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機關的安全防火、機關衛生、用電管理、庭院美化、綠化養護,家屬住宅樓維修、小區管理等工作。二、負責車隊、職工宿舍的管理工作。負責車輛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生產用車。三、負責全院基本建設工作,申報基本建設計畫,組織實施年度基建任務。四、負責工作區和家屬區水、電、暖、氣、通訊、有線線路的維護、維修,保障正常運行和供給。五、負責院及小區的環境衛生、節假日布景工作。六、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