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科學確定發展重點、規模、速度、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實施工作。(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管理全縣中國小校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工作
(四)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兩免一補”等資助政策;抓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
(五)制定國小、國中、高中招生計畫,負責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國中升高中等各級各類招生考試管理工作。
(六)全面管理全縣教職工隊伍建設,管理並指導教師的培訓與繼續教育、教師職務評聘,負責全系統教職工的工作考核、獎勵及股級幹部的考核與任免,組織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七)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辦學機制和體制改革,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校、直屬事業單位改革。
(八)負責社會力量舉辦藝體班、文化輔導班、幼稚園和國小的審批與管理,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
(九) 負責全系統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指導、檢查全縣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整治。
(十)負責全縣中國小校校舍及其它基礎建築設施改、擴、建工作,包括工程承包、工程監理、工程管理等。
(十一)研究制定中國小校布局調整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教學儀器和學具配備與管理,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遠程教育統籌規劃與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協助縣政府進行教育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落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督學、督政工作,督促征足用好教育費附加,鞏固擴大“兩基”成果。
(十五)負責局黨委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紀檢監督工作、統戰工作、工會、共青團工作,指導全系統黨的建設,紀檢監督和行風建設。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