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話

北方話

北方話又稱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雅言”,明清稱“官話”,1909年起稱“國語”,1956年起大陸稱“國語”,而“官話”一詞則被用來指代“官話方言”。官話是分布最廣、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種漢語方言。當今中國約70%的人口以官話為母語,主要分布在中國北方絕大多數地區以及南方的四川、重慶、雲南、貴州、湖北大部、廣西北部、湖南西部和北部、江西沿江地區、安徽中北部和江蘇中北部等地。官話可細分為八種次方言:東北官話、北京官話、冀魯官話、膠遼官話、中原官話、蘭銀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由於江淮官話和西南官話都分布在中國南方,因此北方話、北方方言等稱呼不甚準確。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起,中國大陸語言學界的期刊和專著已統一使用“官話”這一稱呼,“北方方言”、“北方官話”等辭彙事實上已淘汰出學術領域。

簡介

běifānghuà

英文:northern dialect

解釋:漢語最大的一種方言。分布地區包括長江以北漢族居住地區,長江以南鎮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帶,四川、重慶、雲南、貴州和湖北大部、廣西北部、湖南西北一帶。使用人口占漢族總人口的73%以上。北方話內部雖然也有一些差異(劃分為華北方言、西北方言、西南方言、江淮方言四個次方言),但總的來說一致性很大,各地的人通話基本上沒有困難。

【解釋】

漢語最大的一種方言。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基礎方言。以黃河流域為中心,分布於東北和長江流域中部及西南各省(包括四川、雲南、貴州、湖南西北部和廣西北部的方言),使用人數約占漢族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北方話內部一致性很強,根據部分分支,一般又分為北方、西北、西南、江淮等四個次方言。

北方話又稱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雅言”,明清稱“官話”,1909年起稱“國語”,1956年起大陸稱“國語”,而“官話”一詞則被用來指代“官話方言”。

由於江淮官話和西南官話都分布在中國南方,因此北方話、北方方言等稱呼不甚準確。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起,中國大陸語言學界的期刊和專著已統一使用“官話”這一稱呼,“北方方言”、“北方官話”等辭彙事實上已淘汰出學術領域。

形成

自古以洛陽讀書音為正音,以洛陽為標準音的華夏語後來成為東周通用全國的雅言,進而發展成為揚雄《方言》提及的 “通語、凡語”。

在五胡亂華、衣冠南渡以後,象徵正統的晉室遷都建康,中原士族帶去的語音與當時的南方方言融合,成為當時的中國標準音。隋朝統一南北,漢人回遷,中原洛陽又稱為通用官方語言。

到了隋朝,隋煬帝楊廣把數萬戶富商大賈從全國各地遷徙到洛陽,推廣以洛陽為代表的正音和正語。唐朝時,洛陽讀書音仍然是漢民族共同語的基礎。北宋都汴梁(今開封),開封話和洛陽話極其近似,便同時作為標準語,洛陽讀書音仍然被稱為“中原雅音”。

南宋定都於杭州,中原雅音也隨之在杭州擴大了影響,以至於今天的杭州話還同中原官話有許多相似之處,如今天開封和杭州都大量保留著同樣的兒化韻尾。但當時洛陽讀書音仍處於標準音的地位,“中原惟洛陽得天下之中,語音最正”(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六)。北宋時期中原之音基本定型。

明朝建立之後,頒布《洪武正韻》,多數參照中原雅音(汴洛音)兼南京話正以中華之語。明成祖始遷都北平,但仍以南京音為官方標準,民間普遍說北京話。直至滿清入主中原,北京話徹底逐漸取代南京話。

清末編審國語及民國確定新國音以後,北京官話成為中國官方的標準語。

新中國建立之後,定義了國語: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是通行於中國大陸及海外華人華僑間的共通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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