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下離上

《兌下離上》是春秋時期儒學家卜商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睽,異也。上火下澤,火炎上澤,潤下性之異也。二女同居,志各異行,是以睽也。此獨化不足失其全,用睽而為合也。他用小事同矣。事之同,則相說明其冝也。柔進上行而應剛,小得其中,睽而應其正,故小事,用之吉。古者聖人之治也。用天下之物成天下之事,取異物相制,或以相合,其類多矣。則天下無不同也。至於天地之殊,男女之別,體異而事同,況乎小物也。子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蓋取諸睽合眾材,各睽其小體而成其大器。觀是而他可知也。夫濟天下之務者,豈止於一材乎。非聖人不能合睽而為功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上火下澤,志睽者也。中有小事之用焉。君子合異以同其事,同則務濟,類非不可以無別,無別則亂生,故君子同其事而異其道。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睽,異類而同也。未合而悔生也。故六爻初皆咎,而能免之者,以其小事同也。小事同者,何往不同哉,故皆有終也。馬,類之異也。睽之初,不相與,故喪之矣。終賴而相濟也,則勿逐而自復矣。火澤體異而相惡也,惡而睽之,復相逺矣。見而和之,何咎之有。與時終睽,而小事吉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火澤,睽也。而不相通陰陽,匹也。相求之物,睽而相望而相得。曰遇巷者,不逺而得也。初為出門,二為巷乎,相得既通,可無咎矣。

六三,見輿曵,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輿曵,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睽始異,而終有遇,履非其位,不安所處,輿曵者也。乘剛不能制下,其牛掣也。四與已睽,近不相得,則害生矣。故自上刑也。履於不正,是固然矣,始睽而難故,無初也。應而後合,故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睽而無應,志患其孤,求與同者,初亦不偶合。志交信孚以陽,召陽非好合者,故危矣。同體與事,故無咎也。睽無自成,必自外合也,故兩陽而有終焉。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睽而未通,悔之道也。終而有應,故悔亡之矣。宗二也。三柔比之,欲以為附,二噬而絕也。而願合於已,往何咎哉。柔膚也。陽噬之易也。中而有與,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宼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睽之極,惡其孤之深也。三以失位之陰,大乖其道,上以文明之主,觀而輕穢之。怪異之先張之弧,不願之極,後說之弧,思合之深也。無四之宼,則亦親矣。始睽終合而得吉也。遇陰之極,則好合之道成,又何羣疑之有哉。

作者簡介

卜商(前507年—?),字子夏,尊稱“卜子”或“卜子夏”。春秋末年晉國溫地(今河南溫縣)人,一說衛國人,“孔門十哲”之一,七十二賢之一。性格陰鬱,勇武,為人“好與賢己者處”。以“文學”著稱,曾為莒父宰。提出過“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的思想,還主張做官要先取信於民,然後才能使其效勞。後來孔子喪,孔門亂,子夏到魏國西河教學。李悝、吳起都是他的弟子,魏文侯尊以為師。宋人疑之,《詩》《春秋》等書,均是由他所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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