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寶[原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

劉金寶[原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

劉金寶1952年9月出生於上海。1976年8月畢業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同年進入中國銀行總行工作。1994年升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高級經濟師。曾獲選“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世界十大傑出青年”。1997年8月兼香港分行總經理。2002年6月任改組後的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由於涉及貪污、受賄,以及周正毅等人的問題貸款案,劉金寶於2003年5月被免除中銀香港職務,並於北京被捕。2005年8月12日遭法院就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基本信息

基本資料

劉金寶 劉金寶

姓名:劉金寶

性別:男

生日:1952年9月

出生地:上海

學位:學士

畢業院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個人簡歷

劉金寶祖籍浙江海寧,1952年出生於上海一個普通工人家庭。劉金寶家的住房建於解放前,面積僅18平方米,劉金寶兄弟姐妹7人在那裡艱難地度過了童年和少年時光。

劉金寶 劉金寶

由於劉金寶的個性,能力和機遇,他與多個畢業的大學好友們一樣,經過一番奮鬥而逐漸出人頭地,走向人生的輝煌。這位長期和金錢打交道的上海“阿寶哥”,由於在中國金融界的特殊地位和貢獻,而被人戲稱為中國“金融之寶”。 劉金寶畢業於北京經貿大學。1978年被派往中國銀行倫敦分行工作,先後到英國麥加利銀行、米蘭銀行、法國巴黎銀行、美國芝加哥第一國民銀行等銀行學習,1978年6月重返倫敦分行交易台。1982年回國。1984年被任命為中國銀行上海投資信託諮詢公司副總經理、經理。1989年劉金寶出任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後任行長。在任期間劉金寶推行改革,1989年還被評為上海“十大青年精英”。1992年更被評為第三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

1997年香港回歸後,劉金寶轉任中國銀行港澳辦事處常務副主任兼香港分行總經理。2000年任中銀集團副董事長,中國銀行港澳辦事處主任。又任中銀集團副董事長兼中銀(香港)總裁,促成中銀香港改組和上市,並曾任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2003年5月,劉金寶突然被解除在中銀香港的職務,調回北京,擔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其後便傳出他被“雙規”的小道訊息。同時,有“上海首富”之稱的上海農凱集團董事長周正毅被拘捕,外界一度盛傳劉金寶與此案有關。

個人經歷

1972年,劉金寶被保送到北京經貿大學學習,成為一名“工農兵學員”。劉金寶與他的同學王雪冰有著驚人相似的經歷,也有著驚人相似的輝煌與失落。王雪冰是作為中央外貿系統的子弟被招進外貿學院的。這個名額占當年總錄取名額的四分之一,而且是中央外貿部的代培生,畢業後還是回到中央外貿系統工作。

1976年8月畢業於北京對外經貿大學,同年進入中國銀行總行工作,劉金寶與王雪冰等數十名大學同學一起,被分配到中國銀行總行工作。

1977年12月,劉金寶和王雪冰一起被派到英國倫敦中銀分行學習,擔任外匯和黃金方面的見習交易員。與王雪冰一樣,劉金寶的業務能力也很強,通過外匯投機為國家掙了很多錢,是傑出的交易員。劉金寶的能力得到了有關領導的注目。不同的是,一個繼續往外闖,一個則回到故鄉上海灘打天下。

劉金寶 劉金寶

1981年10月,劉金寶與王雪冰分道揚鑣。劉金寶於這年10月被調往中銀上海分行,任外事接待處翻譯;王雪冰則作為骨幹分子被派往美國紐約籌建分行。劉金寶剛回上海時曾任接待處翻譯,也是經濟研究所的一名科員。但信託業很快為劉金寶提供了機遇。當時信託業剛剛興起,先為“三來一補”開保函,逐漸發展出為引資提供擔保等業務。劉金寶開始就介入了信託。1984年7月劉金寶出任中銀上海信託諮詢公司副總經理,後任總經理。

1987年和1988年是劉金寶和王雪冰出人頭地的開始。1987年王雪冰從美國紐約回到北京,出任中國銀行資金部的副總經理,1988年又重赴美國任中國銀行美國地區總經理。而劉金寶也不同凡響,1988年12月?劉金寶出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當年還獲得“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稱號。1988年度的“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按得票多數排名,著名體育運動員葉喬波名列榜首,時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高級經濟師的劉金寶則名列榜尾。

1988年12月劉金寶晉升為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當選當年上海“十大傑出青年”

