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明昌

包明昌

包明昌,男,中共黨員,南京市棲霞區龍潭司法所所長。當民眾糾紛難以調解,矛盾一觸即發的時候;當百姓遇到法律難題,困惑不解的時候;當弱勢人群利益受到侵害,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包明昌總會及時閃現在人們面前。幾年來,在維穩戰線上,包明昌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先後被省、市、區授予20多項先進個人榮譽,2007年,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感動南京十大年度人物和第五屆“南京好市民”榮譽之稱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包明昌始終腳踏實地的堅守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調解千家事,溫暖萬人心。2002年8月,在龍潭鐵路東道口,發生了特快列車撞死四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包明昌奉命參加臨時組成的善後處理工作小組。100多個受害者親屬哭成一片,鐵路部門始終以種種藉口不肯承擔責任,只答應每人賠償500元。以致一連七天的談判毫無進展,矛盾激化,第8天上午,40餘人打著橫幅,堵住了南京鐵路分局的大樓。當晚,在事故處理分析會上,包明昌代表受害家屬慷慨陳詞:“鐵路部門如果堅持按照慣例處理,必然導致更大的矛盾出現,現在時代發生了變化,壓死一條狗500元都難以打發,更何況是人呢?另外,有人工管理的禁行欄桿,人爬過去可以信,但馬自達總不能飛過去?這說明在道口管理上存在瑕疵理應承擔管理失誤的責任”最終家屬獲得賠償40餘萬元。這樣的賠償在全國鐵路系統絕無僅有。

主要成就

包明昌在長期的調解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調解成功率達100%,成為一個響噹噹的解扣子專家。2007年4月,街道發生了一起學生傷害事故,學生父母都是下崗職工,對學校的處理很不滿意,矛盾一觸即發。老包去處理時,沒有去找學校和家長,而是直接去找醫生,要求不惜一切代價把孩子的傷先治好,之後又探望受傷的孩子,這令家長感到十分意外。見到家長,包所長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我們齊心協力把孩子的病治好。”聽說治傷要花不少錢,老包拿出自己剛剛發的1500元工資,說:“錢不夠,先拿著用。不夠再想辦法。”學生家長被包明昌的一番熱心深深打動,積極配合醫院給孩子治傷。孩子出院後,包明昌又張羅著給孩子的傷做司法鑑定,在他的積極協調下,最終達成了雙方都比較滿意的處置方案。處理結束後,學生家長感動地說:“若不聽老包的話,到法院告學校,對學校、對孩子都不好,還要浪費很多錢,多虧包所長給我們出主意、想辦法。”

認真、負責是包明昌工作始終恪守的信條,包明昌在《民事調解入門技巧》一文中科學歸納出調解工作的“四個講究”和“四個不放過”,即:講究調處科學、講究調解藝術、講究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講究調處工作原則;事實與原因不清不放過、相對人過錯責任不清不放過、損害事實不見底不放過、承擔責任與法律依據對不上號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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