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嘉國際集團

力嘉國際集團地址位於深圳市龍崗區橫崗力嘉路98號,是一家缺少勞動法的無良公司。

力嘉國際集團坐落在深圳市龍崗區橫崗力嘉路98號力嘉紙品工業城,

力嘉國際集團是一家缺少勞動法的公司

,又是一家鑽勞動法的專家公司。
2008年1月1日全國實施勞動契約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給簽無固定勞動契約,實施每天炒幾個,勸辭不賠償。 力嘉國際集團以及所在的力嘉包裝(深圳)有限公司和宏卓實業有限公司星期六和星期天沒有休息,一個月有一兩個拿1600(不包吃不扣除300元/月的情況下)招工的時候橫崗村橫崗力嘉路口就看見力嘉國際集團大量招聘男女普工,月工資1800元/月。(吹牛騙人),公司的考勤重要的星期天每上一天上班都給多打出一天調休(其實並沒有給休息知識是應付勞動局檢查而已)
公司有一條養成的規矩,不管是任何人,進廠一律是一年之後到二至三年才個買社保。我進廠一年半還沒有社保和年假,要深圳市龍崗區勞動局和橫崗勞動站只是形式,告訴別人是政府有這些部門,浪費納稅人的手...................


2008年1月1日,新的<勞動契約法>和<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B法,牛B的意思,老闆見到就炒工人)實施
,我市92%的企業誤解新法律,這是經過調查得出的結論,也可以解釋為本市所以企業92%的誤解新法律,在B法實施前(12月21日至2月1日)大恐慌,大裁員,而不給予賠償金,或是做了10-20年給幾百元予賠償金,每天裁2-10幾人,不超過政府規定的20人要上報政府部門。
我公司橫崗鎮力嘉包裝(深圳)有限公司(人事部長貝宇)和宏卓實業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宋洪亮)兩個公司也不例外。
只有富士康(部分公司),華為科技,信義玻璃等少數企業讀懂B法而不裁員.工人是企業的血液,實施勞動契約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是每一個企業追求的長遠利益.一個企業不能完善企業合理用工服務體系,企業派代表去專門的數謂的&#039;B法&#039;的法律臨時培訓機構學習應付B法,趕在元旦勞動部門放假大裁員;到現在都成了狗屎企業,人都招不到....有的餐館行業月薪1700都招不到人.十人的工作四五人做,是好多企業的家常便飯,招不到人也不加工資, 橫崗鎮力嘉勞動檢查只帶到A棟去看,B棟就不看了.一個國際集團開了近20年員工進廠一律兩年後在給買社保,公司兩個廠幾千人沒有一個給簽無固定契約的,要求籤訂的都走人了,不簽的做了十幾年要他們走人不給賠償,作滿十年以上沒有買社保給了兩千元不給簽契約願意就可以回家過年了...星期六和星期天力嘉宏卓廠都不準工人刷卡,勞動局來查就發現星期六和星期天沒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上了班給你工資單上打上調休,快20年了都是調休沒有拿過6元個8元按勞動法標準加班費的.....這樣的黑廠11號大門口天天招工又怎么招到呢?有人你向反映問題"橫崗社保站的不作為 "和"《就業促進法》已實施,深圳B肝歧視依舊 "和" 我向寶安人民法庭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為什麼一年了也沒有動靜" 怎么都不解決?深圳的勞動關係法律要不要改革?外來工可以等得起一年嗎?
我代表百萬外來工強烈譴責深圳市數萬家企業大裁員,強烈譴責企業以契約到期不給予合理賠償金(強烈譴責政府各地勞動社保部門行政不作為!!!
中央政府實施<勞動契約法>和<就業促進法>是保護工人的,沒有想到會害摻外來工?全部是因為深圳的老闆學習了如下: 晶報
培訓炒人豈有此道
2008年01月05日 晶報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隨著《勞動契約法》的實施,相關培訓也變得十分火爆。但遺憾的是,企業還沒有好學到這等地步,這樣的培訓並不是讓企業加深對《勞動契約法》的理解,而是傳授有關炒魷魚的“技巧”,比如,“如何規避無固定期限契約的續簽”、“辭退未違紀員工的技巧”等字樣,已經成為各類機構推出的《勞動契約法》培訓賣點。