1993年6月,劉金寶升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成為上海官場與商場的一大人物。王雪凍的運氣比劉金寶的更好,1993年4月,王雪冰回京擔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常務董事,光大銀行副董事長,兼光大財務公司總經理等職。1993年12月重返中國銀行,任行長、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後任黨組書記、董事長)。從1993年12月開始,劉金寶不折不扣地成為王雪冰同學的部下。他的命運與同學兼上司緊緊地連在了一起。

1994年劉金寶升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獲選世界“十大傑出青年”

1997年8月,王雪冰將劉金寶調出上海,命他赴港工作,擔任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主持全面管理工作)兼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總經理。

1999年1月劉金寶升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兼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主任,1999年,擔任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2002年6月劉金寶任改組後的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2003年5月劉金寶被免去中銀香港一切職務,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

權色交易

劉金寶 劉金寶

在中國金融界,劉金寶聲名卓著,在香港更是家喻戶曉: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總裁——在港人使用的港幣上至今仍有“劉金寶”手書籤名。劉金寶腐敗時間跨度達7年之久,在他的帶領下,中銀上海市分行和中銀香港兩地的7名下屬官員(其中5人為副廳級幹部)也一同栽進監獄,另有4名廳局級銀行官員因此案被免職。”參與具體辦案的一位司法人員這樣總結道:劉金寶腐敗案件的破壞力之大、影響之深遠,在中國金融界堪稱空前。

劉金寶在《金融之迴響》一書中稱:“我生性喜歡廣交朋友,但今天卻怕交朋友。坐在我這把椅子上,我最怕同企業家交朋友。因為有些企業家同我交上了朋友,下一步便是向我要貸款……至於女朋友更不敢交……愛的本質是給予。”

事實上劉金寶不僅交了“女朋友”和不止一個“企業家朋友”,通過給“企業家朋友”放貸款的方式,間接地為“女朋友”謀取物質利益,實現了劉金寶所謂“愛的本質是給予”的愛情理念。為了討情人歡心,劉金寶直接或間接給兩個“企業家朋友”批貸款多達18億元人民幣——至少給國家造成5.45億元的損失。

劉金寶與有夫之婦L在工作中相識,1993年至2003年,兩人在上海、北京、遼寧、蘇州、香港、倫敦的賓館、酒店都留下了縱情痕跡。劉金寶說過:“戀愛中過多的算計和理性,會使兩人的關係蒙上功利的色彩。”L也曾表白:“我和劉金寶的感情發展到這種地步,不是生理上的、欲望上的,而是長期感情自然而然發展的。”在事實上,這兩個標榜品位的人最終還是沒能超越權色交易的俗套。

1996年4月,單位分給L一套76平方米、價值24.3萬元的公房。L不滿意,找到劉金寶,希望劉金寶給介紹一個客戶幫她置換。

1997年5月,劉金寶打電話約奉賢縣的股份制企業某集團董事長吃飯。席間,劉金寶讓董事長幫L把房子換了。當時,該集團要上項目,董事長答應了劉金寶的要求。1997年6月,董事長派人領L跑遍上海選房子,最後為L花100多萬元買下了一處面積為152平方米的新居。

劉金寶 劉金寶

為了答謝董事長,劉金寶極力促成為該集團貸款一事。中國銀行一項報告證實:劉金寶向那個集團發放貸款至1997年末總額增加至人民幣3億多元和108萬美元。另據權威機關證實:“上述貸款到2004年11月,均被評為可疑類不良貸款。”對於名不見經傳、時年37歲的上海房地產商、香港新萬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錢永偉,以11.3億港幣身價排名香港50大上市富豪第34名,此事曾轟動一時。劉金寶是最清楚這件事的,錢永偉這個橫空出世的“億萬富豪”,是由劉金寶用違規貸款一手打造——而錢永偉之所以能如此幸運,起因卻是投入28萬元為劉金寶的女友L免費裝修住房,從而討得了“財神爺”的歡心。劉金寶的投桃報李,為錢永偉打開了銀行金庫的門。事後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錢永偉控股三家上市公司——新萬泰、松遼汽車、新銀集團,產業橫跨上海、香港、西安三地,截至2001年中期,萬泰集團擁有土地儲備2400畝,創下一夜暴富的神話。

從1995年12月至2000年12月,萬泰集團從上海分行獲得貸款累計29筆,其中形成不良貸款28筆,不良貸款本金合計7.7億元人民幣、8535萬美元,本外幣折合14.8億元人民幣,全部形成呆滯。

