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紅宇

劉紅宇

劉紅宇,重慶市人。現任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律師。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習,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學習,獲EMBA碩士。曾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工作近八年。1992年底創辦北京同達律師事務所。曾擔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員,北京市律師協會第五屆、第六屆理事,第九屆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現擔任中華全國女律師協會執委,北京市非公經濟聯誼會中介人士分會監事長,北京市工商聯第十二屆常委。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屆、十五屆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優秀律師,北京市第二屆“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2008年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主要成就

參加記者會 參加記者會

劉紅宇長期為數十家大型企業、銀行提供法律服務,如: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營業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三峽分行、北京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萬家樂股份有限公司、中電財務公司、華融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石油集團、中國國家電力公司、中國華能集團、龍灘水電站、北大方正集團公司、方正證券有限公司、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萬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劉紅宇律師曾參與設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債轉股方案,成功運作四起煤炭企業的債轉股方案。參與中國石油集團200多億元債務重組,包括方案設計、談判和起草檔案。作為迄今我國最大一宗銀團貸款240億的業主方首席律師參與銀團貸款檔案的起草、談判、方案設計工作;帶隊操作北大方正集團收購浙江證券項目、國家開發銀行收購某商業銀行項目和萬家樂財務公司整體收購項目。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議案選例

職務 職務

劉紅宇,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兼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第九屆)委員、中國全國女律師協會執行委員、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聯合導師。2003年,劉紅宇作為當年北京9000多名專職律師的唯一代表當選為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又於2007年再次當選第十三屆市人大代表 。2017年當選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從2003年擔任北京市人大代表至今,劉紅宇共提出議案和批評建議40餘件,監督辦結20餘件。

為迎接北京奧運會的到來,2007、2008兩年時間裡,針對環保和交通這兩個關係北京城市形象的重要問題,劉紅宇提出了相應的5個議案:《關於解決北京停車難的建議》、《關於全面改善北京垃圾處理方式,為綠色奧運、綠色北京做貢獻的建議》、《緩解交通擁堵難題,減少私車使用,增開優質優價公車線路的議案》等。其中,《關於解決北京停車難的建議》中的具體意見被引入了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包括差異化價格停車、電子誘導系統的建立等。

此外,《關於儘快為建內回遷非住宅居民辦理非住宅產權證的代表建議》、《關於增加北京市廉租房實物配租的建議》和《關於吸引民間資本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議案》則更突出體現了劉紅宇始終關注民生、維護民利的代表情懷。她通過代表身份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將住房和養老制度這兩個民眾反映極為強烈、關乎最基本需求的老大難問題,又一次帶到議政殿堂。

“通過廣泛接觸社會,我會尋找到有廣泛代表性的問題帶到會上去,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劉紅宇說。事實上,劉紅宇成為北京市人大代表以來,每次上會都帶著四五項議案。在結合切身經歷和大量網上調研,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礎上,劉紅宇提出了《關於北京二道溝截污綜合治理工程儘快落實的建議》和《調整兒童免票身高線》兩個議案,這兩個議案一經提出,立即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和積極回響。目前,北京二道溝污染河段治理工程正按期建設,北京市所有公車開始採用新的兒童免費乘車線高度標準,實行了多年的1.1米線調整為1.2米。

個人履歷

就職公司 就職公司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兼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第九屆)委員、中國全國女律師協會執行委員、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聯合導師、”2008辦公室”奧運立法律師工作組成員、方正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金融管理處職員、北京市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法律顧問、北京同達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

劉紅宇談兩會

作為北京市律師界為數不多的市人大代表,每年兩會都會提出眾多議案。2008年當選全國政協委員之後,她逐漸將關注點提升到全國司法改革和司法進程中有影響的事件上。她表示,自己將一直呼籲加快建立和完善“國家執行威懾機制”,力爭能有實效。

