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行為問題

兒童行為問題

兒童行為問題,國內外的研究表明,兒童單項行為異常的發生率高達30%~50%,行為綜合徵的發生率為8%~20%。在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變革時期,兒童保健的任務尤為艱巨。

概述

兒童行為問題,國內外的研究表明,兒童單項行為異常的發生率高達30%~50%,行為綜合徵的發生率為8%~20%。在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變革時期,兒童保健的任務尤為艱巨。國內的調查結果也表明,30%左右的城市兒童有不同程度的行為問題,25%以上的兒童有各類情緒問題。家長對存在的問題雖感到困擾,但不能及時重視,採取積極措施。當兒童的行為與其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不相適應,稱為行為問題。兒童在發育過程中出現的行為問題較為常見,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很大。因此,區別正常的和異常的兒童行為非常必要,目前有多種衡量兒童行為的量表可用於幫助區分兒童異常的行為問題。我國兒童行為問題的檢出率在13.97%至19.57%之間,留守兒童、單親兒童、獨生子女的心理行為問題尤為突顯。

兒童行為問題的危險因素包括生物學、家庭環境和社會心理等諸多因素,其發生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屬於多病因模式。

分類

兒童行為異常的表現形式、頻率和嚴重程度多種多樣,有多種分類方法。

1.常用分類法

(1)單項行為或單項行為症狀;

(2)行為障礙;

(3)品行障礙;

(4)行為問題。

2.另一種分類法

(1)管教問題;

(2)攻擊性行為問題;

(3)違法行為問題。

成因

兒童因素

發育因素:兒童行為問題得分與兒童成熟度有關。遺傳、腦損傷、懷孕期及圍產期受損、新生兒缺氧,嬰幼兒期的中樞神經系統感染、中毒、外傷及重度營養不良等均可導致兒童神經系統特別是腦的發育遲緩或異常,是構成日後兒童行為問題的危險因素,其中,母孕期有害因素和新生兒疾病是兒童行為問題最重要的生物學危險因素。

氣質特點:嬰兒氣質類型可分為溫順型、難育型和啟動緩慢型,後兩種氣質特點易使兒童發生多種行為問題。氣質是保護和脆弱因素,難育型氣質是脆弱因素,嬰兒期難育型氣質可影響兒童以後的行為,而積極的氣質特點和良好的親子關係,可以減弱應激對兒童行為的不良作用。有研究證明,嬰幼兒的某些氣質特點影響兒童的心理活動和行為,影響兒童的同伴關係並可持續到成年。有行為問題的兒童一般在集體中都處於不受歡迎、受到拒絕或忽略的地位,遭受拒絕的兒童最易產生攻擊和破壞行為,而被忽略的兒童在各個方面的積極性都較低。

家庭因素

家庭教養因素:家庭教養因素對兒童行為的不良影響包括父母養育技能缺失、父母角色能力不足以及父母不良的人格特徵和行為模式等。有效的養育技能對於培養兒童正確的行為方式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父母長期的否認拒絕等養育方式,可能損害兒童的情緒控制和表達技巧,致兒童常常採用直接的攻擊行為來表達其憤怒和內心感受;或者使兒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受損,不願嘗試學習新經驗,從而出現社交退縮、多動等行為問題。

家庭環境因素:家庭環境是影響兒童行為環境因素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父母間的關係與行為、文化素質、價值觀念包括生活習慣都會對兒童心理行為的形成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社會因素

良好的社會環境包括兒童居住地區的社會風氣和學習環境會使兒童的行為向好的方面發展,有助於減少兒童行為問題的發生;反之,會增加兒童行為問題如品行障礙的發生。

診斷要點

診斷要點概述

對於行為問題,臨床上一般根據其症狀特點進行診斷,尚無統一的診斷標準。在做出診斷前應注意異常行為的內容、頻度、發病年齡、持續時間、嚴重程度、發生背景、父母和其他教養人員對這些行為的評價和容忍程度,這些行為給小兒帶來的痛苦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等。為了評估能比較順利,方便易行,並便於相互比較和交流,常採用一些行為評價量表,常用的有Conners兒童行為量表、CBCL量表等。

臨床表現

一般行為問題與發育因素有關,屬於行為模式發育過程中的偏異和依賴與獨立之間的失衡,所以症狀表現因年齡而異。這方面的問題包括遺尿、偏食、睡眠不安、夢遊症、夜驚、磨牙、惡夢、害怕、擔憂、發脾氣、抱怨、不愉快、不服從、抽動、作態、咬指甲、吸吮手指或口唇、咬衣服、挖鼻孔、抓皮膚、口吃及其他輕度發育性語言障礙,注意缺陷及多動。這類問題以學齡兒童發生率較高。

治療概述

1.治療原則

(1)共情性原則 在接診時,醫師要與患兒保持一致的情感狀態,才能取得患兒信任。

(2)接受性原則 在接診時,醫師必須讓患兒傾訴並耐心傾聽。

(3)支持性原則 在接診時,醫師必須強調疾病的可逆性和可治性,以增強信心。

(4)保證性原則 以科學合理的解釋和心理保證讓患兒消除焦慮情緒。

(5)塑造性原則 使患兒心身適應不健康的環境。

2.治療目標

(1)解除患兒的症狀。

(2)提供心理支持。

(3)對兒童智力、氣質和性格進行科學管理及干預,塑造兒童良好的人格。

3.兒童常用的行為療法

(1)系統脫敏療法;

(2)衝擊或暴露療法;

(3)強化療法(正確化療法,獎勵療法);

(4)厭惡療法;

(5)暫時隔離療法;

(6)標記獎勵療法(代幣管制法);

(7)認知心理療法(以理性的情緒療法為代表)。

預後

絕大多數單項行為問題可隨小兒年齡的增長而消失。但也有此消彼長的所謂“替換”情況。一般來說,發病年齡較小、症狀單一者預後較好。年齡較大,以違法行為為主者預後較差。有明顯行為偏離和嚴重行為者,包括心理行為在內的綜合治療和干預,可以防止或減輕到成人時的“後遺症”,如社會適應不良、社會退縮、反社會行為、酒精中毒、精神疾患等。

相關研究

2012年12月,北京安定醫院牽手全國7家醫院,啟動了我國首次兒童青少年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據安定醫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兒童行為問題的檢出率呈不斷上升之勢,以北京市為例,1984年兒童行為問題檢出率為8.3%,1993年為12.9%,2002年中關村部分重點國小兒童行為問題檢出率為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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