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開展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 (十一)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法、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特種設備、食品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開展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
(四)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五)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省局市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省局市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七)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八)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九)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質量衛生的監管工作;負責本地及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及準入標誌管理工作;負責本地生豬屠宰場的衛生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二)承擔地方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佛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簡稱縣質監局)是清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下的直屬機構,具有管理全縣標準化、計量、質量、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及執法監督職能。
縣質監局內設7個股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質量股、食品股、標準化股、計量股、特種股。直屬機構1個:稽查隊。縣政府打假辦公室掛靠縣質監局。
佛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各股室職能
(一)辦公室(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科技、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思想政治、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宣傳貫徹執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修)訂本局規範性檔案;監督、指導本縣系統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縣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質量股。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名牌發展戰略;推行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設立質量獎勵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認證監管相關工作。
(四)食品生產監管股。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許可強制檢驗工作。
(五)標準化股。組織制訂、修訂有關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應對國(境)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管理全縣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計量股。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工作;依法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承擔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檢驗檢測和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
(八)稽查隊。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制假售假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上級部門組織的跨部門、跨地區案件的督查督辦;承擔縣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和上級“打假辦”交辦的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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