刑事犯罪

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劉金寶等貪污1500萬案開庭審理

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劉金寶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原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副總裁朱赤、丁燕生及原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總經理級幹部張德寶貪污一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轄,於2005年7月12日、13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金寶在擔任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大廈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主任、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貪污公共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1448萬餘元,個人所得折合人民幣772萬餘元;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總計143萬餘元;另有折合人民幣1478萬餘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同案被告人朱赤、丁燕生參與共同貪污927萬餘元,個人所得折合人民幣均為211萬餘元。同案被告人張德寶參與共同貪污972萬餘元,個人所得折合人民幣142萬餘元。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劉金寶、朱赤、丁燕生、張德寶的辯護人為各被告人進行了辯護。被告人家屬、部分旁聽民眾、新華社等新聞媒體到庭參加了旁聽。庭審結束前各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法庭對該案將另行擇日宣判。

三項罪行

貪污

劉金寶 劉金寶

2005年7月12日經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劉金寶在擔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大廈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主任、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轉移賬戶資金、製作假賬、銷毀賬目等手段,單獨或與朱赤、丁燕生、張德寶等人共同貪污23起,折合人民幣總計1428萬餘元,其中劉金寶個人所得折合人民幣752萬餘元。法院經過審理得出,劉金寶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並在共同犯罪中屬於主犯,但因其協助偵查機關將贓款從境內外銀行轉入指定賬戶,貪污贓款已全部追繳,判其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受賄

2005年7月12日經法院審理,劉金寶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總計143萬元。法院以“受賄罪”判劉金寶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巨額財產來歷不明

2005年7月12日劉金寶被起訴有折合人民幣1451萬餘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法院最後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劉金寶有期徒刑5年。綜合以上罪名,數罪併罰,劉金寶最終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命運迷思

簡介

劉金寶作為發跡於體制內、遊刃於成熟國際金融中心的銀行家。劉金寶與朱小華、王雪冰有著某種近似的履歷。他們游離在銀行家身份與官本位之間,通曉國內外清晰或不清晰的規則。朱、王都因改革之舉名聲鵲起,但卻如流星般迅速墜落。這些事件背後,使人們陷入了對銀行體制和銀行家命運的迷。

信息披露體制遭到質疑

劉金寶 劉金寶

中國銀行在香港舉足輕重,中銀香港為當地的大型掛牌銀行,股價大幅下行的可能性並不大。這種觀點代表了香港財經界相當部分輿論。在2003年5月29日舉行的中銀香港掛牌後首次股東會上,在香港有“股壇長毛”(經常示威)之稱的港交所新任董事、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及網上財經評論員維柏(DavidWebb)向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提出,中銀香港為上市公司,任何有關傳聞及高層調任,均會影響存戶及投資者對銀行的信心,因此要求肖鋼作出回應。按照中國銀行總行2002發布的年報,劉金寶在整箇中銀集團領導層的地位僅次於當時的行長劉明康、副行長孫昌基。香港市場認為劉金寶的調動之事頗不尋常:首先,中資機構高層人士每有正常的職位調動,往往會同時宣布其新任命,但劉金寶被免去兩個中銀香港的實務職位後,並沒有獲得新的任命安排。其次,現年50歲的劉金寶並未達退休年齡,但卻被削去行政實權職位,僅獲保留的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一職只是個虛銜。

中銀香港是香港的銀行兼掛牌公司,受香港銀行條例及上市條例規管。但香港市場的反應起碼可以看出內地慣例與香港慣例的衝突。從以往的幾大行長“移宮換位”對調來看,事先幾乎也沒有任何徵兆。因而香港依然有少數人相信,劉金寶還可能執掌交行或襄助中國銀行上市。

銀行家與官員移宮換位

劉金寶由香港中行“海歸”及劉出任新職務,符合大銀行之間官員調動的先例的。中央財經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郭田勇博士說:“由於過去‘大一統’的銀行體制,國有商業銀行同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之間的對調、交流是非常頻繁的。這既是對歷史的沿襲,有時候也是現實的需要。”

但是形勢發展到今天,這種金融高層換班的慣例也日益彰顯出它的弊端。劉金寶事件引起的反響來看,沒有一定透明的人力資源制度、信息披露規則,國有銀行不可能建立健康的法人治理結構。郭田勇博士將這些弊端概括為:“道德風險、政策的不連貫、自上而下的官本位銀行文化、無法開展有效競爭。”

