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Geneva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Producers of Phonograms against Unauthorized Duplication of Their Phonograms)的簡稱,1971年10月29日在日內瓦簽訂,1974年7月18日生效。
內容
保護錄製者公約作用
《保護錄製者公約》是對《羅馬公約》的補充。公約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管理,只要是聯合國的成員國,或是原子能機構的成員國,或承認了國際法院規則的國家,均可加入。給予保護的期限應當由各締約國國內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國內法律規定一具體保護期,此保護期不應短於自錄音製品載有的聲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起,或從錄音製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該公約沒有追溯力。任何成員國加入公約之前在該國未經許可而複製的錄製品,不在公約管轄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