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營養品

第一,它屬於食品,但不是普通食品。 要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是調節功能,不是治療用藥。 第四,是保健食品,不是治療用藥。

照我們國家1996年3月頒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從這個定義出發,應能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它屬於食品,但不是普通食品。應符合我國食品法規定的“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二,有適宜人群。有的學者把人群按健康狀態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健康人,占10%,第二種是患各種疾病的人,占20%,第三種也稱亞健康狀態,占70%,是導致形形色色疾病的原因,如不進行調整,可持續幾年乃至一生,這部分人群最需要保健食品的呵護,即應根據不同情況,選用相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第三,是調節機體某種功能,而不是治療疾病,這是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要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是調節功能,不是治療用藥。並且不是說吃了保健食品就能立刻見效,而要堅持一個階段才能見到效果。
第四,是保健食品,不是治療用藥。在選擇保健食品時,要仔細略讀產品說明書和標籤,看有無宣傳療效的內容。因為《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籤和說明書不得宣傳療效,如果有就會誤導消費。
現在將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概念區分如下:
普通食品,按我國《食品衛生法》解釋,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食物,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它是我們每天在食用的,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徵,有一定的色、香、味、形,可不限量食用,並以補充人體生理需要的營養素為目的,不強調或不具有特殊的功能,一般無毒副作用,一般不經過審批。
藥品,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用法、用量的物質。它有選擇性、適應症、不適應症、禁忌症、毒副作用,有劑量、療程及用藥注意事項等限制,並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藥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適應對象是患者。藥品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才能上市並用於患者。
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藥品三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配方、食用對象、食用目的和安全性的不同。但也有交叉,有的普通食品又加入了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質,食用量太大也有不妥。保健食品雖然是食品,但有的保健食品已不是傳統食品的形態,製成膠囊、片劑和口服液的形式的產品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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