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計畫網

2009年1月,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制定了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的意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簡稱“千人計畫”),主要是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

介紹

2009年1月,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制定了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的意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簡稱“千人計畫”),主要是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從2008年開始,用5到10年,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中央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引進並有重點地支持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千人計畫的組織領導

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小組負責千人計畫計畫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小組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中國科學院、中央統戰部、外交部、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僑辦、中國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外專局、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等單位組成。 在中央組織部人才工作局設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作為工作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千人計畫的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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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plan網站介紹 (“千人計畫”網)

“千人計畫”網是在中共中央組織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指導下建立,是最權威的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工作的網站,網站旨在為所有海外高層次人才提供“千人計畫”、各部委及地方有關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新聞資訊、政策發布、回國指南、招聘創業、引才活動等各種服務資訊,同時提供論壇和部落格公眾交流平台。

網站提供並聚合全國各地有關高層次人才工作的所有創新創業基地、各部委具體計畫、各地方執行計畫、千人計畫服務視窗、創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各類園區的具體介紹信息,為全國高層次人才工作提供統一的展示、查詢、宣傳平台。

“千人計畫”網自2010年6月正式開通以來,已成為國內最權威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的宣傳平台和交流平台。

“千人計畫”網的工作體系

對外合作中心、技術支撐中心、活動策劃中心、個人用戶服務中心、機構用戶服務中心、宣傳報導服務中心、招才引智服務中心。

其中招才引智服務中心是千人計畫網開設的招才引智頻道,及時整理髮布國內主要單位在能源化工、生物醫藥、信息科技與工程製造等領域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需求的相關信息;宣傳報導服務中心為全國各地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高新區、留創園等各類園區的創新創業環境提供宣傳報導服務;

截至目前為止“千人計畫”已分八批,共引進2793名海外高層次人才。

“千人計畫”網相關活動介紹

目前“千人計畫”網正在開展第一屆海外高層次人才線上招募活動。

招募活動介紹

活動名稱:“千人計畫”網第一屆海外高層次人才線上招募活動

活動主題:智匯中華 夢圓神州

活動背景

2008年底,中央決定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千人計畫”,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用5-10年時間,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企業和金融機構、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有重點地引進、支持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是黨中央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為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 決策。“千人計畫”是落實這一戰略決策的抓手。截止2012年9月,“千人計畫”已分八批引進2793名海外高層次人才,他們回國(來華)後,在科技創 新、技術突破、人才培養等諸多領域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更好推進人才強國的大戰略,發揮“千人計畫”作為引才抓手的效應,幫助國內廣大用人單位從海外引進高素質人才,“千人計畫”網聯合國內外高端人才類媒體及眾多的海外華人社團,在2012年冬啟動大型線上海外高端人才招募活動。

關注活動詳情請登錄“千人計畫”網

申報條件

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引進後每年在京工作不少於6個月,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二)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三)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創業人才;

(四)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一般程式

1.申報 2.評審 3.審批

海外高層次人才一般應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商業金融機構等用人單位達成明確的工作意向,或已在國內開辦企業,由用人單位或企業所在開發園區申報千人計畫。

(一)用人單位與海外高層次人才達成初步意向後,填寫《人才引進申報書》,按程式報四個申報平台牽頭組織單位;

(二)牽頭組織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提出建議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

(三)專項辦將人選提交千人計畫顧問組審核後,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審批。

申報千人計畫的四個平台及具體要求

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平台

為《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所確定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863計畫、973計畫等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台申報。

申報本平台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畫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涉及的產業領域,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或擁有市場開發前景的自主創新產品;

2、在海外承擔過與國家重點創新項目相關的重大項目,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

本平台的申報評審工作,由科技部會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實施。

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平台

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台申報。

申報本平台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畫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

2、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本平台的申報評審工作,分別由教育部、科技部牽頭組織實施。

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平台

為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台申報。

申報本平台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畫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

2、具有豐富的金融管理、資本運作經驗,在業界有較大影響。

本平台的申報評審工作分別由國務院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實施。

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平台

回國(來華)後創辦、經營企業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台申報。

申報本平台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人選基本條件第3條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的專利或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並進行產業化生產;

2、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位3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

3、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海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50%以上;

4、已創辦企業1年以上,且其產品正處於中試階段。

本平台的申報評審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科技部牽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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