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執業醫師-2010醫師資格考試大綱

內容介紹

《2010醫師資格考試大綱:公共衛生執業醫師(2010年版)》內容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獲得醫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註冊並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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