人病逝,祗剩四人活著,他們是Le Cros Clark,Dr.V.Stookes,Webber和MacDonald.

亞庇“三哩牢獄”熱心人士協助卓還來領事

在亞庇“三哩牢獄”,僑民雖在活在極度的恐慌中,亦有人冒險接濟卓領事,其中以當任政府醫院助理之李道生,出力最大。日軍令他診視獄中病人,於是李道生趁機照顧卓還來領事。當時有一位醫院助理叫黃武春,因為亞庇雙十事件案而被拘捕,他亦托友人送食物及藥品;卓領事曾經患牙痛及胃痛,李道生送藥而黃武春代為調服。

到1945年1月底,聯軍飛機轟炸和掃射“三哩牢獄”,卓領事被燃燒彈灼傷面部、耳及手部,李道生到監獄察看,目睹卓領事受傷情形,於是為他敷藥,不久即痊癒。

當時有“救華會”組織人黃永清,李永華和林日庸等,禁錮於牢房,為時頗久。黃永清親歷所說,當時監獄內分為兩部份,未判之囚犯,禁于軍政牢房,待遇極苦,已判決之囚犯,移禁於民政牢房,較為自由。卓領事亦不能例外,初入軍政軍政牢房,經判決後,移於民政牢房。 民政牢房約有百餘人,黃永清等先禁於此,後與卓領事同入此屋者,尚有英美十二名白人。由於囚犯擁擠,接談頗難,有賴監犯工頭為卓領事尋一床位,與黃、林等並列一起,以便攀談,並代轉物品。

據黃永清述說,卓領事與四白人的友誼,以Le Cros Clark 感情最佳,時常在一塊閒談,而黃永清,李英華常代卓領事洗衣衫。卓領事日間被令在監獄周圍作鋤草工作,黃永清等和其他普通囚犯,則出外種植蕃薯蔬菜及挖防空洞,較為辛苦。有關食物則由黃永清之子黃全興,李永華之子維紀,林日庸之妻輪流送。因為糧食供應充足,所以卓領事不再像在古晉時體弱多病和面容憔悴,現在反而臉色豐潤有光。此功勞有賴於義勇和勤奮的青少年黃全興,當年僅16歲,住在八哩的孟加達山芭,他早晚兩次騎腳踏車,送食物到“三哩牢房”給其父和卓領事。

1945年1月5日,他的父親黃永清出獄後,仍然繼續接濟卓領事。卓領事感其年少義勇,常謂待戰爭結束,助其往中國讀書。當時聯軍反攻,日益迫近婆羅洲,開始轟炸亞庇,卓領事常勸全興不須再送食物,免被炸彈所傷,但他不畏怯,依然每天送食物到牢獄之災。

黃全興常以家庭所磨之木薯粉,售予亞庇日人所開之“斗湖產業會株式會社”,以取得該會社之臂章。從此,管獄衛的憲兵,視全興為日商店的傭人,不須檢查,任其出入。

筆者於2006年訪問了現年77歲的黃全興先生,他說戰後南京政府曾邀請他到中國讀書,雖然有機會去中國深造,但是他覺得去新加坡讀機電工程更加適合,所以放棄了往中國深造的機會。在新加坡大學畢業後,黃全興自創“荷蘭公司”,經營電機和木山操作器材,生意一帆風順。現已退休,居於亞庇,身體健康,安享晚年。

卓領事遷禁保佛

且說1945年初,聯軍已開始轟炸亞庇各地,卓領事被炸傷。為避免空襲,日軍將卓領事和四英美人一起以火車載送至保佛,五人共住一獄室。有一位在醫院職的華僑王逸生,經常到牢獄診治病人,在卓領事到後三日,他即刻為卓領事治療。傷處痊癒後,除了王逸生供應膳食外,尚有僑胞鍾兆龍,梁鴻英亦曾竭力接濟食糧食。鍾君遂見日軍司法科長,請求與卓領事晤面,經長時間詢問及考慮,才使人請卓領事來司法科公室。該司法科為卓領事正義所感,所以對卓領事非常謙恭,親自移椅請卓領事就坐,並致歉詞,謂扣於監獄食物粗劣,頗不合理敬希原諒,並言領事夫人在古晉安好,勿慮。語間允許鍾君按日送膳食,並立即傳令部下,不準阻攔他們送食物入牢獄。

此時,聯軍空襲日增,日軍多走避,卓領事反而稍為自由,每日可至河邊洗澡。藉此機會,甚多僑民暗中提供食物和藥品,於是卓領事身體日見健康。聯軍繼續轟炸保佛,到1945年4月12日,卓領事與英美四人,又以火車轉載於根地咬,途中經過丹南、民那納,然後抵達根地咬。

