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

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成立於1986年8月21日,珠蘭其其柯同志當選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主席,陳紹業、李德隆、哈斯烏拉、額日和木圖同志當選副主席,秘書長由李德隆同志兼任,張鳳翔、李潤德任副秘書長。

基本信息

簡介

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成立於1986年8月21日,珠蘭其其柯同志當選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主席,陳紹業、李德隆哈斯烏拉、額日和木圖同志當選副主席,秘書長由李德隆同志兼任,張鳳翔、李潤德任副秘書長。
內蒙古視協成立以來,曾多次組織和參與了全國、華北地區和自治區舉辦的評獎活動。如全國的金鷹獎、飛天獎、駿馬獎;華北五省聯合舉辦的“舞龍杯”電視文藝評獎;還有自治區的“薩日納”獎評選活動。每年都由內蒙古視協負責向全國重大獎項申報評獎,角逐飛天獎、金鷹獎、駿馬獎,“五個一”工程獎。如電視連續劇《東方商人》、《燕子李三》、《老幹部局長》,獲得全國電視飛天獎獎項。
1998年視協還舉辦了首屆“十佳”電視藝術家評獎活動,我區的電視藝術家冉平、王新民、孟凡耀、寶音達來先後在全國第一和第二屆“百佳”評選中獲獎。珠嵐其其柯、李德隆、畢力格圖等獲得全國“老百佳”電視藝術家的稱號。
為了加強華北地區各視協間的經驗交流和橫向聯繫,內蒙古視協曾兩次組織華北地區“舞龍杯”評獎,參加八次“舞龍杯”評獎。還參加了華北地區的首屆電視文藝家實況錄像比賽,參加了上海國際電影節組織的新人新秀表演大賽。
上述各級各類的電視藝術組織活動對宣傳我區的電視藝術成果,對推動和繁榮電視藝術創作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與此同時,視協還為一些重點劇目,如《啼笑姻緣》、《王昭君》、《黃敬齋》、《老冒小傳》、《老幹部局長》、《耶達山的雪》、《山前有個村》、《燕子李三》、《咱家爺們》等多部電視劇召開研討會和新聞發布會,展示了我區電視藝術創作的實力,擴大了作品的影響。
1996年,視協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珠嵐其其柯同志再次當選主席,劉瑞、哈斯烏拉、冉平、王新民、寶音達來、劉漢一同志當選副主席。哈達奇·剛任秘書長,杜梅、張尚國任副秘書長。
2001年,視協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內蒙古廣電局局長劉瑞同志當選主席,哈斯烏拉、王增、額爾德尼、王新民、冉平、寶音達來、馬長文、王慶瑞、平淑英當選副主席。杜梅任秘書長,張尚國任副秘書長。
內蒙古視協成立以來,始終重視協會的組織聯絡、服務、協調的職責,不斷加強隊伍的思想和組織建設。由過去的56名會員發展到今天的354名會員,全國會員有116名。我區電視藝術工作隊伍不斷擴大,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簡稱內蒙古視協。

第二條:性質: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由內蒙古各民族電視藝術家自願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內蒙古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宗旨:[以]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共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牧區)。廣泛團結內蒙古各民族電視藝術工作者,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努力繁榮和發展內蒙古電視藝術事業,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而做貢獻。

第四條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樹立“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在內蒙古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指導下,按本會的自身特點,組織和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在內蒙古自治區內從事電視藝術事業,在編劇、導演、攝像、策劃、製作、錄音、表演、製片、評論、教學、研究、譯製、管理和其它相關技術領域具有一定成就的電視藝術家和電視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經本會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各盟、市電視藝術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自治區產業文聯的電視藝術工作者協會,經申請和本會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自治區內與電視相關單位所屬學術性民眾團體,經申請和本會批准,也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七條團體會員和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獲得本會獎勵和福利及時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接受本會指導,按規定交納會費。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八條凡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的公民,在電視藝術領域有一定的成就,擁護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經主席團或主席團授權機構批准,可加入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

第九條入會程式與辦法:符合會員標準,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表,由一名以上會員介紹,經主席團會議批准方可成為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員。
第十條:會員權利: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員擁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本會的權利;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自願入會與退會權。

第十一條:會員義務: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按規定繳納會費;及時準確的像本會反映創作情況與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會費:團體會費由個團體會員單位按年度交納,具體金額由主席團或全委會討論決定;個人會費按一次性終生會費300元。或以一屆按100元收取會費。

第十三條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聲譽,經委員會或主席團討論,予以除名。
第三章任務
第十四條本會對會員和團體會員,有聯絡、服務、指導和協調的職責。

第十五條本會鼓勵並組織會員和團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發現、培養、推薦新生力量,尤其注意培養蒙古族和區內其他少數民族電視藝術人才,深入生活,積極開展各項會務活動,為促進電視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貢獻力量。

第十六條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通過信息諮詢、業務交流、人才培訓、推優評選等活動,加強與會員的業務聯繫。

第十七條本會加強與各省市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的聯繫,增進同台、港、澳和海外僑胞電視藝術團體的交往,促進國際電視藝術交流。

第十七條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組織

第十八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九條本會協會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全委會。全委會由當然委員和委員組成,經協會代表大會協商選舉產生。各團體會員的代表為當然[理事]委員,其資格隨團體委員代表的變化自動取消或遞補;作為有突出成就的電視藝術家而當選的全委會委員,任期至代表大會屆滿為止。全委會負責召集協會代表大會。

第二十條全委會選舉產生協會主席、副主席,並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主席團聘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長在主席團領導下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協會主席為本團體法人代表,如因特殊情況需有很會常務副主席或秘書長擔任法人代表,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方可擔任。

第二十二條主席團成員連任一般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由協會代表大會協商推舉產生。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經費來源,為國家撥款、會費、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本章修改權屬於協會代表大會:本章程解釋權歸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全委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內蒙古自治區電視藝術家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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