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錄司

明朝設立的官員,清代沿襲,主要掌管佛教徒事務。

官署名

置,清代沿設,掌有關佛教徒事務。

主官

主官稱正印副印,下設左右善世、闡教、講經、覺義等。在各省均設分支機構,如府設僧綱司,州設僧正司,縣設僧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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