禁錮於根地咬

1944年4月12日,卓還來領事和四英美人被解到根地咬,並和四英美白人及郭益光(郭益南之兄) 共住一室。1945年7月1日,卓領事被判的六個月苦期滿,準許自由行動。卓還來領事在果闌村何永年的家暫住,但仍受日軍監視。這時,聯軍各型飛機開始轟炸和射擊根地咬,由日人築成的機場,亦被炸得彈洞處處,局勢日見緊張,那是日軍窮途末路,開始走向滅亡的前夕。

由於情勢惡劣,日軍將在根地咬監獄的囚犯轉移到離根地咬市區不遠的甘榜馬的一間長型甘榜屋,張桂華亦由山協正隆大將農場召到這裡,卓領事也被從何永年家召到這裡禁錮。

張桂華述說:在“長屋”,每一名囚犯都有一張床位,他的床位離卓領事及四名白人的床位有隻十二三張遠,但無緣交談。1945年7月6日凌晨三時,根地咬日本警長阿部木內中左,芥山光谷中尉和數名土警持火炬到來馬石村的長屋,喚醒正在酣睡的卓領事和英美四人,言聯軍盲炸各地,恐不安全,令速收拾各物,暫避蘭瑙的俘虜收容所。卓領事知形勢不妙,但神態仍自若。郭益光 (郭益南之兄) 及其母乃卓領事收拾行裝,臨行前,卓領事告訴郭益光:“聯軍到時,速將吾等行址報告,再會!”天還未白就起程,當時還有十餘人起來送行,日警居然不阻止,但只準送到竹籬柵欄外。這是卓領事和四白人在根地咬機場附近的叢林 ( 現在紀念碑處) 遇害的清晨,馬石村的室友們根本不知道與卓領事在一小時後就遇害了,大家還以為他們已平安到了蘭瑙。

慘遭殺害

1945年10月4,和平後,設立在納閩的“英國BBCAU”發現卓領事和四英美人失蹤,派遣前亞庇府官R.F.Evans 乘飛機前往根地咬,訪問了根地咬的土警和牢獄之災守衛,作深入的實地調查卓領事等被殺之經過。

據R.F.Evans的報告:據監獄Teeteng聲述:“1945年7月6日三時,日本警官傳命到馬石村的長屋宿舍,喚醒眾囚犯,宣稱奉命將卓領事和四白人送往蘭瑙,既不許用餐,也禁止攜帶物件,步行出獄外。從馬石村到根地咬鎮一間商店前,日警即將五人交與等候中的日本憲兵,以大卡車將他們載走,當時並無土警隨伴,即是我本人亦被遣回長屋。約五時半,我們突聞數響槍聲自飛機場方向傳出,不知發生何事。”

又據土人警察證明:當時,我們經過飛機場附近,見有數名日軍與卓領事和四白人立於樹林中,我們被日軍發覺後即被驅逐,不準窺視。我們才行不到十步,即聽到數槍響聲。”

2006年9月,訪問了George Tuxford。據當時身在根地咬的George Tuxford說:我騎在一頭牛背上,去找另一頭丟失的牛,當我到達近飛機場附近的樹林時,牛隻忽然停下來,我拍打它,它也不願意再向前走動。我祗得跳下牛背,往前看個究竟。我驚訝的發現,在我前面的是五堆新墳墓,我立刻向縣官署報告所見。到今天想起這件事,我還是不明白那頭牛為什麼這么有靈性,知道前面是偉人葬身之地而不前進。

R.F.Evans述說:我聽各人之述說後,即往飛機場樹林視察,果然見到有五堆新的墓地。

R.F.Evans安排工人挖掘了這五個墓穴,發現有五具屍體,每人埋葬一穴,但皆無頭骨,骸骨亦散亂不全,導致不能分辨骸骨是屬誰人。幸虧Evans發現其中一穴,有一隻鞋,證實是卓領事的遺物,因為他在古晉Batu Lintang曾同被禁一營,故能辦認為卓領事的遺物,乃確定這是卓領事的遺骸。

隨後,根地咬華僑協會另派人在卓領事的葬穴,再行挖掘,將泥土逐一翻起,掘出頭髮一束、門牙三枚、膝蓋骨、指骨、肋骨各一件。

據協助挖掘墓穴者Sunang稱:每人所埋葬的穴,長約四尺,闊約一尺半,深約二尺許,其間夾著樹膠、柴、灰等物。由此推測,被殺害後,再遭焚毀。

據根地咬聞人馮培植先生說:卓領事和四白人被殺害及斬首後,由於埋葬穴位不夠深,導致被野狗挖穴吃屍體,於是各人的屍體殘缺不全。

五人之骸骨運往根地咬縣官署,卓領事之骸骨,由新任領事寄往中國,葬於南京菊花台烈士墳墓。(摘自陳冬和著《北婆羅洲抗日神山游擊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