兩會發言 兩會發言

1993年,劉紅宇在律師事務所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引起了她對這一議題的重視。案件雖然勝訴,但當事人卻突然表示以後再也不打官司,因為輸贏並沒有意義,欠款方還是沒有還錢。這種反饋讓她意識到身上擔子的分量,於是她找到法院執行庭庭長溝通反映,在法院的多次努力下,欠款方才依照判決如數還款。

“當事人的這種抱怨深深扎在我心裡,因為他懷疑司法機關的執法能力。我發現律師不僅要去打贏一場官司,還要想辦法扮演一個‘偵察兵’,讓當事人能夠得到最後應得的財產。”劉紅宇說。

經過仔細調研和深思熟慮,劉紅宇利用全國兩會的時機正式提出該提案。之後,她不斷與法院、銀行等各有關部門溝通、考察、座談,密切關注著各方面的進展。

讓她備感欣慰的是,北京市法院通過多種手段加大執行力度,使得2008年成為執行力度最大的一個年份。採用的

發言 發言

手段包括責令申報財產、限制出入境、公布拒執人員名單、追究刑事責任,採取公告懸賞以及加強與公安、金融、工商、房地等部門協調、配合等。此外,200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開始著手建立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截至目前,80%的執行案件信息都能夠及時按照要求錄入。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正逐步推進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和聯動工作。其中,跟公安部身份證採集部門已經取得共識,在北京市崇文區法院開始試點;與國家質檢總局機關的條碼系統也在搞試點;最後,還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進行協商,準備將法院執行案件的信息與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連線等。

劉紅宇說,目前一些銀行已經建立了人民幣銀行賬戶結算管理系統,將所有自然人和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在銀行結算的賬戶信息儲存在內,方便法院查找被執行人財產。“這些手段已經形成非常具體的舉措,還有一些尚在進一步的深入論證中,但整體上我很認可。”

“談國家威懾機制,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一紙判決,這是對司法審判的終極維護。”劉紅宇表示,“只要有機會,我都會一如既往地參與相關調查,如果能把工作落到實處,我才覺得一個政協委員的付出是值得的。”

六個跟法律相關聯的提案

提案 提案

第一個提案是針對我國長期存在的執行難問題,要建立和完善“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提案;第二個提案,跟我長期做金融律師相關,我發現很多大的企業破產之後,中小股民的利益沒法得到保障,所以我提出要儘快進行投資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專項立法這個提案;

我的第三個提案跟艷照門相關,我也有孩子,我覺得網際網路內容需要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有區分,所以我提出儘快制

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這個提案。

我的第四個提案,跟去年北京某醫院,手術拒簽導致孕婦死亡相關,這個事件顯示出我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漏洞,沒有很好的保護患者的生命權,而生命權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第五個提案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加拿大,為了避免疲勞駕駛,司機駕駛時間是有限制的,所以我提出來這個提案。

第六個提案跟《勞動契約法》有關,《勞動契約法》實施後,出現企業違法辭退、裁員、工齡歸零等現象,與立法初衷相違背,那么問題在哪裡呢,所以我提出,應儘快啟動對《勞動契約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工作,了解情況,避免事件的進一步蔓延。

關注教育

農村地區廣大民眾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機會明顯落後於城市。要縮小這種教育差距,促進城鄉之間協調發展,必須完善農村教育投入體制。

以律師為職業的劉紅宇說,縱觀世界各國現代化進程,已開發國家都是在經濟欠發達時期就開始普及義務教育,而且對農村教育給予特別關注。在我國,由於農村教育長期投入不足,導致農村教育發展水平低,進而導致農村人口文化素質低,最終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破解的一道難題。

劉紅宇表示,目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實行“分級管理,以縣為主”,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構成,只有8%由中央財政支出,另外92%則由各級地方財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縣級以下財政支出。相當一部分縣級政府財力嚴重不足,尤其是稅費改革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明顯捉襟見肘。地區間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不平衡,決定了以縣為主投入體制不能保證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義務教育具有全國性公共物品屬性。”劉紅宇說,“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應該實行以中央為主的投入體制,確立農村義務教育在國家中央財政中的重要和優先地位,切實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在配置農村義務教育資源中的絕對主體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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