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事件

"簡介紛紛擾擾的王老吉與加多寶改名廣告語爭議案,20日上午在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相關廣告被認定為虛假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 事件經過加多寶堅稱紅罐是其特有名稱,據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公司在廣告宣傳中,極力推廣“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兩句虛假宣傳廣告詞,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審宣判“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因認為這兩句廣告詞屬於虛假宣傳

簡介

紛紛擾擾的王老吉與加多寶改名廣告語爭議案,20日上午在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相關廣告被認定為虛假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一審判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相關廣告語進行宣傳,賠償廣州醫藥集團(下稱“廣藥集團”)1000萬元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81萬,並在指定的報紙、網站公開賠禮道歉。加多寶公司當庭表示抗訴。

事件經過

加多寶堅稱紅罐是其特有名稱,據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公司在廣告宣傳中,極力推廣“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兩句虛假宣傳廣告詞,構成不正當競爭。其此舉是將紅罐加多寶與原來的紅罐王老吉之間畫等號,向消費者傳遞錯誤信息:王老吉這個名字被棄用了。廣州南沙一商店經營者彭某娟由於有相關涉案行為也成為被告。

一審宣判

“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因認為這兩句廣告詞屬於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廣藥集團將加多寶公司及大幅張貼廣告的一名百貨公司經營者一起告上法庭。
20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
法院審理認定“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是虛假廣告。法院認為,加多寶的行為已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所倡導的誠實信用原則。加多寶公司的虛假宣傳行為已侵害了同為涼茶飲料經營者廣藥集團的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了對同業競爭者廣藥集團的不正當競爭。
法院一審判決:加多寶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並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廣州市南沙區民豐百貨商店停止使用涉案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並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合理費用813250元;南沙區民豐百貨商店經營者支付廣醫藥集團合理費用2500元;加多寶公司在《廣州日報》A1版、人民網首頁刊登聲明,向廣藥集團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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