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命之鳥

基本信息 出自《阿彌陀經》(亦稱彌陀經),內雲“……迦陵頻伽共命之鳥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起源於佛經故事,是梵文jivajivaka的意譯,音譯為“耆婆耆婆迦”,因在不同的佛經中多次出現,還有一些別譯,如《佛學大辭典》中所說:“《法華》、《涅槃》經等謂之命命鳥,《勝天王般若經》謂之生生鳥,《雜寶藏經》謂之共命鳥,《阿彌陀經》謂之共命之鳥。”可知,命命鳥就是共命鳥,是佛教傳說中的一種鳥,兩頭一體,一榮俱榮,一死皆死。佛經故事中說此鳥的二頭彼此嫉妒爭鬥,以至食毒而死,以喻不顧整體或害人即害己的道理。後世詩文亦常以“共命”二字取義用之。如唐杜甫《嶽麓山道林二寺行》詩:“蓮花交響共命鳥,金膀雙回三足烏。”清唐孫華《追挽張烈婦》詩:“願為共命鳥,永托連理枝。”

故事原文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十八》曰:

乃往昔時,近此海邊有一共命之鳥,一身兩頭,一鳥名法,一名非法。

其非法鳥當時眠睡,法鳥眠覺,見流水上有一甘果,逐流而來嘴以取之,作是念,彼既睡眠,我今欲喚睡覺共食,為復自食,復作是念,為同一身,我若食已彼亦得飽,即便食之。

後時非法睡覺已,見法有異,復聞香氣,怪而問曰:“是何香氣。”

答曰:“我食甘果。”

復問:“果今何在。”

報言:“非法,為汝睡眠,此已食訖。”

答曰:“如汝所作非是好也,我自知時。”

後時法鳥眠睡之次,非法見一毒果於水上流,引嘴往取食之,二俱迷悶,心狂昏亂,爾時非法即設誓言:“當來所生之處生生世世,共汝相害,常共為怨。”

時法答曰:“願我生生世世,常共汝為善友。”

爾時世尊告諸苾芻:“汝意云何,時法鳥者即我身是,非法者即提婆達多是,於彼時中,始生怨結,我常行利益之心,非法常懷損害之意。”

故事譯文

往昔的時候,在海邊的地方,有一隻一身兩頭的共命之鳥,一頭叫法;一頭叫非法。

一天,當非法睡著的時候,法鳥醒來了,看見流水上面有一個甘果,甘果即非常美味的果;法鳥順著水流,用嘴取來便想食;食之前心想:我要不要把非法叫醒,一起來吃這甘果呢?由於這隻鳥是一身兩頭的,所食的東西都會落在同一個肚裡;由於非法已經睡熟了,法鳥不想吵醒它,就獨自吃了甘果,心想:我與它是同一個身體,我飽它也飽,所以根本不必把它叫醒。

吃完甘果不久,非法便醒來了,發現法鳥的頭上還留著果香,就追問道:“你的果香是從那裡來的呢?”

法回答說:“因為你睡著了,所以我獨自吃了甘果。”

非法就怪罪於法:“你為什麼不喚醒我一起來吃呢?”

法回答說:“因為你當時睡熟,而且我食你也飽,所以不想喚醒你。你這樣怪我是不對的。”

從此非法對法就心存芥蒂,有一天,當法鳥睡著的時候,非法見到一個毒果在水上漂來,非法引嘴把毒果吃下,二鳥同時中毒,顛狂昏亂,因為非法非常痛恨法鳥獨食,所以今天吃毒果來報復,而且發毒願說:“當來所生之處生生世世,共汝相害常共為怨。”

法鳥回答說:“願我生生世世,常共與汝為善友。”

於是二鳥便同時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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