“工農中建”四大銀行行長一直是副部級領導幹部,1990年以來,由四大行行長轉而至政府高官者不勝枚舉。四大銀行、央行、證監會及後來的銀監會——中央直屬金融機關領導班子之間也不時進行“移宮換位”的調整。第一種情形是由商業銀行行長擢升為金融監管或其他機構官員。戴相龍、王岐山、周小川都曾擔任建行行長,而新任銀監會劉明康、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先前分別是中國銀行和農業銀行的執掌者。第二種情形則是由監管機構官員執掌商業銀行,如中行新任行長肖鋼就曾經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第三種情形同樣也不少見,金融高層大換班幾乎都會出現商業銀行行長之間的對調。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羊子林就曾經由中銀香港轉任工商銀行副行長;幾年間劉明康更是輾轉人民銀行、光大集團、中行、銀監會,其角色亦數度改變。 2002年7月,中銀香港上市之前,劉金寶與劉明康舉杯相慶。7月28日,劉金寶和劉明康又來到長城為中銀香港上市慶祝。

“官本位”文化妨礙發展

對劉金寶猜測越來越多,讓人想到的就是已經落馬的朱小華。朱小華曾為中國金融界紅極一時的年輕銀行家。劉金寶同樣是從上海發跡,他曾獲得上海社科院的博士學位,而朱小華這個不起眼的上海財經學院夜大學學歷,在博士如林的中國金融新秀中,顯得格外奇特。

改革20年以來,尤其是近10年來,部長級官員的年輕程度,以金融界為最。雖然這與金融業的專業要求有關,但這批才華橫溢的年輕官員們還是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朱小華只是其中的一個。當然,他並不是最早隕落的一個。除了這些顯赫的人物,這十幾年中國金融系統中出逃、入獄的“犯事”人員不少。而且金融系統犯罪往往“罪無小罪”,在見到太多人失足之後,人們總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食河豚者。中銀香港上市前夕,劉明康宣布為劉金寶加薪,劉金寶的年薪增至550萬港元。

國有銀行行長與政府官員角色轉化,他們在官員和銀行家身份交錯中,四大銀行人力資源體制上亦感染商業銀行企業文化和官本位意識錯位的“慢性呼吸窘迫症”。這種官本位的銀行文化,即使是一個剛剛加入其中的大學生都能感同身受。

相關評價

“濫用職權狂吃窩邊草的兔子”

劉本人是一個有很強烈的觀念,那就是“會花錢的才能賺大錢”。劉金寶曾經是中國銀行的大紅人,發生經濟問題後卻讓人避之不及。劉金寶的被捕與周正毅案有一定的聯繫。周正毅是“長頸鹿”,劉金寶是兔子——濫用職權狂吃窩邊草的兔子,智商再高,把草一吃完,窩就暴露。 一個善於自我表現的“金融家”。同樣是從上海起家的建行董事長張恩照出事時,對比和他有近似經歷的劉金寶,金融系統內部的說法是:張恩照這樣不太出頭露面的人出事很奇怪,而劉金寶一向聰明外露,出事是早晚的事。劉金寶的聰明體現在他一貫的處世方式中:“他為了出國,就和弄堂里鄰居的女兒突擊結婚。”他的一位朋友回憶。1976年,剛被分配到中國銀行不久的劉金寶被派遣到中國銀行倫敦分行做外匯黃金交易員,為了派遣成功,他採取了突擊結婚的方式。結婚的新房是上海城隍廟附近一間小亭子間。1981年,劉金寶回到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之所以在上海工作,直接原因是為了婚姻。在外匯交易所的那段成功經歷給了他傲人的資本,劉的同事回憶:“儘管當時中國銀行人才輩出,按部就班很難出頭,但是剛從倫敦回來的他還是不一樣的。”開始他在中國銀行經濟研究所當科員,沒什麼特殊表現,但是當他進入當時剛剛興起的信託業時,立即顯露鋒芒。2004年2月,劉金寶被中行委以重任的中銀香港副總裁因涉嫌總額近4000萬元的經濟犯罪,被司法機關拘留。

1988年,劉金寶出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因業績非凡而當年獲選“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2001年,劉金寶因促成中銀香港重組上市,當選香港十大財經人物。有傳聞還說,中總行在西單的辦公大樓就是劉當時在海外炒黃金“炒”出來的。接近過劉的一位金融高管說:“劉的智商非常人所能及”。 公安部、財政部、中紀委等中央八部委經過為期一年余的調查,劉金寶及其上海“小圈子”的主要經濟問題被發現:1997年劉金寶調任中銀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兼香港分行總經理之前,貪污受賄、私設小金庫(數額比較大);1997年劉金寶從中行上海分行離職以前突擊發錢。

