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血案

劉邦友血案,是1996年11月21日早晨,發生在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的一起震驚台灣社會的槍擊殺人案件。

基本資料

劉邦友命案
地點 台灣桃園縣桃園市
襲擊目標 桃園縣長劉邦友
日期 1996年11月21日
早上8:00-9:00 (UTC+8)
類型 槍擊、謀殺、屠殺
死亡人數 8
受傷人數 1
發動者 不明
動機 不明

基本簡介

被害者一共九人:當時的桃園縣長劉邦友、縣長的機要秘書徐春國、司機劉邦明、官邸警衛劉明吉、劉邦亮、官邸幫傭劉如梅、桃園縣議員莊順興、鄧文昌、衛生局技士張桃妹。被害者們被兩名身著雨衣的歹徒挾持到官邸警衛室中,以近乎槍決的方式槍擊頭部,結果造成八死一重傷,只有縣議員鄧文昌在急救後死裡逃生。劉邦友也因而成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於任內遇害的縣市首長。

由於鑑識人員到場時,犯罪現場已被急救人員破壞,部份警察於犯罪現場採樣時,又未帶手套(據時報周刊報導),使現場遭受進一步之破壞。加以歹徒行徑違背一般常理,使警方難以判斷兇手是針對何人、何事而來,唯一的倖存者鄧文昌則因腦部嚴重受創,記憶受損,故未能作證。另外一位目擊者則因個人精神狀況持續不佳,亦無法作證。故本案到目前為止仍為懸案。由於本案未能偵破,故現今官邸已被拆除,原址改建為桃園縣警察局辦公大樓。

在此案發生後的半年內,台灣又接連發生彭婉如命案白曉燕命案兩件重大刑案,被視為台灣治安嚴重敗壞的開端,更間接釀成中央政府之政治危機。另由於此件命案未能偵破,系因人們忽略犯罪現場完整保存之重要性所造成,故命案發生後,社會開始意識到完整保存犯罪現場之重要性。警方在刑事鑑識上也更嚴謹,不像過去那樣重人證輕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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