真沒想到,《勞動契約法》的出台營造了一種階段性的培訓牛市,報導說,在一些人力資源網站上,各類名目的培訓從去年7月份一直排到了今年,各家企業老總及人力資源經理排隊輪候,就是衝著大量“為老闆解憂”的誘人“課題”而來。與這樣的“體貼入微”、“善解人意”相對應,培訓課程的費用也扶搖上漲,從每人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我的理解是,這費用差別應該與“技巧”難度級別成正比。
稍稍留意這一段時間的新聞會發現,這樣的培訓小高峰與前一陣單位突擊炒人現象的小高峰遙相呼應,堪稱雙峰對峙。一些單位為炒人而絞盡腦汁,各出奇招,比如談戀愛也成了捲鋪蓋走人的理由,本意是更好地保護勞資雙方權益的《勞動契約法》,成了資方單方面展示才藝的舞台。以至於有關部門不得不出台通知,對某些集體解僱行為進行緊急叫停。所以,與其說是培訓機構獨具慧眼發現了這裡面的商機,不如說龐大而真實的需求支撐起了這樣的市場。
公開培訓炒人技巧,是一件缺德冒煙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在一些人眼裡,這部《勞動契約法》大有空子可鑽,有死穴可點—我們好像還沒有見到有什麼培訓機構教人如何沖紅燈、如何規避酒精測試。目前,《勞動契約法》的實施細則尚未出台,好比菜譜定了,但這道菜到底該如何炒法,是清蒸還是紅燒或者油炸,是淡一點還是鹹一點或者甜一點,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標準,很多單位也只能摸索著炒,瞎炒胡炒,或者向專門的培訓機構討秘方。
陳鎮南和封令有在01年—02年調部門的時候一人不給調一人不放人,而且在公司續簽契約時耍手段讓他人走人;此事曾經在董事長馬偉大武先生辦公室處理過兩次,走的時候又打電話告訴了董事長陳鎮南和封令有藉機整人。尊敬的董事長你可以不同意轉部門,也可以以契約到期不在續簽,但你不能在公司範圍內張貼說怎么怎么的永不錄用。
宏卓實業有限公司和另外一個公司倒閉了為什麼?文艷華都不行?呂亞妮一個只有國小文化的女流之輩,就可以當上生產部長,隨意亂調(炒)人,是誰給的權利?是馬學裕嗎。張艷妮一個品質部副部長,唯親(老鄉)委以重任。梁水生保全中的敗類,馬太的馬屁精。黃樹青倉庫的主管,公司每一次裁人,他都起帶頭作用,炒(減)人加工資;出賣弟兄降低待遇,他都是在公司為各部門帶頭向老闆繳械投降。代表所有的辭工的員工問一下劉春李玲芝為什麼有的人做了一年不扣工衣費有的人扣工衣費的?呂以明香港人官大刁過我也罵過我,我還感覺他很紳士很風度。
什麼事情都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永不錄用,只有我自己不願意進,沒有公司不錄用的。我出了力嘉進聯昌,出了聯昌進宏卓。金融風暴的影響公司也有倒閉的,我的工作也有找不到的時候;我進印刷部,主管夏育輝都來領人了,然後夏育輝和人事主管王昌福嘀咕了半個鐘頭,就把我分到了平板坑箱部。我大罵走了,忽悠忽悠的我在外面玩了幾個月,走黑路睡網咖到處遊蕩…..我也希望網路是實名制,就像現在的勞動法都可以落實,學習宏卓從來不賠償10月份也走人就賠償。

所以,我特別希望《勞動契約法》的制訂者能看到這則培訓炒人技巧的新聞,甚至建議他們玩一回無間道,抱著不恥下問的精神,也能去聽聽這樣的培訓講座,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嘛!這則新聞的價值就在於告訴我們,趁這細則還沒有出台,趕緊補上可能的漏洞,將培訓賣點各個擊破之,使整個細則更完善,無縫可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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