劉金寶的評論卻如滔滔江水——“劉金寶在上海、北京任職期間,每逢周末、假日,往往流連忘返於郊區俱樂部、度假村,與一批高幹子弟公子哥兒們和客戶尋歡作樂。劉金寶為自己配備的車隊,由6輛賓士房車、4輛賓士旅行車組成,專門接送內、外賓在周末、假日到郊區俱樂部、度假村“放鬆放鬆”之用。為適應這種高消費,劉金寶在中銀香港重組期間,通過轉移賬戶、造假賬及銷毀賬目等方式騙取公款。2000年至2003年期間涉及錢數30筆。

流星劉金寶

劉金寶於1952年9月在上海出生,1976年畢業於北京經貿大學,同年進入中國銀行總行工作。因為他外語好,很快就被調到中銀倫敦分行出任外匯交易員,當年美國前總統里根被刺,市場看淡美元,但劉金寶則認為美元會升值。結果里根僅受輕傷,刺激美元大升,劉金寶因此為中銀賺一大把,他在銀行之中從此聲名大起。

1981年劉金寶被調回上海分行任外事接待處翻譯,1993年任上海分行代行長,1994年任上海分行行長。當年他曾被譽為是上海金融圈的精英之一,在主政上海分行期間,劉金寶提出許多超前的金融改革構思,對上海朝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提出許多建議。他在1988年獲選為當年的上海“十大傑出青年”稱號。

劉金寶事業巓峰是在1997年調任至香港,他出任中銀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兼香港分行總經理期間。在駐港工作六年的時間裡,劉金寶最大功勞是促成中銀香港改組上市,在中銀香港發行的鈔票上,至今清晰可見前總裁劉金寶的簽名。

這是一張輝煌的履歷表,而在2003年劉金寶開始接受調查後,公眾漸漸看到在劉金寶一步步登上銀行家職業生涯高峰的後面,則是一連串貪污行為。

伸手必被捉

2003年5月底,時任中銀香港總裁的劉金寶被突然調回北京。事後證明,他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調查。不久,上海農凱集團董事長周正毅、上海萬泰集團董事長錢永偉亦雙雙被拘。這一連串突發事件立刻成為當年中國最具震撼力的新聞事件之一。當時媒體普遍認為,劉金寶案件導火索是中銀香港向周正毅旗下新農凱公司發放的一筆21億港元的貸款。

實際上,劉金寶在上海行長的位置上只坐了四年。對他在上海涉嫌貪污的指控,正是其任職行長期間。而夥同貪污者,亦為劉金寶在擔任分行行長期間的副手及高管。這些人在劉金寶事發後或被逮捕,或被取保候審。

劉金寶被調查的主要內容,是他在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期間的貸款發放問題。“問題貸款”的主角,主要是錢永偉的萬泰集團。2000年左右,德勤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曾受託對上海萬泰的銀行貸款進行調查。調查發現,中銀上海分行共向萬泰集團發放了近15億元貸款,截至2000年底不良貸款高達10餘億元,到劉金寶被逮捕的2003年,這些不良貸款最終形成的損失高達5億元。

此外,劉還被指控從中行上海分行辦公室的賬外款中直接拿錢,與其他幾名涉案高管私分。劉個人所得累計人民幣1 00多萬元。從時間上看,此時正是劉離任之前的幾個月,有一筆甚至發生於1997年8月。那正是劉金寶赴港履新之時。

中銀香港前副總裁朱赤、丁燕生,原總裁辦總經理張德寶是劉金寶的密切合作夥伴,他們在中銀香港重組上市的過程中立了汗馬功勞,而同時,劉金寶也夥同上述三人利用職務之便,借中銀香港重組之機,採取轉移賬戶、製作假賬、銷毀賬目等方式騙取公款。起訴意見書稱,劉金寶夥同上述三人利用職務之便,借中銀香港重組之機,採取轉移賬戶、製作假賬、銷毀賬目等方式騙取公款。

被判死緩

銀行業將從劉金寶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制度監督高管,“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12日對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劉金寶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劉金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長達兩年的劉金寶案終於告一段落。

判詞指出,劉金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及公共財產,貪污金額特別巨大,情況特別嚴重。但在調查期間劉金寶“積極配合”,以致能追回部分贓款,因此緩刑兩年執行。

據悉,劉金寶在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涉及23宗案件,折合貪污金額1428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收受賄賂折合143萬元,另外有1451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中國銀行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目前正在為上市做準備。中國銀行發言人對此表示,將從此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將對金融系統高管人員進行有效監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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