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縣審計局

(三)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 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審計監督範圍內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直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縣政府工作部門、縣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科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機構設定

克山縣審計局下設5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化工作;擬訂審計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經濟責任審計股。
組織審計科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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